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刚刚审批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开放以来,这已是第七次国务院启动机构改革了。
此轮机构改革方案主要的内容是:撤销铁道部,撤销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与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撤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合并,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合并,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
与面临的巨大问题相比较,这次机构改革步子很小,其作用微乎其微,或许,在对“习李新政”充满期待的氛围中,可以把这当做一个新旧交替的信号,可以把这当做一个“大动干戈”的起笔,但浓烈的悲观预期同样也难以去除。
强调各自部门的不可替代,在政府机构设置中呈现出庞杂固化的利益纠葛,超越职权和无孔不入的行政干预,正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阻力,不一鼓作气冲破,越往后拖延,冲破机会就越少。而解决“党政分开”问题,也是政府机构改革不回到老路的前提。
深层改革的过渡时间并不长,无论是反腐败和“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还是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以及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都离不开对现有庞大低效的行政机构进行精兵简政,而慢腾腾的推进,只能是把矛盾后移,政府职能转变也只能是一句空话,谁不主动自己把权力交出来那?
国务院虽然已进行过七轮机构改革,结果令人失望,机构、人员、官员不是少了,反是越来越多了,相关部门权力腐败在更大范围扩散,与民争利、职能交叉不清、扯皮推诿及效率低下等现象比过去严重的多。进入“精减---膨胀---再精减---再膨胀---膨胀到无法控制”的怪圈。而有些部门是设了撤,撤了又设,反复折腾。经过此轮机构改革后,国务院副部级以上机构仍保有81个。另外,还有一些不在编制的临时机构,比如各种领导小组办公室,时间一久,往往尾大不掉。而隶属中共中央的机构,近十年也呈日益庞大臃肿趋势。
从世界发达国家政府部门设置情况看,美国的政府机构表面上也不少,但大部分机构只局限在中央层面,不像中国大部分国务院机构一直延伸到县一级;而与我们同一东方文化的日本,政府机构采用的是“大部制”,数量较少。另外,在“小政府、大社会”法制框架制约下,世界发达国家的政府机构设置和增减,都是十分慎重的,一些国家几十年、上百年政府部门设置都很少变动过。我们情况则恰恰相反,政府机构设置增减频繁,往往还短时期快速膨胀到难以收拾地步,是权力基本不受限制的典型特征。
即便是不想放权社会还政于民和实现经济市场化,就以传统集权效力角度考量,目前的国务院部门设置,都是一个臃肿无效和成本高昂的模板,三分之二应撤并。一步到位实施“大部制”改革十分必要,国务院先行,地方跟进,机构理顺基础上,下一步再解决减少公务员数量问题。如国务院现有81个正副部级单位压缩到30个左右,会比原来多部门职能交叉的管理效率高很多,还可大大降低行政成本。
一、对现有国务院机构进行大规模撤并,因为许多部门职能交叉现象严重,有些部门互相之间本来是互补关系的,因为单设成为互相制约关系,相关司局通过整合在大部制内保留,会极大推助工作协调。而有些机构,比如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恐怕全世界都没有中国这样的建制,在相应部委单设一个司足矣;
二、国税总局、国家旅游局、海关总署由正部级降为副部级单位,分别归口财政部、文化体育部、商务部管理,剩余原国务院副部级国家局建制全部撤销,划转入相关“大部制”部门降为正司级单位。实际上,这些机构按照正司级架构管理,在撤并到正部级机构后,本身工作可得到更大平台支持,挂个副部级建制,实质于工作无关,只与官本位和变相机构升格有关。
建议国务院“大部制”机构改革后保留的正部级部门及名称:
国务院办公厅 (原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并入办公厅直属领导,转为正司级建制);
教育科技部(原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合并);
外交部(原外交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合并);
财政部(原财政部建制不变,管理副部级建制的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原公安部建制不变);
国家安全部(原国家安全部建制不变);
国防部(原国防部建制不变);
商务部(原商务部建制不变,并管理副部级建制的海关总局);
司法部(原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合并);
农业部(原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粮食局合并);
国土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总局、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合并);
民政保障和人力资源部(原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公务员局合并);
环境保护和城乡建设部(原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气象局合并);
交通运输部(原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合并);
文化和体育部(原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合并,管理副部级建制的国家旅游总局);
国家廉政监察部(原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信访总局合并)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合并);
国家能源部(原国家能源局升格,国家核安全局、国家原子能机构并入该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合并);
国家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国家宗教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合并);
中国人民银行(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合并);
国家审计统计署 (原国家审计署和国家统计局合并);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建制不变);
国务院发展研究和信息中心(原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新华通讯社合并,国务院发展研究和信息中心主任由国务委员担任,国家行政学院院长可由国务院发展研究和信息中心主任兼任);
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
国家经济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合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合并);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原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合并);
中国科学和工程院(原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合并);
建议“大部制”后保留的副部级机构及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管理);
国家旅游总局(文化部管理);
国家海关总局(商务部管理)。
如可按照以上方案进行机构改革,国务院副部级以上单位由原来81个压缩到32个,精简近三分之二。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同时,列入中共中央编制序列机构应同时配套进行精简,属于政府序列管理的事务移交政府部门;同时,所有国有学校和国有企业,全部取消套用行政级别的管理模式,相关领导取消行政级别待遇,改用新的管理模式。
为防范“大部制”带来的权力膨胀,撤并带来大量副部级以上干部表面剩余,通过“部务委员”方式解决,一方面相关干部享受原来的待遇,另一方面,国务院应出台严格的“大部制”议事决策程序,重大问题必须通过部务委员会议通过。另外,部分剩余的副部级以上干部,还可充当国务院专职参事,仍享受原来的待遇。
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因其本身就没必要存在。国务院下设部门已经有“工、农、商、学、兵、科、文、卫”等,可系统分解国家发展的宏观统筹问题,而强化职能后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完全可以替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宏观政策把控。
附件一:国务院现有部门设置
(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直属机构)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
(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档案局;
(国务院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与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环境保护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国务院议事机构设置的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附件二、中共中央现有部门设置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监察部与其合署办公)、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央宣传部,由中央宣传部代管)、中央统战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中央党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党校、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编译局、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光明日报社、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