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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诡名子户”到一人多户口

发布时间:2013-2-23 8:51:26 来源:不详 浏览: 【字体:

一人多户口问题在中国显然已经十分严重。此种弄虚作假行为,其实也不是新鲜事,不是新的发明创造。历史上就有“诡名子户”,其手法和本质,与今天的一人多户口,如出一辙。

户口上的弄虚作假,历史或许与户口制度一样久远。至少宋代开始,文献中常常会见到“诡名”,“诡寄”之类提法,主要是指官僚,富户,为了逃避纳税,要么把土地为主的财产挂靠在他人(主要是穷人或穷亲戚)名下,要么伪造一个或多个姓名,把田产变更转移到这个姓名的户口之下。这种伪造户口,分散家产的做法,历史上叫做“诡名子户”或“诡名挟户”。按照日本学者加藤繁的看法,“所谓子户,是空虚乌有的户”,而中国宋史专家王曾瑜则认为,这种“子户”如同今天的子公司,并非完全虚无。或许各有道理。

宋代税收主要是财产税,以田产为主。宋代老百姓为国家承担的差役义务以及和买绢帛的摊派,都是以户等为基础计算的。财产和人丁越多,户等越高,承担的差役越重,摊派的绢帛越多。这种赋役制度下,人们可能会通过分家分户来分散财产和人丁从而降低户等,以减轻差役负担。但为防止人们分户析产降等,唐宋法律禁止父母在世的时候兄弟们“别籍异财”,即不许分家分财,父母在而“别籍异财”,最严重的制裁就是处死。后来虽然废除死刑,但仍然要治罪。

虽然有制度限制,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个也难不倒有权势者。历史资料记载说,当时一个大户分成一二十个虚拟小户的情况并不少见,极端的是一正户被析分为上百个子户。这种子户 怎么分立的呢?陆游之子陆子遹在《溧阳县均赋役记》中说,富豪大户,以名字,排行,小名,称谓等分别立户。而袁说友揭露说,有些当官的,用一辈子当过的官名立户,如一个人的官从“通直”做到“正议”,就从“通直郎”,“奉议郎”,“承议郎”,到“正议大夫”有十多个官阶,每个官阶都立一个户口,就会分出十几个子户。另外,因为无男丁的女户的差徭也是减免的,所以,一些富豪大户就想方设法将自己的户口弄成“女户”,有官员上奏说,“大率一县之内,系女户者其实无几,而大姓猾民避免赋役 ,与人吏、乡司通同作弊,将一家之产,析为诡名女户五、七十户,凡有科配,悉行蠲免”。

如果查看一个地方的户口登记,这些“子户”好像都是合法存在的,但其实它只是正户的影子。但经过这样的影子“子户”,上等户下降为下等户,赋税差役负担都会减轻甚至完全免除了。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富豪大户本该负担的赋役被免除了,但是定额化的赋役总的有人承担,赋役势必落到下户头上,下户最终就会被彻底压垮。

大姓猾民能够想方设法设立影子“子户”以避免赋役,当然离不开实际经办户籍登记的经办人员的帮助。这些经办人员,一般来说就是乡村的保正、乡司这类基层小吏和文员。这些身份介于役和吏之间的人员,虽然地位不高,权力不大,但是像户口登记和变更都得他们经手,他们与官员豪民勾结而变乱户口,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在一个信息不公开透明的社会中,他们这种做法,往往是难以揭穿的。

了解了历史上的“诡名子户”,再来看而今的一人多户口的事,不得不惊叹历史的惊人相似。如果说此事上古今有什么不同,那么,最大的不同是,古代“诡名子户”,意在由此减轻负担,逃避义务,而今天的一人多户口,则是为了利用户籍获取更多不当利益,比如可以不受房地产调控的限制而投资房产,可以享受虚假户口所在地更好的入学、就医、社保、就业等条件,甚至能够以虚假户口做掩护从事洗钱,重婚,超生超育,骗购经济适用房,逃避债务等不正当活动。尤其,如果将来实行房产税,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则此类虚假户口将会给持有者提供更大的利益保护。

千百年来,权势者一直重复着制造虚假户口以获取不当利益的古老故事。在一个权势者与管理者经办者通同作弊,弄虚作假成风的历史文化环境中,要消灭此类现象恐怕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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