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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涨十倍”的理由太荒诞

发布时间:2013-4-17 13:51:45 来源:东方早报 【字体:

  近日,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柯在2013年第十一届水业战略论坛上表示:“水价的决定因素,不能是只如发改委规定的那样,由生产成本来决定,现在要以节约水源为目的,来决定供水的价格。”他同时还推算:“水价至少要提高十倍才行,到30到40元一吨。”

  王文柯的这番言论,主要表达了两层意思:其一,水价不能由生产成本决定,其潜台词是否定既定的水价改革方向,因为在经过一年多的试行之后,全面推行水价成本公开已箭在弦上;其二,我国当下水价占居民支出比例过低,不但理应大幅上涨,且水价上涨还可以倒逼节约水资源。

  仔细推敲就可发现,上述言论貌似有理,实则荒诞。以水价不能由生产成本决定而论,自我国于2002年推行大规模水务改制后,各地水价接二连三上涨,几乎每隔两三年就要涨一次,且每次涨幅鲜有低于30%。固然,民资或外资投资地方水务之后,从回报角度考量,水价是否应该上涨、涨幅应是多少,除生产成本外,诸如管网折旧成本、财务成本亦应考虑在内。

  但这并非说,可以抛开水价生产成本而随意涨价,虽然我国绝大多数水务企业(包括水厂)已经改制,可是基于供水作为公共服务的本质属性,却不能一改了之,任由实为垄断的水务企业漫天涨价。

  有鉴于上述情况,2010年推行的水价成本公开化改革试点,显然是极其必要的。那不仅是对此前水务行业过度市场化的适当纠正,亦是供水作为公共服务行业,理应给予民众知情权的必要程序。

  说道水价占居民支出比例过低,不可否认,我国当下水价占居民支付比例尚不足1%,与国际平均的3%~5%相比,显然有较大的上涨空间。但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水价占居民支出比例的过低,并不能成为水价可以大幅上涨的充足理由。

  这是因为:

  其一,2002年启动大规模水务改制,国资水务企业引进民资和外资时,产权定价标准与彼时的水价相关,如脱离这一历史事实,纯粹与当下国外对比,则等于彼时的水务改制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何况,自我国水务改制以来,我国多地水价10年已经上涨了一倍以上。

  其二,我国当下的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总额的比重,2012年城镇居民为37.1%,农村居民为40.8%),虽然说明我国当下已经脱离温饱进入小康,但与同期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明显差距。此外,在我国的福利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如大幅上涨水价或其他公共服务品价格,必然会间接拉升我国的恩格尔系数,导致居民生活成本的显著上升。

  而所谓水价上涨可以倒逼节约水资源一说,更是荒诞不经。果如此说,则油价涨、电价涨、天然气价涨可以节约能源,房价涨可以节约用地,食品涨价可以节约粮食,均不仅貌似具有合理性,更可占据道德的制高点。

  事实却是,作为中国水务投资董事长的王文柯的观点并非出于道德大善,而是因自身利益使然。在我国当下饮用水实际合格率仅为50%左右的情况下,水务企业的道德体现,不应是嚷着涨价,而应是切实采取措施提高水质。其实,只要水质能得到大幅改善,由此增加的生产成本,只要公开、透明、真实,民众是可以理解,甚至会支持水价适当上涨的。

  在我国多地水价10年上涨逾一倍的局面下,水务企业水价上涨的诉求本应慎之又慎,更不能随意抛出“涨十倍”的论调试探民意。而对于已经启动的水价成本公开化改革,水务企业更应配合落实,没有明白账,不能随便涨,切不可仅考虑自身利益,而置民众的知情权于不顾。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不仅应切实推行水价的成本公开化,让民众真正做到心中有本账,还应强制实施饮用水新国标,对不达标水务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更应深刻反思此前水务行业的过度改制,从而尽快形成行政化监管与市场化运行的有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