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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镇化要对土地制度进行适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3-4-1 5:56:00 来源:网络 【字体:

  3月30日,在2013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在城镇化转型发展过程当中,要对土地制度进行适度改革,来适应当前的城市化进程。

  他认为,要通过坚持用途管制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利用格局,增强城镇化的健康发展空间保障能力。这主要是通过加强规划,建立规划的评估调整制度,完善土地用途的转型制度。同时要完善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镇化转型。如果说仅仅靠目前的新增建设用地是不能可持续的推动城市发展的。因此要通过节约用地来推进发展。

  据胡存智透露,最近五年来,国土资源部也在这面有过不少探索,推动城镇化发展的转型。比如从2009年到2011年,腾挪可增加土地达到6万亩。江苏苏州实施盘活存量用地的政策,近年来50%的用地来自于存量,浙江嘉兴的低效土地再开发,一年腾出土地7200亩,因此推动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效果非常明显,而且大有可为。

  他还认为,可以提前谋划可持续的制度供给,逐步疏解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从目前来看,通过土地出让筹集城市发展资金应该说运行的还很顺畅。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土地收益空间逐步收窄。也就是说,收益空间被成本上升所冲抵,因此还要进一步考虑制度可持续的发展。从2001年以来,土地的直接税收已经达到了一个数量,2012年总量已经达到了1万亿左右。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到了一个提前谋划的阶段。

  胡存智指出,改革完善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制度,实施有偿使用,特别是经营型用地。同时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所有权的实现方式和使用权的流转。

  他强调,必须坚持保护耕地的红线,保护城镇化发展的现代农业的基础。因为粮食安全的问题,是城市化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进一步改革、强化耕地保护制度,逐步完善相关措施,使得耕地保护可以得到切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