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与“有司”真诚博弈,善莫大焉
本文刊于1月29日《中国青年报》2版“青年话题”头条。见报版略有增删并有细微改动。因中青报评论版截稿时间早,故昨日一些后续相关消息未来得及整合。
“小二”与“有司”:真诚博弈,善莫大焉
朱达志
“小二”是指“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有司”是指“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其实,这两个称谓也可以泛指所有的电子商务平台和相关管理部门。
这两天,一份署名“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的帖子在网上飞速传播,炙手可热。该帖子最初是由淘宝官方微博发出的,其代表的无疑是淘宝网的心声,“小二”不过是其代称而已。虽然淘宝官微当天(1月27日)晚些时候将该帖删除或者隐藏了,但帖子本身却已被无数官微、私微、官网、私网极速传播到了神州大地的每一个角落,这样的删除相当于没删,无非是个姿态而言。
先别管淘宝为何要删除那个帖子,关键是帖子究竟说了什么。而要知道它说了什么,则先得搞清楚它为什么要说。在此之前的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此次监测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为重点监测目标,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有54个批次的样品为正品,正品率为58.7%。而淘宝网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
这一监测具体是由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做的。面对“有司”的这个监测结果,“小二”坐不住了,憋了几天后,终于出来发布心声。于是就有了上面提到的那个帖子。该帖子列举出抽检报告的“三大疑点”,其一是:淘宝日均在线商品总量超过10亿件,“有司”却只在淘宝上抽检了51件商品,代表性太不足,误差率太大。其二是:“有司”为何要把非授权渠道等同于非正品。其三是:“有司”为何要剥夺被抽样人的复检申诉法定权利。总之,“小二”认为“有司”是在“吹黑哨”,有“定点清除”淘宝之嫌。
“小二”言之凿凿,“有司”不可能装聋作哑。于是就有了1月27日晚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的回应。该回应非常原则: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是工商总局的法定职责;工商机关有依法开展市场检查、商品质量监测等监管权限;网络市场需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但就是避而不谈“小二”的三点疑问。
相较于有数千年历史的传统商业模式,电子商务尽管已经出现了十几年时间,但它确实属于一种颠覆性的商业模式,所有的规则和监管规范都还没有完全建立或者完善起来,需要管理部门、商家、电商平台、消费者精诚合作,共同努力,尽快完成这一历史性任务。诚如“有司”所言,网络市场需要规范,建立这样的规范是他们的法定职责。但是面对“小二”的质疑,他们为什么不正面回答,一味地顾左右而言他呢?
规则的制定,诚然首先是监管者的职责,然而却离不开被监管者以及其他相关方的合作乃至博弈。博弈双方或者多方固然会有各自的利益要维护、立场要表达、诉求要主张,但达成基本共识、维护共同利益、形成多赢格局……却是各方的共同目的。如此,博弈就不是无谓的争斗,不是零和甚至负和的消耗战。那么,双方或各方之间真诚的沟通、善意的交流、负责任的对话……就成为博弈的前提和基本原则。
就这次“小二”和“有司”的你来我往而言,或许后者认为前者不够善意,有点“耍流氓”。但这并不是管理部门放弃开诚布公的沟通和公开对话的理由。或许经此一役,“有司”已经和“小二”私下达成了某种协议或默契(不然淘宝官微何以要删除“小二心声”)。这样做未尝不可,但如此“私了”对网上交易各方(尤其是淘宝小店主和亿万消费者)来说,难言公平。
作为消费者,我们猜到了开头但未必能猜到结尾。此次“小二”和“有司”之间发生的“撕脸大战”,本来是该有一个较圆满结果的。当然从大趋势看,只要各方都充满善意地真诚博弈,希望完全存在。
刊于1月29日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头条:http://zqb.cyol.com/html/2015-01/29/nw.D110000zgqnb_20150129_1-02.htm
“小二”与“有司”:真诚博弈,善莫大焉
朱达志
“小二”是指“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有司”是指“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其实,这两个称谓也可以泛指所有的电子商务平台和相关管理部门。
这两天,一份署名“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的帖子在网上飞速传播,炙手可热。该帖子最初是由淘宝官方微博发出的,其代表的无疑是淘宝网的心声,“小二”不过是其代称而已。虽然淘宝官微当天(1月27日)晚些时候将该帖删除或者隐藏了,但帖子本身却已被无数官微、私微、官网、私网极速传播到了神州大地的每一个角落,这样的删除相当于没删,无非是个姿态而言。
先别管淘宝为何要删除那个帖子,关键是帖子究竟说了什么。而要知道它说了什么,则先得搞清楚它为什么要说。在此之前的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此次监测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为重点监测目标,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有54个批次的样品为正品,正品率为58.7%。而淘宝网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
这一监测具体是由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做的。面对“有司”的这个监测结果,“小二”坐不住了,憋了几天后,终于出来发布心声。于是就有了上面提到的那个帖子。该帖子列举出抽检报告的“三大疑点”,其一是:淘宝日均在线商品总量超过10亿件,“有司”却只在淘宝上抽检了51件商品,代表性太不足,误差率太大。其二是:“有司”为何要把非授权渠道等同于非正品。其三是:“有司”为何要剥夺被抽样人的复检申诉法定权利。总之,“小二”认为“有司”是在“吹黑哨”,有“定点清除”淘宝之嫌。
“小二”言之凿凿,“有司”不可能装聋作哑。于是就有了1月27日晚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的回应。该回应非常原则: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是工商总局的法定职责;工商机关有依法开展市场检查、商品质量监测等监管权限;网络市场需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但就是避而不谈“小二”的三点疑问。
相较于有数千年历史的传统商业模式,电子商务尽管已经出现了十几年时间,但它确实属于一种颠覆性的商业模式,所有的规则和监管规范都还没有完全建立或者完善起来,需要管理部门、商家、电商平台、消费者精诚合作,共同努力,尽快完成这一历史性任务。诚如“有司”所言,网络市场需要规范,建立这样的规范是他们的法定职责。但是面对“小二”的质疑,他们为什么不正面回答,一味地顾左右而言他呢?
规则的制定,诚然首先是监管者的职责,然而却离不开被监管者以及其他相关方的合作乃至博弈。博弈双方或者多方固然会有各自的利益要维护、立场要表达、诉求要主张,但达成基本共识、维护共同利益、形成多赢格局……却是各方的共同目的。如此,博弈就不是无谓的争斗,不是零和甚至负和的消耗战。那么,双方或各方之间真诚的沟通、善意的交流、负责任的对话……就成为博弈的前提和基本原则。
就这次“小二”和“有司”的你来我往而言,或许后者认为前者不够善意,有点“耍流氓”。但这并不是管理部门放弃开诚布公的沟通和公开对话的理由。或许经此一役,“有司”已经和“小二”私下达成了某种协议或默契(不然淘宝官微何以要删除“小二心声”)。这样做未尝不可,但如此“私了”对网上交易各方(尤其是淘宝小店主和亿万消费者)来说,难言公平。
作为消费者,我们猜到了开头但未必能猜到结尾。此次“小二”和“有司”之间发生的“撕脸大战”,本来是该有一个较圆满结果的。当然从大趋势看,只要各方都充满善意地真诚博弈,希望完全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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