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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咨监委密集现身,全国绝无仅有

发布时间:2013-3-21 16:49:57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问政风暴(13-20):各种咨监委密集现身,全国绝无仅有

彭澎接受《羊城晚报》采访

 

题外话:近期广州各种咨监委密集现身,据说全国绝无仅有。从同德围开始,花都城市废弃物处理、市城市废弃物处理、越秀区东濠涌(中北段)综合整治工程、市社会医疗保险等等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纷纷出笼,现在干脆要求重大民生事项都要成立咨监委。问题是以后这些机构太管用了,还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什么?

 

利益相关人只占三分之一专家忧咨监委走回头路

2013年03月20日羊城晚报 

  时政观察

  新闻背景

  同德围模式

  同德围位于广州市西北角,当地30万居民戏谑地称同德围为“痛得威”。近两年,广州市痛下决心要彻底治理同德围。但如何平衡各方利益,让治理措施得到当地居民的支持,成了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2012年新任市长陈建华提出,居民代表是同德围的主人,“同德围怎么整治?你们说了算!”于是,由长期关注同德围地区发展的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任主任的咨监委正式设立,委员会由37名来自各方面的代表组成,任何方案必须要在这个委员会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最终通过,这也成为同德围治理能够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

  文/羊城晚报记者许 琛实习生 张 嘉

  短短一年内,广州陆续成立了多个公众咨询监督机构,这些多被视为同德围模式的复制或升级版本,这样的发展态势在全国绝无仅有。不久前公布的《广州市重大民生决策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试行)》(下称《制度》)更是释放出官方改进重大民生决策程序的诚意。

  然而,遥想2009年年底,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就原则通过了《关于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征询工作的规定》,内容几乎如出一辙,却被弃而不用。多位专家寄望,咨监委不走回头路,民意不能被代表。

  发展态势在全国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各种咨监委密集现身

  日前,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制度》明确规定,今后凡关系市民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原则上均应成立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先征询民意后作决策。应当成立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而没有成立的,不得提交领导集体决策。不过,细心的市民发现这样的公共咨询监督委员会在近期可谓频繁出现。几乎在广州市政府发出《制度》公告的同时,城中两个重要项目同时出现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的身影。

  广州市重点工程、东濠涌二期(中北段)综合整治工程将在规划、建设、项目验收全程引入“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机制,面向全社会公开选出12-18名社会公众代表,义务担任咨询委员会成员,问计于民。目前,委员会报名程序已经完成,正由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根据报名情况和名额进行选择,力求好中选优,使选出来的公众代表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好的民意基础。选出来的委员将就东濠涌中北段综合整治工程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履行义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此外,广州市建委发布通知称,为改进现有的城建项目决策程序,将筹备成立重大城建项目公众委员会作为民意表达的平台。除市民代表外,该委员会组成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利益相关方代表等各方面人士。和同德围咨监委不同的是,重大城建项目咨监委的职能更加宽泛,且重点监督项目决策和项目可行性。

  这样的发展态势在全国也绝无仅有。

  第三方民意机构可起到润滑剂作用

  “同德围”模式出现升级版

  说起公共咨询监督委员会,不得不提在广州城市管理中已经小有名气的概念——“同德围模式”,这也是今天公咨会的雏形,这个概念最早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会员胡刚教授提出。

  随后,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广州已陆续由政府部门牵头成立了多个公众咨询监督机构。包括花都区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市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越秀区东濠涌(中北段)综合整治工程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市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专业委员会以及市重大城建项目咨监委等……它们多被视为同德围模式的复制或升级版本。

  对此,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认为,当前中国的经济实力已经壮大,利益开始呈现多元化趋势,如何在城市治理过程中解决各利益之间的矛盾,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难题。广州在治理同德围过程中采取的措施,是比较超前的,应该在广州未来城市治理中推广开来。未来,同德围模式能否在为当前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的方向转变上提供一种参考,值得研究。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这些不同项目的咨监委都参照了之前的同德围地区综合整治工作咨询监督委员会的模式。“不管是同德围地区的城市综合治理,还是垃圾处理,都很容易引起公众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矛盾对立,而第三方的民意机构就是起到一个润滑剂和桥梁的作用。”韩志鹏称。

  出台制度释放改进重大民生决策程序诚意

  广州力推民意监督制度化

  事实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目前有关政府的重大决策,公众见到的大多是政府意见基本确定后的草案。比如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白云山隧道工程,政府部门突然抛出一个方案,令市民措手不及,民意反弹极大,最后政府也不得不在汹涌的民意下宣布工程暂缓。

