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不要变成“陷阱”
新快报日期:[2013-06-24] 版次:[A02] 版名:[评论]
以往广州司机在广东东西两翼的高速路上被罚款,尚且以“扶贫”聊以自嘲。现在面对全城密布的交通摄像头,不得不陷入持续的精神紧张之中。据《新快报》报道,南沙进港大道梅山东坡路段,车少路况好,却限速40公里,众多车主在此因超速被处罚。50余车主联合向南沙交警申诉,据维权代表透露,已经“初步达成取消扣分的协议”。
面对限速不合理的质疑,有关部门总以防止交通事故作为挡箭牌。仿佛司机都是未成年人,不以处罚管教就不懂得自身安危。仿佛交通事故都是由超速引起的,只要车速慢下来事故就减少了。实际上,交警不可能比司机本人更关心自己的安全,再说危险的驾驶方式有很多,超速只是其中相对不那么重要的一种。交通事故多半与注意力分散有关,而注意力集中程度与车速成正比,适当提高车速反而有利于司机集中注意力。如果司机顾忌限速拍照,过于关注车速表,可能因此忽视前后左右的车辆,从而酿成交通事故。
限速是应该的,但是限速的度要掌握好。限速有国家法律法规,但是限速牌的设置在地方,处罚的尺度可以灵活掌握。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回应,目前只在高速公路、快速路和限速60公里以上的道路开展超速查处,这值得广州市交警部门借鉴。超速陷阱太多,把司机逼成规避超速的“专家”,给正常的工作生活带来巨大精神压力,潜在的城市效率损失难以估量。
预防交通事故有很多措施,比如匝道减速带、事故高发警示牌、危险路段警示灯等等,这些措施能够实时提醒司机。而抓拍处罚并不能立竿见影,只能靠养成慢速驾驶的习惯来间接减少事故。自从有了超速抓拍系统,前面那些措施似乎越来越罕见了,恐怕不是“防止交通事故”一句话那么简单,交通管理的正常机制难说不被罚款的巨额收益所扭曲。由罚款部门决定一切,后果一定是滥罚滥扣。
为了制度的公信力,限速抓拍系统应该提交给利益无关的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则,以公共利益为最高目标。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使超速抓拍处罚很容易实现,也为信息公开提供了便利。每个拍摄点的处罚数量和罚款金额应该提供网上查询,让被罚者心服口服。广州市即将投入巨资建设的“智能交通”系统,应该是为市民服务的系统,而不是有关部门的“捕鼠器”,规划设计之时,就应该有民意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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