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红利仍存
我国宏观经济在2012年可如愿实现7.5%以上的增长目标,估计在2012年四季度企稳回升,在“稳增长”政策措施的影响下,2013年一季度的宏观经济指标将比较好看。估计2013年度宏观经济政策也将延续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仍将有较可观的赤字规模,并将继续强调结构性减税和“营改增”等改革举措。财税政策调控将着力服务党的十八大后新一轮发展和改革。
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
这也意味着,我国新一轮财税改革将加快推出,势必联系其他一些重要方面形成价、税、财、金融等通盘协调配套的新一轮改革。
李克强同志最近指出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改革的空间潜力仍然十分巨大,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必须通过改革开放;改革中要打破固有利益格局,调整利益预期,既需要政治勇气和胆识,也需要智慧和系统的知识,既要有顶层设计又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既要先行先试又要依法办事;不干,可能不犯错误,但要承担历史责任。
财政的问题,实质是公共资源配置体系与机制的问题。正因为财政是一个“以政控财、以财行政”的分配体系,所以与公共权力主体的系统化改革息息相关,因而也和整体资源配置机制的改革息息相关。
我国经济仍具黄金发展期特征,但要看到伴随而来的矛盾。财政方面,地方税体系和地方政府阳光融资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省以下财政分税制迟迟不能落实,成为政府职能转换、行为优化方面的明显障碍。基层财政困难、大量隐性负债和过分倚仗“土地财政”,引起广泛诟病。为化解矛盾、真正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需强调财政体制的扁平化、县级财力保障、地方税体系建设、改进转移支付、预算的透明、规范化、民主化和法治化都势在必行。
现实生活正在呼唤新的一轮价、税、财配套改革。在我国一般商品价格已由市场决定的情况下,在资源产品价格、不动产价格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严重的比价关系不顺、价格形成机制扭曲问题,形成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最突出的例子是“从煤到电”的配置机制扭曲,比价关系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性。
十八大之后的发展阶段,要大力优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抓住基础品价格机制、税收制度、财政体制等重点,实施通盘设计的配套改革,并以利率市场化、健全资本市场等金融改革事项,使生产要素配置合理化。
在新一轮价、税、财配套改革中,营改增改革将在减轻税负、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振消费以及提升经济增长质量方面产生深远影响;资源税改革有望成为我国基础品价格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并长远产生节能降耗的杠杆作用和资源富集地区地方税体系的支柱作用;房产税改革试点适时扩大范围将健全地方税体系框架,并在房地产调控、收入再分配优化等方面产生正面效应;个人所得税分步走向“综合加分项扣除”模式的改革,将打造现代税制中的直接税制度,从而成为调节分配的重要改革内容之一。
(作者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本文只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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