  众多有识之士则多次引用它山之石,建议将民意咨询监督制度化。在香港,广为人知的案例是港珠澳大桥。因为一个叫朱绮华的老太的反对,这座大桥最终暂缓建设。声称患有糖尿病和心脏病的朱老太,通过法律援助,入禀香港高院,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推翻环保署关于港珠澳大桥的两份环评报告。朱绮华称环评报告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香港高院最终裁定港珠澳大桥香港段环评报告不合规格,要求环保署署长撤销环境许可证。

  因此,当同德围模式被各界誉为广州民主整治的试验田时,韩志鹏却冷静地道出自己的期望:通过探索“同德围模式”,可以让政府出台一系列的政策保障,保证民意监督机构的有效运作。

  最近,广州市政府则以出台制度回应了这一期望。

  “‘同德围模式’只能算是一个试点,是一种自发的行为,而这个制度颁布以后,让公众意见的表达得以有依有据,可以说是‘同德围模式’的2.0版。”韩志鹏感慨地说。

  专家点评

  咨监委成员构成谁说了算很关键

  《制度》出台本是件好事,但选举产生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的游戏规则,却遭到了各方的质疑。

  市人大代表曾德雄也提出,委员是该推举、选举,还是摇号产生,这些细节都是至关重要的,不能由市建委单方面说了算,否则这样产生的公众委员会,也很难保证能代表真实的民意。

  彭澎直言:对此制度期望值不应过高!他说,从成员构成方面,制度规定公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15人,由专业人士代表、直接利益相关方代表、市民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构成,有点“听证会”模式,而目前的听证会常常被民众指责为“听涨会”,效果也不尽如人意,人员的选拔和界定也有“内定”的嫌疑。

  “制度最大的不足之处是人选的产生。”韩志鹏对此表示认可。他说,同德围综合整治工作所成立的委员会,有近八成都是利益相关人,而试行制度中规定“三分之一”的比例明显太少,至少要超过一半才能对“民意”有所保证。只有将委员会的职能、性质、人员组织方式以及运作方式都说清楚,公众才能相信政府是真的愿意听取民意,不会“被代表”,“现在提出要摇号选代表,谁能保证摇出来的人能代表广泛的民意?”

  对此,彭澎认为,广州成立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可以同“网络问政”联系起来。这样融合起来,通过议事程序和规则,既使得公众委员会运行有效率,也可以通过网络更广泛地征求一般市民的意见。并建议增加市民代表的比例数量。目前设计是直接利益方代表和市民代表不少于1/3,除去前者,真正的市民代表可能也就两三人而已,所占比例有点少,恐会影响议事效果。

  民生决策事项是否重大应有标准

  咨监委无疑为民意表达多了一个渠道,但它究竟能够起到多大作用,不少专家认为并不乐观。

  记者翻阅资料发现,早在2009年底,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就通过一个《关于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征询工作的规定》,圈定的“重大民生”事项与此次如出一辙。且规定重大民生决策要广泛听取民意,充分调查论证,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还明确“谁主管、谁回应、谁负责”的原则,但实施效果却是不敢恭维。

  近年来,广州重大民生决策不乏引发民众强烈质疑的事件。如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风波、强推LPG之争、公交优惠方案、羊城通押金、珠江光亮升级工程、“黑漆路”、珠江新城APM线、“39号文”疑案、水价调整、珠江新城建连廊和海心沙规划“变性”、白云山隧道工程动议、海珠环岛有轨电车项目、广州大桥扩建工程和“中考新政”等等。

  不少专家仔细品读《制度》,不难发现制度本身就存在可游移的空间。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并非如人大、政协那样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或委员联名就可称为议案提案,产生实质决策影响。另外,究竟有多少市民反映才算“涉及面广”,民生决策事项怎样才够上“重大”的级别,这些并无具体标准。如果事项的定性只由政府说了算,便有可能出现“重大事项不重大”的情况,届时是否成立咨监委又有了新的争辩空间。

  彭澎提出,同德围的综合整治工作是在一位政协委员的带领下成立的,这个委员会运行效率很高,这和参与的明星委员、明星代表关系很大,名人效应的因素存在,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制度》的出台在民意参与决策给予了一定保障,但效果能否超越名人效应,还需拭目以待。

  “如果让民众意见贯穿决策过程始终,可能会大大降低决策效率。决议的过程定会投入时间、资金等,往往耗费诸多人力、物力、财力,民生、民主、民意的代价可能会增大。”彭澎同样不无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