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四两拔千斤
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扩大,会惠及更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推动就业和创业,促进大中小企业配套协作、互相支撑,增强整体竞争力和活力。
营改增直接受益的是服务业,但对制造业也产生了重要的“溢出”效应,影响十分显著。
可以预见,如果营改增在全国原来营业税覆盖的各行业全面地推开的话,其产生的减税效果将达到数千亿元的规模。
十八大报告在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指出:“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实行更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而服务业中的绝大部分属于实体经济,是最大的就业容纳器和创新驱动器,其发达程度普遍被看作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结构是否合理、城市新兴化程度高低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着力培育新兴服务业,对我国经济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在积极发展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同时,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是大势所趋。
我国有中小企业1000多万家(服务业占很大比重),占企业总数95%以上,创造了全国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面临的发展困境,2012年10月21日,李克强主持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他指出,推进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既是重大的改革举措,也是有效的发展措施。要不断完善并加快推进试点,使更多企业受益。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并将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打通,实现了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转变。购买服务可以抵税,大大激发了企业采购现代服务的积极性,服务业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机。
其实,作为结构性减税和财税制度创新的重大举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2年1月率先在上海启动改革试点,之后采取“雁阵”扩围方式,陆续将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宁波、厦门、深圳等11省市纳入改革试点。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从12省市的纳税申报情况看,目前共有102.8万户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2012年,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其中,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力度更大,平均减税幅度达到40%。同时,不仅是大多数试点企业税负减轻,营改增对非试点企业和地区也产生减税效应。北京市试点改革4个月,就为外埠增值税纳税人减税近34亿元;上海市非试点纳税人和外埠纳税人,2012年减税165.3亿元。
诚然,营改增试点一年成效比预想的要大,影响比预想的要广,反响比预想的要好。最初改革方案提出的目标,是确保试点行业企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同时产生促进专业化细分与结构优化的效应。而从现在的实际效果看,试点企业的减税面和减税幅度都是超预期的。特别是在去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营改增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在产生一系列正面效应的同时,对广大中小企业来说确实是一场减轻税负的“及时雨”。再者,当前,我国正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
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扩大,会惠及更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推动就业和创业,促进大中小企业配套协作、互相支撑,增强整体竞争力和活力。通过将营业税逐步改为增值税,基本消除重复征税并实现公平税负,做到对货物和服务统一征税,有利于防止重产品、轻服务的问题。这达到了简化和规范税制的要求,体现了税改的方向。我们知道,在经济不断放缓,旧的增长模式已显示危机的情况下,以减税来“放水养鱼”,被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是促进经济复苏最有效的政策之一。而主张“再来一轮刺激经济计划”,继续以政府扩大投资来保持经济高增长的政策思路是不符合当前中国国情的。因为,社会资金的总量是有限的,政府要增加投资,势必就无法减税反而要加税,此消彼长,是难以两全的。
我们认为,一方面当然是因为宏观经济本身在不断放缓,就此而言,这种回落是正常的,否则那倒是奇怪了;另一方面,应该也与包括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的措施有关,这样造成的回落无论对经济发展还是民生而言都是好事。
去年底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稳增长”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稳增长”就是要稳定实体经济,稳定企业发展。如果政府的财政可以“取之不竭用之不尽”,那么,以政府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以政府投资来保增长或许就是一个可行的思路。然而,谁都知道政府是一个非盈利机构,它本身并不会创造任何社会财富,政府的财政完全是“取之于民”。这就意味着,政府若要有充足的财力来投资报增长,前提是企业和民间有源源不断的财富“活水”能够满足政府财政的汲取,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如果“水源”有限甚至枯竭,政府又该从何处来获取自己的财政收入进而投资保增长呢?毫无疑问,“竭泽而渔”的结果只能是“无水养鱼”,到头来,“水源”枯竭,政府连自己都可能养不活,还谈什么“投资保增长”?所以,“放水养鱼”是必须的。所谓“放水”,就是说当此经济困难之时,政府应该减税,把财富之水多放些给民营企业,让它们能够得以“养鱼”,等到“鱼儿们”养肥了,政府才可以多撒几网捕捞,增加自己的财政收入。政府要积极减少“投资保增长”的发展模式,回归到“守夜人”的本职,让民间和企业来充当经济增长的“发动机”。
如果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加速聚集,促进了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业结构和增长质量进一步提升,必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和主力军。营改增直接受益的是服务业,但对制造业也产生了重要的“溢出”效应,影响十分显著。我们希望,国家在总结经验、完善税制的基础上,营改增将逐步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力争“十二五”期间推广到全国。可以预见,如果营改增在全国原来营业税覆盖的各行业全面地推开的话,其产生的减税效果将达到数千亿元的规模。推进营改增是从大局着眼、细处入手、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措,这不是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简单转换,而是重大制度创新。
标签:“营改增”四两拔千斤 结构性减税 发动机 水源 实体经济 放水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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