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化不能变房产开发
图/勾犇
刘武俊: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
据中国政府网24日消息,国务院日前批转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在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方面,“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投融资体制等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改革。
关于新城镇化,目前公众最为担心的问题,恐怕还是地方政府把城镇化当成房地产开发。目前,这种旧模式老套路,正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批评。
不过,遗憾的是,时下许多地方官员已经开始游说借城镇化来获得项目融资,依然在继续打着城镇化的旗号热衷于大搞房地产开发、招商引资、搞产业园区。
新城镇化要切忌走房地产化的老路。在近日一场论坛上,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副司长袁喜禄指出,“没有百姓可承受的房价,就没有新城镇化”。必须以“人”为核心,围绕人生存、发展的需求而进行,房价是除户籍之外另一个横亘在农民工进城的拦路虎。
现在很多人把城镇化当成一个增加需求的因素来看,这自然有道理,但在我看来,这种看法至少是片面的。新型城镇化是要改变中国人的面貌和综合素质,提高中国人的生活水平,改变人的身份被限制的状况,最终打破中国城乡二元结构。
诚然,城镇化需要房地产业的支撑,但单纯靠房地产发展并不能推动城镇化。提高城镇化质量的关键是加速推动市民化进程,城镇化的本质是让人真正进城,用稀缺的土地资源为人的生存发展提供空间、创造条件,而不是仅仅为工业项目服务。实践中,要防止城镇化沦为地方政府获取土地财政的手段,防止以新型城镇化的名义大规模圈地,违背农民的意愿逼迫农民进城。城镇化的最终目标,就是彻底打破各种意义上的城乡分割,实现城乡一体化。只有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上,城镇化才是真正有效率的和名副其实的。这样的城镇化最终目标,就是彻底打破各种意义上的城乡分割,最终不仅要缩小城乡差别,更要整合城乡,实现城乡一体化。
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无疑是新城镇化的关键所在。长期以来,“乡下人”削尖脑袋想变成“城里人”,就是因为“城里人”可以享受到乡下人得不到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倘若无论城乡都能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那么通过城镇化就可以更加科学有效的优化配置生产要素与产业布局,通过要素聚集效应提高经济效益。
走新型城镇化之路,建设以人为本,公平包容,城乡一体新型城市,就必须建立保证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以及过程公平的制度体系,就必须在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城市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让农民真正变成市民,关键不是简单地把农业户口本换为非农业户口本,而是必须实现城乡福利的平等。
没有壮士断腕的改革决心,新型城镇化建设将举步维艰。比如,目前,外来人口的基本医疗、住房、社保等领域,改革推进也遇到诸多困难进展缓慢。
一言以蔽之,新城镇化不能再走房地产开发的老路,不能误入造城运动的歧途,而必须回归以人为本、公平包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正确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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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新城镇化不能变房产开发 城里人 房产开发 城镇化建设 意见 乡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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