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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资打造的珠江黄金岸线属于市民吗?

发布时间:2013-2-21 8:51:10 来源:新快报 【字体:

  报载,广州“珠江黄金岸线”建设方案获市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按实施计划,珠江黄金岸线建设时间为2012-2020年,目标是“一年建设有序开展、三年初显成果、五年提升达到国际一流、十年引领示范地区发展”。近期将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沿岸污染企业搬迁等多项重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建筑环境、码头升级改造、珠江文化复兴等6项亮点工程投资就超230亿元。

  在回答“珠江两岸会不会耸起座座高楼,遮盖珠江景观”的提问时,广州市建委总经济师赖慧芳表示,保证江边不会盖一排密集的高楼,让居民有足够的公共活动空间来观赏珠江美景。城市河流历来是城市的一道风景线,其岸线应该属于全体市民共有。不能建密集的高楼,把沿岸景观占为己有,是起码的常识。就广州市珠江前航道两侧建成排密集高楼,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曾多次呼吁禁止。面对前航道被两侧高楼压抑成坑渠的事实,到今天才来说“不会”,是不是“迟佐啲呀!”

  当年,在滨江东的建成排密集高楼的开发商,甚至以私家岸线作为卖点。尽管在当时有关负责人的主持下,在岸线留下了公共的人行道路,但滨江东是再也回不到江边了。

  这一次花巨资打造“珠江黄金岸线”,我们关心的还是:岸线属于谁?原来规定珠江两岸要留下30米宽的公共岸线,保留了吗?是商业的项目,还是公共的项目?难道商业项目只要把架空层留给市民活动,就可以在公共岸线上为所欲为了吗?

  就规划中的项目看,海心沙的东区改造就有占据岸线建私家码头,市民不能随意入内之嫌。而海心沙建设酒店等项目,用地没有经过招标、拍卖(事实上,海心沙是作为公共广场用地,花财政巨资买回来的,能不能改变性质用于拍卖还是一个问题),市城投集团何以就规划报审批呢?

  同样的,新电视塔码头和新电视塔的用地,也是以公共用地的名义来征用的。然而,新电视塔实际上只有很少的部分供电视台使用,其大部分都被用于商业旅游观光项目。在塔顶搞转盘已经大受质疑,在塔中大搞几万元一顿的餐饮,更有为少数富人服务之嫌。

  这样的“黄金岸线”建设,不得不让人怀疑建设后的岸线还是否属于市民。我们还是希望坚持广州城市规划的法规,沿岸必须保留30米的公共用地,不许在这些公共用地上搞任何商业性的建设。要建,也必须在留够30米用地之后,在建好的沿江道路内侧退20米以上来进行。

  因此,必须对每个“黄金岸线”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审查,绝对保证市民对滨江空间的拥有权,保证市民对珠江所拥有的亲水权!人大和政协都必须本着对市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认真地行使自己的权力,保证花巨资打造的“珠江黄金岸线”属于市民。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