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官-级-配车,邪道;按岗位配车,正道
云南某州宣-传-部-长,
因为公布专-车牌号,
成为社会议论热点:
所谓副-厅怎可配车?
有人拿出一堆文件,
部长内心相当委屈。
其实讨论双方都错:
配车本与官-级无关,
也与所谓权-力无关,
只和岗位职责有关。
比如尖端科技专家,
警方特别保护证人,
特别时期可配专车。
国-家-主-席-政-府-总-理,
省-长-市-长-县-长-乡-长,
作为法-定-责-任-代-表,
属于全天候劳动者,
应该配车必须配车。
其他如各级党-书-记,
还有各级人-大-政-协,
都不是第一责任人,
没有资格配有专-车,
除非需要特别警-卫,
当然外-长-防-长可配,
至于什么宣-传-部-长,
无论拥有什么官-级,
根本不该配有专-车。
富裕而有枪的美国,
只有三十多人配车,
退职后仅总-统保留,
文明国家莫不如此。
归根到底必须法治,
谁该配车法律明定,
尤其市场经济时代,
私车普及公交发达,
血汗税款不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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