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断利益粘连社监委监督才有底气
“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包括红会在内的公募慈善机构的改革和自我完善。公益慈善事业可以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进步,因此全体公众都有责任推动红会等慈善机构的改革、完善,让“朦胧”不再,让丑闻远去。”
昨天,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召开媒体见面会,针对是否启动“重查郭美美”事件、社监委如何切割与红会的利益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社监委负责人表示,鉴于“郭美美事件”已有正式调查结论,社监委决定不再启动重查,除非社会公众能提交该事件的“新证据”。社监会表示,社监委委员在任期间以及离任一年内,将不得承担或参与红会有关项目,也不得为红会提供有偿服务。(相关报道见05版)
其实,所谓“重查郭美美”这一动议,本来就是红会社监委部分委员提出的,现在动议又被其他更多委员否定了。整个过程中,舆论、公众也是熙熙攘攘、不断起舞。“重查郭美美”,可以因为新证据不足无果而终,但中国红会的改革已经不再需要“新证据”了,没有借口而且必须知难而上。在深深地遭到郭美美的“伤害”后,中国红会以及中国慈善制度需要改革,目前已是社会各界的共识。不时错位而身处风口浪尖的红会社监委,其实也是红会初步改革的产物。受2011年“郭美美”等负面事件影响,中国红十字会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2012年12月,作为第三方独立监督机构,红会社监委在京成立,其设立目的是对红会运行进行监督,而最终要达到的效果,是让公众恢复对中国红十字会的信心。设立社监会是中国红会的改革措施,也是中国慈善制度改革迈出的尝试性一步。
然而,正是因为这一机构的设置带有“急就章”性质,由于准备不足、仓促上阵,社监委投入运行以来,自身也是不断招来质疑。社监委首先是被指责为“红会公关部”,之后该委员会又有数名委员被指与红会存利益交换或商业合作,还有委员被指曾为红会做项目并收取费用。当然,我们也看到,社监委及其委员针对舆论质疑,不断积极回应并作出调整,逐步使该机构的运行走向独立、公益。
红会社监委作为尝试性改革的产物,一路步履蹒跚地走来。而这种增设独立监督机构的局部改革,显然无法完全清除红会等公募慈善基金组织的积弊。红十字会有着浓厚的官方色彩,负责人由政府任命,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效率低、运行成本高、信息披露不透明等政府机构的某些“通病”,发生在红会也就不足为奇了。红会要改革,还必须从这些积弊、通病上改起。
近年来,不仅是红十字会,其他一些慈善机构也都有丑闻曝出,整个中国公募慈善机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都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于是,有舆论提出以“去行政化”为目的的改革方案。红十字会组织由于存在一些特殊职责,其与政府关系紧密,这也无可厚非。但是,红十字会应回归救援救护等主要职责,将慈善公募等与“钱”相关的职能完全交由红十字基金会。红会等公募慈善组织的改革途径应是,首先“钱事分开”,之后逐步取消与资金运作相关的公募基金的行政级别和行政事业编制;同时,政府必须加强对相关公募基金资金运行的监管,并使其保持高度透明。以中国红十字会为例,“钱事分开”后,政府即可依旧对红会保持影响力,而独立运行的红十字基金会将更具效率和透明性。
尽管目前红会遇到来自公众的强烈质疑,但红会等公募慈善机构具有组织完整、专业水平较高、人力资源相对充沛等优势,它们的社会作用也是难以替代的。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包括红会在内的公募慈善机构的改革和自我完善。公益慈善事业可以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进步,因此全体公众都有责任推动红会等慈善机构的改革、完善,让“朦胧”不再,让丑闻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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