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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强化新型城镇化的金融保障?

发布时间:2012-12-26 1:27:54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新型城镇化放在了相当重要的位置,列为明年经济工作的六大主要任务之一。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会议结束后,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规划,以求为新型城镇化破题。

观察各地陆续推出的规划方案,无不把基建投资放在首位。比如福建,近日发布了推进城镇化发展十二条措施,提出加快厦门地铁、厦漳泉1号线以及福蒲宁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建设;江西省住建厅则提出“建筑业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2015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将突破4000亿元。

面对各地政府的雄心壮志,如何强化新型城镇化的金融保障成为基层官员首要关心的问题。尤其在新型城镇化的“新”上,恐怕会让各级政府颇为头疼。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强调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小城镇发展。但从现状看,中国的许多小城镇,比如那些三、四线城市,基层财政十分困难,以现有的资源推动新兴城镇化,搞基建投资,恐怕相当勉强。

根据审计署公告,全国2000多个县级市中,仅54个县级政府没有举债,至2010年底,有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200%,20个县级政府的借新还旧率超过20%,23个县级政府逾期债务率超过10%。在这些地方搞新型城镇化,已很难像过往那样依靠银行贷款。

不过,仍然有一些办法可以帮助地方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强化新型城镇化的金融保障。首当其冲是城投债。近年来,随着中央治理地方债工作的推进,平台贷款“降旧控新”,债券市场逐渐变成地方政府的主要融资渠道,城投债发行井喷,由此助推了2012年的信用债扩容潮。对于一些条件容许的地方政府来说,城投债明年仍将成为保障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融资渠道,在之前银行贷款陆续到期以及新型城镇化所带来的投资冲动作用下,明年城投债发行预计将继续维持高位,有望达到1万亿。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对城投债政策的一些调整。日前,为应对企业债井喷所带来的风险,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资产负债率、担保、评级、募集资金用途、资产注入等8个方面对企业债的发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种划线可以为地方政府发行城投债提供参考,标准既定,也为地方政府腾挪城投平台资产指明了方向。

另一个重要的变化来自于放开非百强县发债。据国内媒体报道,发改委今后可能以百强县末位县财政数据制定一个标准,如果发行人所在的县级财政状况超过这一基准,将受理其发债申请。这一机制将为非百强县发债创造条件,后者正是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

除转向城投债外,吸引民间投资也将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利器。今年三季度,在“稳增长”的政策基调下,广东、重庆、长沙等地方政府相继推出各自投资计划,均强调民间投资在“稳增长”中的重要性。同样的方式,我们也可以复制到新型城镇化中,将新型城镇化的机会向民营企业开放。比如说,新型城镇化讲究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牵扯到如何创造合适的工作机会,在这方面,民间投资可以大有作为。

不过,要吸引民间资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地方政府给予明确的制度与收益预期。在过往吸引民间投资的历史上,民营企业往往成为背黑锅的“冤大头”,资产吞并、剥夺收益,类似的遭遇比比皆是,也让民营企业大多对与政府合作噤若寒蝉。在新型城镇化里,地方政府需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只有这样才能让民营企业安心经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并使得民间投资成为新型城镇化的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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