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闸红绿灯”背后暗藏潜规则
5月17日中午交通高峰时段,广西柳州市区红光大桥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突然熄灭,导致交通瘫痪近半小时。原来,柳州交警大队王警官处罚了一辆大货车,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黄某斌为货车司机说情未果,将此处电源拉闸。( 5月19日《中国青年报》)
“靠山吃山,靠权吃权”,这是对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黄某斌的生动写照,当然,这事也不仅黄某斌一个人干过。若干年前,四川省平武县质监局一位副局长也干过。他因为超速被当地交警处以2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两天后,平武交警大队接到一份《质量技术监督通知书》,被告知须持测速仪有关证书到县质监局接受调查,并立即停止使用测速仪。
但是,终归这事发生得不多,更多的是,实权部门之间“惺惺相惜”,今天你给我提供方便,明天我给你提供方便,无比“和谐”。说白了,这是“官官相护”“权权相护”。(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而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黄某斌之所以用停红绿灯的电来“发飙”,恐怕就是交警对这种潜规则的违反,你先“不仁”,我才“不义”。
柳州交警能对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官员来硬的,这是执法公正的体现,也是执法进步的体现,这点值得赞赏。但这并不能因此抹去实权部门之间经常“官官相护”的现状,我甚至怀疑,如果平时并没有实权部门之间“官官相护”的潜规则存在,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官员未必有拉闸的胆子,也许正因为他认为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特权”,这才用拉闸来报复。
而日常出现的“官官相护”的现象,其实是权力私相授受,权力不公开、不透明,不能接受有力监督所致。权力部门的官员位置是上面给的,权力往往又是暗中运行的,所以,权力部门官员乐于用权力作交换,这样既利己又利人,只是民众利益与公共利益受损害而已。如果这种局面不改观,或许民众在为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官员被免职而拍手称快时,其他实权部门的人员却是“吃一堑,长一智”,以后看到其他实权部门能放一马就放一马,省得惹上麻烦,因为并非每一起他人报复事件都能让媒体出来主持正义。
所以,城市照明管理处官员公报私仇的行为固然可恨,但“官官相护”继续强化更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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