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免费”不代表市民“免责”
新华社杭州5月9日电(记者刘梦泽)深圳地铁集团近日很“受伤”,一年以来为了方便乘客而免费借给市民使用的2000把“红雨伞”,只有70把还了回来。工作人员拨打借伞人留下的联系电话,却发现很多都是假的号码。不少网友都在微博上大呼“雨伞君,地铁站喊你回家!”
城市提供各种各样的设施给市民使用,是方便市民衣食住行的举措,也是公共财政的重要支出。有些设施和服务对市民免费开放,大大降低了使用门槛,带来了众多便利。但是,总是会有让人无奈的事情出现,比如青岛一公厕的免费卫生纸每天被扯走2000多米,广东江门免费发放花盆、肥料遭市民哄抢。还有更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杭州西冷桥附近的草坪上有一座著名国画大师黄宾虹的铜制塑像,他的眼镜经常丢,执勤保安说已经换过了很多次。
“贪小便宜吃大亏”、“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这些俗语放在免费的公共服务和设施上仍然非常恰当。如果免费提供的服务都不能物尽其用,而是被市民“私藏”或随意破坏,公共服务部门在未来的规划和措施里就很难再将“免费”列上日程,市民面临的就是缺位的服务或者高昂的押金。毕竟,为这些服务“埋单”的本就是我们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公共财政,它理应为大多数人的便利生活服务,而不能为少数人的私利掏腰包。
因此,设施“免费”不代表市民“免责”。近日在网络上流传一个被誉为“屌丝的正义感”的视频,1995年杭州一家电视台做了一个测试,记者在路上翘撬窨井盖看是否有市民制止,当时唯一站出来大喊“给我抬回去”的人,是当年的“路人甲”、今天的商业领袖马云。且不说维护公共利益与其成功有多少直接关系,但这份责任感无论何时何地也都是一份优秀品质。每位公共服务的使用者和受益者都应该树立起责任意识,明白作为城市主人翁的责任和使命。虽然我们只是“路人甲”,但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尽自己所能,不仅是保护公家的财产,还是维护自己的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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