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人”遭管理层全力阻击 成都路桥现大股东进退两难
“野蛮人”举牌闯入成都路桥(002628.SZ)的现任大股东李勤“逼宫”叫板原管理层行为依然未能在近期的股东大会中奏效。
深交所3月15日晚间也下发了关注函,要求成都路桥说明此前董事会作出的李勤所持股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议案,是否在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以及本次董事会决议的合法合规性。
此前,3月11日召开的成都路桥股东大会上,现任大股东李勤被告知“不得行使表决权”,无奈之下股东大会当天只能交出“白卷”。
显然,做为成都路桥原大股东的郑渝力以及其领导的原董事会依然掌控着整个成都路桥的大局。
虽然目前郑渝力依然身陷囹圄,但成都路桥内部人士近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郑渝力可以与上市公司沟通,只是渠道并不是很顺畅,尚没有反馈意见。”
随着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有关公司控股权的争夺已经进入白热化状态。
3月16日晚间,成都路桥公告称,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近日向李勤下发了《关于对李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及《关于对李勤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李勤无奈“交白卷”
3月11日成都路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或许在李勤到达股东大会现场前,仍不知道自己的投票权被剥夺了。
成都路桥股东大会于当日14时30分举行,就在此前的13时,成都路桥刚刚召开董事会会议,才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李勤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议案》。
“李勤现场表现很平静,选票单就是空着的,而其他小股东也未提出任何异议。”前述成都路桥内部人士会后告诉记者。
对于剥夺投票权,成都路桥给出的理由为,“李勤在增持公司股份达到5%时及之后每增加5%时,均未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买入公司的股份”等。
而促使成都路桥作出剥夺投票权决定的,主要在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两项提案,直接影响控股权争夺的成败。
提案一,修改《公司章程》,并新增多项条款。其中,最重要的为“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持股……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书面通知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的股票。”
成都路桥此次“亡羊补牢”式的防守,旨在确定李勤此前举牌行为违法。
提案二,便是备受关切的改选公司董事会,将选举周维刚等6人为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
在此之前,郑渝力、李勤均向上市公司提交了临时提案,而李勤的提案被公司董事会以“提案未按时提交”等理由否决。
这也是双方存在争议的问题之一。
李勤代理律师近期向记者表示“提案是算好了日子才递交给上市公司的。”而成都路桥董秘郭皓11日股东大会结束后则表示,李勤递交提案逾期。
需要指出的是,从否决李勤提案,到11日股东大会新选举出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仍以郑渝力的原班人马为主。
以成都路桥现任董事长周维刚为例,从成都路桥的前身成都市公路工程处开始,便一直是郑渝力的“老搭档”。此外,董事王继伟、邱小玲等人均出身于成都公路工程处。
若李勤顺利入主成都路桥,亦难免会对上述管理层做出调整,而此前李勤提交的提案涉及6名董事的任命,相当于将成都路桥董事会成员“一锅端”。
股权争夺暂陷僵局“李勤举牌前曾与成都路桥进行过沟通,当时上市公司是欢迎的,但是随后态度发生数次转变。”一位接近李勤的人士介绍称。李勤选择成都路桥并非盲目举牌,他主要是看中了公司所处的工程行业,可以与他现有的房地产业务相结合,并将现有的建筑工程类业务交由成都路桥操作。
但是随着李勤的不断增持,其身份慢慢从“财务投资者”演变为了“逼宫者”,近期更是递交了推举6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应的,成都路桥对其态度转为严防死守。
而随着郑渝力以及成都路桥董事会的出手阻击,直接将李勤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进,面对郑渝力“老班底”的董事会,即使选择继续增持股份,实际控制公司投票权达30%,而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其依然面临是否具备投票权的问题。
退,由于持股比例超过20%,受限于现有的减持规定,短时间内抽身乏术。
“按目前情况来看,1%以下的减持可以通过二级市场抛售,1%到5%的减持则需通过大宗交易市场,5%以上的减持则要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四川一位证券市场人士介绍称,若李勤选择退出,则面临着能否退出、退出价格能否达预期两个问题。
此外,由于投票权被剥夺,李勤与成都路桥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上市公司层面配合其减持的可能性也极小。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郑渝力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尚未宣判,这无疑也增加了本次股权争夺战的变数。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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