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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公开岂能畏难怕事

发布时间:2013-5-26 7:51:55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字体:

  “怕监督”,担忧三公经费公开后引起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关注;“怕惹事”,担忧公开后被媒体报道,遭公众指责;“怕出头”,担忧本部门在本地区率先公布三公经费引起非议

  三公经费,讳莫如深。《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苏、皖、桂、鲁、冀等省份采访时,多位基层领导干部表示对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和开支情况“不清楚”,或表示“不宜对外透露”。在这些政府部门的网站上也很难找到相关公开信息。部分干部存在“怕监督、怕惹事、怕出头”的心态。

  公开信息“惜墨如金”

  2012年实施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

  但各地对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并不积极。记者采访了解到,有的省市基层政府部门负责人尽管对这一规定比较清楚,不过却认为没有必要公开。

  河北省某政府部门负责人表示,尽管已有对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规定,但缺乏信息公开的具体细则和指导规范,也没有强制约束力,地方缺乏信息公开的政策压力。

  有的部门因此在公开时“惜墨如金”。“实际效果较差,社会反响不好。”河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延杰说,虽然部分地区已尝试公布三公经费,但仅公布大体数据,资金使用情况含糊其辞,科目不清。“有的只公布了公车使用和公务出国的经费使用情况,但对公务接待情况却比较隐晦;有的在公布时较多使用专业术语,老百姓普遍看不懂。”

  公众获知三公经费信息难,一些科研单位即便以研究名义申请三公经费公开,也经常遭遇闭门羹。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田禾说,他们连续两年都在关注政府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但即便以单位和研究的名义申请公开,也常被拒绝。

  同室副主任吕艳滨说:“在申请信息时,有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称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处理我们的申请,有的口头告知我们自行浏览政府网站,有的部门以接到的申请过多为由要求延期答复,还有的部门在内部互相推诿。”

  “涉密”也往往成为挡箭牌。河北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顾六宝说,不少政府部门在接到了解三公经费申请时,都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透露,但事实上除了外交、国安、军队等特殊系统外,三公经费涉密的部门并不多。

  “怕监督,怕惹事,怕出头”

  一些政府部门为何对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存有抵触情绪?

  “畏难”是一个原因。部分基层党政部门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并不完全掌握,对于公开三公经费开支“底气不足”。

  山东省一位地级市政府接待处处长说,现在很多部门没有对外公布三公经费,是因为内部三公经费开支混乱,自己首先就不清楚哪些应该纳入三公经费以及这些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没法对外公布”。

  “怕事”也是一个原因。不少地区三公经费开支标准不明确或虽有标准但未对外公布,有的基层干部认为,如果仅将数字对外公开而难以对其进行解释说明,就会导致公开之后被社会炒作,“引起骂声一片”,因此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

  河北省一位基层干部说:“一个现实问题是,很多钱实际上是应该花的,但因为没有一个参照标准,公众无法判断这笔钱是不是应该花,花得算不算超标,所以公布出去就可能对政府形象造成负面效应。”

  担心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本刊记者采访时发现,持有这种观点的基层干部不在少数,集中体现为:“怕监督”,担忧三公经费公开后引起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关注;“怕惹事”,担忧公开后被媒体报道,遭公众指责;“怕出头”,担忧本部门在本地区率先公布三公经费引起非议。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不同职能的部门对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态度迥异:纪检、审计等具有监督职能的党政机关对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示欢迎,而财政、教育、农业、接待、政府办公室等有具体行政职能和接待任务的党政机关对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更有抵触情绪。

  平稳推进公开

  尽管有抵触情绪,三公经费公开毕竟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行政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的关键一环。

  接受本刊记者采访的部分业务干部强调,应尽快完善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细化三公经费公开内容、时间、方式等流程,推动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平稳公开。

  一是完善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包括政府公车采购、使用和公务接待标准,公务出国审核和绩效考核制度,并与三公经费信息同步公开,便于外部对照了解并监督。

  山东一位县审计局副局长说,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前,必须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和配套制度,否则公开就有负面效应,对社会稳定、对政府威信有损害。“只有一些措施健全了再公开,才能起到好的效果。”

  二是规范三公经费公开的渠道、时间、具体内容,在方便社会了解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的同时,也形成对政府部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倒逼机制。

  田禾说,以什么方式公开,通过哪些渠道公开,都要有具体安排,“政府机构可以选择在网站上开设专门的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栏”。

  国家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三处处长籍吉生说,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改革中,政府支出科目制定要更加细化,每一项支出从不同角度都可以反映,也更有利于科学的统计。

  三是加强政府部门财务人员在三公经费信息科目、表述等方面的培训,使公开的信息通俗易懂,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吕艳滨建议,提高部门一把手和一线人员的业务水平,从细处入手,针对具体事项如公开什么内容等细致的工作去培训,加强信息公开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是配套建立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不定期抽查,形成对三公经费浪费的党纪处理、行政问责等全方位震慑,进一步敦促三公经费及时有效公开。

  “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监督都会逐渐失去效力”,山东滨州市纪委副书记刘冠明说,“对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也需要有相应的外部监督,以防其演变成走过场、搞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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