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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可分层次推进

发布时间:2013-1-23 2:35:40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财经周评(13-6):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可分层次推进

 

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可分层次推进

2013-01-22 09南方日报

彭 澎

最近召开的广州“两会”上,先是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递交提案,建议广州率先实行公职人员申报公开家庭财产制度,同时率先晒出自家的房产。在支持、讥笑各种反应让他“备受压力”时,政协主席苏志佳向他表示这个建议与党委正在推的政策是一致的,甚至表示“个个都要回应,我也愿意公开”。市长陈建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愿意公布就公布,这个是自由的”。态度有些微妙的差别。

其他官员表态不一。如“如果全社会要求公开,我就公开”,似乎有些被动应付;如“这个最好还是等南沙试点后再说吧”,似乎能拖则拖;如“这个应该问纪委吧”,似乎能推则推……

网友却尖刻得多。如“向愿意带头公开财产的官员表示敬意”,以称赞为主;如“在体制内清廉的官员如果真的只有极少数,那舆论就更要力撑他们”,似乎有些悲观和不忿;如“不愧是唱响‘春天的故事’的广东,领全国改革之潮头!早说过:大多数领导干部是不怕财产公开的,是经得起考验的。还等什么呢?”在鼓励之中仿佛有些调侃;如“支持体制内这样的正能量”,显然较为理智和正面……

南方日报记者针对20名参加或列席广州“两会”的官员展开了问卷调查,在18名接受调查的官员中,16名赞成公开,1名市领导、5名局级领导表示力挺范松青愿意效仿。

客观地说,以上不能算是一个全面的调查,但多少反映了领导干部与民众对财产公开的一些看法。多数持正面支持态度,少数回避。当然由于调查的场合以及面对媒体等因素,估计如果由第三方客观、私下调查,积极支持的会不会占多数是值得怀疑的,尤其是当表态支持即如范松青一样立即公布自家的房产或存款。

一个最基本的认识是,如果官员们大多数或简单多数对财产公开持支持态度,这项工作可能早就开展的,甚至也不需要搞什么试点了。我的同学韩德云在全国人大呼吁了六年,也只是在内部引起了讨论而已;目前广东选择试点的珠海横琴、韶关始兴、广州南沙以及早些时候的顺德,多少都有将试点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的用意。横琴和南沙都是新兴地区,原来官员不多,利益没有那么盘根错节;始兴更是相对欠发达,可盘剥和寻租的利益不会太多。

但是,由一批自认为比较清廉的官员率先站出来公布财产,多少对其他官员会产生震慑作用!尤其是当选拔任用干部有数名备选人员时,自认比较清廉的官员站出来提出大家不妨都公布财产,那该具有多大的震慑力啊!

围绕官员公开财产,有许多说辞,都是希望使这项制度的推进顺利一点,如“特赦”,也就是既往不咎,大家归零,从头开始。可是这样能让民众服气吗?对当前的反腐会产生什么影响呢?再如“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但以什么时间为界线呢?是从新入职的开始吗?哪还不是等于“特赦”;是从新提拔的干部开始吗?会不会很多人不敢被提拔了呢?

在我看来,应该分层次推进财产公开制度。具体来说,经由“两代表一委员”(党代会、人大、政协)选举产生的领导必须向社会公开财产;非公开选举产生的部门官员(科处级以上)在本部门内公示财产;其他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干部在本单位申报财产。毕竟西方国家也不是所有公务员都要公开财产,主要是政务官,即选举产生的领导才需要公布财产。一般那些事务官类公务员实际上是打工的,根本就不可能做政务官,除非辞职竞选,而这几乎是事务官类公务员不会冒险去做的。

但中国经“两代表一委员”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通常也是经由一般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普通干部成长起来的,因此,如要求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都要公布财产,那么不想公布财产的基层公务员,要么只能做非领导职务,要么就离开公务员队伍去另图发展。而其实,真正对公共政策最有影响力的或拥有决策权的往往就是这部分“经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重点应管住的、应向社会公众公布财产的也恰恰是这部分人。要防止把问题扩大化,挟群体以拖延改革的现象!

不管怎么说,广州“两会”对财产公开制度的突破虽然只是提案建议、只是口头表示,但仍是令人鼓舞的现象!它是由一些自认清廉的官员带头,由媒体推动,而可能成为正能量的风气之先!我们热切地盼望,广东在官员财产公开领域走在全国前头,为全国如何公开官员财产探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更为清明的政务、商务环境!

(作者为南方民间智库专家委员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