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制度性离婚”的前提是什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老话,把法律抬得很高,觉得法律就算不严密,最终还是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的。
要我说,这更像是对一些违法的人进行诅咒。这世间,违法者占便宜、守法者吃亏的现象并不鲜见。在中国,“习惯性违法”的现象,就是让人很头疼的问题。
这种现象,也让今年两会的代表委员很操心。诸如开车打电话、集体闯红灯、堵塞消防通道……都被搬到两会平台上,接受一番痛斥。如果说,这类日常生活中的“习惯性违法”多少有些让人麻木了,那种“制度性离婚”的规避法律做法,每次出现,更会让人感觉是道德伦理难以承受之重。
最近不少城市就再现“离婚”潮,原因也就是因为很多卖房者、买房者以此避税,或者享受优惠房贷。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施杰说:“这种行为如果没法用法律法规来惩处,则可以通过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来解决。”
这话意思很简单,在相关房产政策面前,法网是疏的,是容易被人钻空子的。但是,不能放过这些不给法律面子的人,这些人竟然拿婚姻这么严肃、神圣的东西,来充当规避政策、法规的条件,对这种没有道德底线行为,就用道德手段来惩罚,让他们戴个不诚信的帽子。
不诚信,这种道德帽子在现代社会是很有重量的。一个人的履历里写上“不诚信”三个字,人生会因此遭遇太多麻烦,会影响到他们在就业、贷款、就医等方面的权利。把“制度性离婚”视为违背诚信体系,代表委员这种“道德的惩罚”,够狠。
从逻辑判断来看,这位政协委员,也真不愧为搞法律的,完全是让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但是,我就是难以给他激赏的目光和赞成的掌声。
就在代表委员讲这些道理时,北京、上海等地房产交易中心挤满了急于过户的人群,有些人还连夜突击签约。为什么这么仓促?因为政策呗。新的房产调控政策传递的信号是,如果晚几天过户,他们很可能就会损失几万甚至几十万块钱,那些钱,都以税收的名义,直接转进了政府的腰包。
政策和法律,是社会利益和矛盾的调节器。当然,这种调节,不可能让每个群体都满意。所以,任何政策和法律,都会对特定的群体产生威慑作用。现在那些拼命抢时间进行交易的,内心就充满了“政策性恐慌”。当然,还有很多没赶上这种末班车的,接下来,要么接受被“政策”两个字一下子抢走那笔巨资,要么在利益面前找到新的突破路径。“假离婚”就是一种选择。
中国老百姓内心受传统伦理影响还是很深的,没多少人愿意拿“离婚”这样的事开玩笑,更何况,这种做法,不仅容易感觉不吉利,也藏着很多风险。但是,人都是理性经济人,对很多普通人来说,如果错失政策制造的那笔庞大“差价”,很多人估计就跟割肉似的,甚至生活都被击垮了。
在政策和法律面前,公众普遍的选择,要么是遵守,要么是钻空子,公然与政策法律进行硬碰硬的,很少。现在,很多人从情理上,也对“制度性离婚”能够接受。换个角度想,那种夫妻手拉手,高高兴兴“假离婚”,对他们的生活来说,也未必就制造多大影响,甚至还能从中找到另一种乐趣。
当然,他们得面对道德大棒。我的理解是,真正的道德,一定是建立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基础上。这里的公序,就是要体现公平与正义。不必讳言,几乎所有“制度性离婚”的背后,都与制度存在争议有关。比如,此次房产调控的新“国五条”,也同样如此。这种饱受争议的政策法规,至少说明,未能在对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做到有效的调节和平衡。而一些“制度性离婚”事件的背后,则明显地存在制度性不公。
回到“习惯性违法”的现象,我们也不要忘了,很多掌握更大话语权的人,在“习惯性执法”,那就是权大于法。现在对“制度性离婚”进行道德惩罚,试图在个人信用上给予这些人差评,恐怕还是要先厘清其中存在的公平与正义的疑问,否则就是一种很不理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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