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财产还是应该政策先行
官员公布个人财产是近来公众关心的话题。不少官员在公众“应建立官员财产公布制度”的呼声下,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也有不少人已经主动通过不同的途径公布了自己的个人资产,以此“为清廉干部正名、与无耻贪官切割”。但他们受到的压力比他们得到的欢呼大得多。媒体报道,一些官员公布了个人资产后,相关单位给了他们不少客气或不客气的“建议”,让他们考虑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他们的亲人也有不少干脆反对这样的“张扬试水”。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赵耀彤一直想公开自己的家庭财产,但妻子的阻挠却让其纠结。其妻所在机关福利优厚,赵的做法等于把妻子单位往火上烤。赵耀彤觉得没法过道义这一关,妻子也对此放话出来,“你公开,就离婚”。
山东这位法院副院长的婚姻状态,公众不好妄加评论,尤其是当媒体把当事人的困境公之于众后,各方的关注会让这个家庭受到常人无法想象的压力。客观地讲,公布财产真不是某位官员一个人的事情,它关系到太多复杂的人和事。个人的坦荡和环境的复杂所产生的矛盾,绝不是靠一人、一时的正义感就可以解决得清楚明了的。
当下中国的官员群体中,有不少有识之士、坦荡之人,但是,他们率先公开财产的行动,只能是一些极其零星的“试水”。且他们所承受的压力和阻力,让人们很难太过乐观地估计“个人先行”的意义和作用。但也有专家认为,一些官员主动公布财产,“这是一个体制内自觉推动政策的行为,如果越来越多的官员主动公开了财产,我们离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出台就不远了。”
笔者真的不能苟同此位专家的观点。如果一个合理合法的制度的出台,主要得靠一些个人试探和“牺牲”来打开局面,那么,不仅仅对于翘首企盼的人民群众不公平,对于这些先期试水的官员也不公平。当然,一个制度的出台需要讲求时机,前提一定是社会的稳定和谐。过多地把希望寄托于官员自发地公布自己的财产,很有可能是一种回避现实的“很傻很天真”。没有制度的制约,就算是心怀私利的官员们想要“跟上形势”,那也一定会出现大量“洗白”、“蒙混”和“暗度陈仓”。公众一定不愿意看到,赝品清官在个人财产公布制度出台前大量涌现然后公开亮相,伪装得比真品还要逼真,而姗姗来迟的制度则成为货真价实的马后炮。F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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