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资本下乡”助推城镇化建设
不久前,经济学家厉以宁提出,把农村建设成新社区是城镇化的一部分,而民营企业可以参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管理,这是目前最好的投资机会。他认为,应当让农村穷人进城,让城市资本下乡,实现双向城乡一体化。
但此议受到质疑。学者贺雪峰认为这是一个“目中无人”的馊主意,因为强势资本下乡必然要拿走农民本已有限的利益,而弱势农民进城将导致中国城市内出现二元结构,对农民、对城市都将有害无益。
以笔者之见,这两种意见都有道理,但都有不足。城乡资源双向流动是城镇化题中应有之意,资本下乡和农民进城都是必需的。问题在于,人们应厘清城镇和乡村的各自职能,引导资本和农民各得其所,从而让资本下乡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弄清楚资本下乡的“乡”是哪儿很重要。学者陈方勐在其《农村改革的战略问题》一书中提出,作为县城副中心的中心镇和一部分重点镇,是“城市之末”,是工业化向农村延伸的最后一段;而作为农村区域中心的中心村,则是“农村之首”,它不承担工业化的职能,它是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生活的核心区域。
笔者十分赞同这一区分。城市工商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投资于县城和中心镇的可以是工业和服务业项目,投资于中心村的则只能是无污染的服务业和农业项目。笔者也十分赞同陈方勐提出的把中心村作为养老产业基地的建议。如果那些靠近城市的中心村,能通过引导资本下乡,把养老产业发展成为当地支柱产业,那不仅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还具有重要的政治和文化意义。
弄清楚下乡的“资本”是谁更重要。厉以宁在阐述资本下乡概念时提出,资本有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之分。很明显,对于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来说,城市工商资本中最重要的是人力资本,包括工商企业家本身,他们是农村最稀缺的资源,是农村最需要城市反哺的部分。如果由资本下乡带来高教育程度的劳动力进入中心镇、中心村,不仅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就将大有希望,尤其是未来谁来种地(发展现代农业)的问题将有望最终解决。
但贺雪峰担心资本下乡损害农民利益,这也完全可能。尤其是那种“捞一把”就跑的短期行为,对农民、对资本下乡本身都具有巨大破坏性。但政府绝不能由此阻止资本下乡,恰相反,政府应当为资本下乡创造有利条件,从而使资本下乡成为其自身长期发展的正确选择。
以笔者之见,只要加强社会建设,为在小城镇和新农村工作、生活的人们解决好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等问题,就有可能使年轻一代大学生自觉选择到农村“广阔天地”去,进而,资本下乡也可以大有作为,成为推动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力量。
很明显,在这样一个历史进程中,政府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除了应当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作出战略规划,包括对资本下乡制定引导、规范和监管的政策和制度以外,最重要的一条是,尽快转变职能,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并重”,并且逐步转变为“以社会建设为中心”,推动中国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由此而来,城镇化将开启一个城乡人口双向流动、城乡社会逐步融合的时代。一方面,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向小城镇和新农村的流动,现阶段城市的高房价将逐步下降,从而使一部分“新市民”(农民工)也有能力选择定居在他们已经熟悉的城市。另一方面,资本下乡也给小城镇、新农村带来了“新农民”,成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力量,从而也使一部分“农民工”选择结束在城乡之间的漂泊,而回到家乡“就地城市化”,他们的亲人也将不再作为“留守农民”而苦苦等待。
所谓“留守农民”,其中较大一部分正是被厉以宁称为“农村的老弱病残”、“农村穷人”的人。确如贺雪峰所言,他们并不太适合也没有条件和可能像厉以宁所建议的那样进入城市,除非他们的子女、配偶有能力带他们进城。如果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能把他们的亲人召回家乡,那么,不仅有的原留守农民可以在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中找到就业机会,而且他们还会成为复兴中国传统乡村生活方式的重要参与者。
(作者系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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