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看不懂 就谈不上监督
新一轮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18日正式拉开大幕。对此,相关专家表示,公开显示了进步,但目前的公开方式距离公众期待的“三公经费”“来自哪里、用在何处、发挥了什么作用”的目标尚有差距。
截至去年,12省份公开“三公经费”
据媒体报道,除了中央各部委,截至2012年,全国共有12个省份对外公布了其省级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
尽管如此,在一些专家看来,“三公经费”公开,还存在诸如“三公经费”概念不清晰、标准模糊、管理不够规范等难点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认为,“三公经费”公开还不够彻底,不够细化。各部门只公开了预算和决算,钱怎么花的,花哪儿去了,合不合理,公众根本不清楚。“三公经费”的关键不在于“有或无”、“多或少”,而是一个标准的问题。
省政协委员、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法水也认为,“三公经费”公开,就是为了接受公众监督,要是公众看不懂,监督是谈不上的。“三公经费”公开必须要更细化,要有一个标准。
“其实关于制定标准的问题一直都在提,但定低了实际上没有用,定高了百姓肯定不满意。”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也认为,通过目前的“三公经费”公开,无法判断什么开支是应该的,什么是不应该的。
国务院要求今年“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中央部门主动压缩支出,对此公众拍手叫好。不过,毛寿龙认为,“今年各部门均压缩支出,但是并不一定减少了就是好,不该花的钱就是再减少也不对,该花的钱再多也要花。”
“三公经费”公开应延伸到县
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一个重要前提是必须弄清楚什么是“三公经费”。社会上有观点认为,“三公经费”就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甚至有人建议取消“三公经费”。
王朝才认为,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是不能取消的,如国家外交外事活动等产生的出国费用、来访外宾的接待费用等;像财政部每年有许多双边财经对话活动和会议,出国谈判和工作磋商,外国财政部长访华等等。
张法水表示,虽然《预算法》未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国务院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有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三公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目前仅有中央部门和部分省级政府公布了“三公经费”预算,还远远不够,应该要全部公开,而且要公开到县级政府,这样才能更好地遏制“三公经费”超规格超范围滥用或挪用等问题。另外,国家对于“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制定处罚政策或建立问责机制,必须要有刚性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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