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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将“城镇化”概念推向误区?

发布时间:2013-1-17 11:03:07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十八大之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城镇化”是未来中国经济扩大内需,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的主要方式,是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引擎,更是下一阶段的经济发展钢领。因此,国内外对中国城镇化的进程充满了期盼。很多专家认为,“城镇化”的改革红利至少可让中国经济保持持续三十年高增长不变。

     细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城镇化”提出的要求,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增加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也就是说,中央政府强调的“城镇化”的着力点,应该放在让更多的农业人口转移成城镇居民及进行中国农业现代化这两个基点之上。但是一些民间组织和媒体,甚至是政府职能部门,却对“城镇化”的理解与中央政府“城镇化”的精神有很大的不同,有些甚至正在把新型“城镇化”发展引向严重的误区。

     比如有媒体称,城镇化就是城市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如果未来10年新增城镇人口达到4亿,那么按较低口径计算,农民市民化以人均1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就能够拉动40万亿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再比如,有专家表示,城镇化将培养6亿中产队层,而随着中国中产阶层的壮大,城市居民消费自然会增长,居民巨大的消费力将成为经济增长的动力。更有炒房者认为,城镇化将产生巨大的住房需求,而巨大的住房需求不仅可以让前10年住房市场繁荣得以延续,带动与住房相关的许多产业的发展,而且由于住房价格的永远上涨,房地产企业及炒房者的暴利模式仍可持续。

      不过,笔者认为,上述新型城镇化的理解与解读,虽不能说没有一点可取之处,但是如果中国“城镇化”发展走的是这样的路,那么中国“城镇化”还尚未开始就已经进入一个严重的误区。因为,这样的城镇化不仅与中央政府的城镇化精神完全相悖,也与城市化实质发展规律相违背,而且会产生一系列的严重社会问题。

      无论是“城镇化”也好,“城市化”也罢,其核心就是让农民进城,并且享受的待遇要与当地居民一样。这样不仅能够提高整个经济效率,提高整个社会公共服务的效率,降低整个社会经济交易成本,而且能够通过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来扩大内需。也就是说,要让广大进了中小城镇的农民提供更多的住房、医疗、教育、就业和增加收入的机会。只有这样,广大农民才可能有尊严的、体面的在城镇定居。如果盲目圈地,只顾把农民赶进城镇,其他后续工作一概没有,那么农民就真无法真正融入城镇,其潜在的消费需求就没办法得以扩大,更无法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动力。所以城镇化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如果城镇化搞好了对未来中国经济增长助推了也只是一个渐进的“缓释”过程。

     前10年以投资拉动城市空间扩张,以“房地产化”带动经济短期繁荣的城市化模式,不仅已被证明走到尽头,而且它将成为当前中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各方面矛盾爆发的一个焦点。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这个矛盾至今还没爆发?原因在于近10年中国住房市场的价格除了极少数三四线城市外,根本没有经过周期性的调整。中国各地的住房价格一直处于上涨态势,那么“房地产化”为主导的城市化的经济泡沫以及其他问题和矛盾都会被这一价格上涨的假象所掩盖。如果中国住房市场的价格出现周期性调整或快速下跌,那么房地产市场及中国社会经济生活的许多问题及矛盾就会水落石出。

      与房地产泡沫相类拟的情况还有我国金融市场影子银行的盛行,银行不良贷款在不断地增加,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巨大,但是中国金融体系仍然一片盛世景象,甚至监管部门都认为风险可控。他们之所以有这样的乐观想法,原因在于国内住房市场的价格一直处于上涨周期,如果要国内房价出现下跌,那么国内金融体系中的这些风险都将集中暴发。在这种情况下,国内金融市场所面临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一般而言,没有只涨不跌的房价,也没有只跌不涨的房价,中国房价持续上涨了十多年,不少地方的房地产泡沫已经吹得巨大,只要房地产政策及金融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国内房价周期性逆转就是一种必然。

      当前有股巨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力量正千方百计地推动国内住房市场价格只上涨而不下跌,由于国内住房市场是以住房投资投机为主导的市场,因而借助任何信息和新概念来左右市场预期,从而推高住房市场的价格是他们惯用的手段。最近中央政府提出“城镇化”,也就成了让顶在天花板上的住房价格继续上涨的重要概念。而且这种希望中国住房市场价格永远上涨的力量,不仅仅存在于房地产企业、住房投机炒作者、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我们也能看到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影子。这些年来,不少职能部门从来没有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出台一些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而是为了扩张自身的权力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并把一些好的经济发展的理念引向歧途。

       笔者认为,针对当前国内对城镇化的一些误读,中央政府应对“城镇化”的概念做一个清楚完全的界定,除了对基本原因的阐述,比如城镇化是要有质量的、新型的、环保的等,还应通过各种具体政策对“城镇化”进行界定,比如要用信贷及税收政策等经济杠杆而不是政府行政干预的手段,对住房市场的性质进行规定。对住房需求进行区分,再比如明确农民转化成居民的实现途径,出台这方面的具体政策等。尽管这些政策不能够立即实施,但起码得给市场对新型城镇化有一个清楚的概念,如果任由国内少数利益集团左右,将新型城镇化拖入误区,那么真正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标签:是谁 谁将 城镇 概念 推向 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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