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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版“倍增计划”能否实现引质疑

发布时间:2013-1-22 1:10:00 来源:网络 【字体:

  十八大开局之年,地方版“收入倍增计划”正式开启。据《经济参考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初步统计,多数省市提出2013年人均收入高于G D P增速的目标。在经济增速趋缓、地方财政吃紧的背景下,增收目标能否实现引发了多方讨论。网友吐槽“被平均”,称更关注收入增长给个人带来的实际感受。专家也表示,收入增长幅度不一定一窝蜂定为超G D P增速,重要的是让中低收入者感受到收入水平实实在在提高和收入分配差距的缩小。

  预期

  增收目标普遍高于GDP

  十八大开局之年,地方版“收入倍增计划”正式开启。根据对各地市级政府工作报告和经济工作会议等公开信息整理,多个省市在各自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中,明确提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G D P增速,而且不少省市设定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目标高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例如,广州市将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目标略微下调至10%,同时提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东莞市将上述三个目标分别设为7%、8.5%和9%;济南市上述三目标为9.5%、11%和12%;合肥市为12%以上、13%、14%;兰州市为15%、16%、18%。

  甘肃省提出2013年经济增长12%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实际力争发展得更快一些;四川省提出,努力实现2013年全省G D P增长11%,奋斗目标12%以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4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山西省提出的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10%以上。

  还有一些省市提出,居民收入增长与G D P同步增长。例如深圳市2013发展预期目标初步确定为:本地生产总值增长调低至9%,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保持同比增长;苏州市将2013年的G D 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速均定为12%以上;南昌市也将上述三大目标均定为12%;宜昌市的目标是 :生产总值增长1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

  “各地将收入增长目标定在高于G D P的水平上,这主要是呼应中央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收入倍增计划。要完成中央收入倍增的计划,就需要地方层面从今年开始切实推进。”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郑超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不低的增长目标同时也体现出地方对经济增长的信心。

  十八大报告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也是收入倍增计划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首次明确纳入党的报告。

  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地方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收入倍增计划。例如,四川省乐山市提出,力争2016年、确保2017年,全市G D P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在2012年基础上实现翻番。宁夏吴忠市也提出实施收入倍增计划,要求到2017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实现翻番。

  担忧

  目标能否实现引质疑

  为实现收入增长目标,各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出了一些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不过仍有专家对增收目标能否完成提出了担忧和质疑。

  国家信息中心副研究员邹士年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很多地方都将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地方G D P增速作为发展目标之一,这显然是鼓舞人心的。但是,从当前的状况来看能够真正实现的省份可能不会太多。

  他说,收入的增长与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密切相关。从经济增长来看,全球经济依旧脆弱,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乏力,外部需求疲软必然影响国内经济,更直接影响众多与这些出口型企业相关的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而国内由于技术创新不足,成本上升,制造业景气度依然不足,房地产调控继续从紧,国内经济增长的缓慢必然影响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收入分配制度方面,虽然中央加大结构性减税措施,地方政府也不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如何使措施真正得到落实,使绝大多数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真正获得提高是关键。”邹士年说,对于体制内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上涨和落实可能比较容易,但对于广大企业就业人员,尤其是占我国就业人口90%以上的中小企业,在经济复苏缓慢背景下,工资水平的上涨可能比较艰难。

  另外,最为重要的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这些中低收入人群缺乏足够的财产性收入,仅靠工资性收入很难实现收入的较快增长。邹士年说,而对于财政转移性收入,在当前G D P增速放慢,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下降,制造业依然不够乐观的背景下,很难会有较大程度的攀升。

  此外,有专家提出,现在地方财政普遍吃紧,也为居民增收带来压力。财政部数据显示,受经济增长放缓、企业效益下滑,价格涨幅回落特别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以及结构性减税政策力度较大等因素影响,2012年财政收入增幅比上年同期明显回落,1至11月全国财政收入累计增幅比2011年同期回落14.9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增幅同比回落14.9个百分点。

  “诚然,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有利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然而,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地方政府面临事权与财权不相匹配的矛盾。在过去一年经济放缓和房地产市场调控下,一些地方政府面临更大的财政压力。如何有力地实现这一目标呢?”汇丰银行宏观经济分析师孙珺玮说。

  重点

  更应关注保障水平和收入差距

  在各地公布增收目标后,有网友吐槽“被平均”,称更关注收入增长给个人带来的实际感受。对此邹士年提出,收入增长幅度不一定一窝蜂定为超G D P增速,重要的是让中低收入者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收入分配差距的缩小。

  他说,在关注居民收入总量增长的同时,更应关注增长的结构,如果收入增长速度上去了,但在我国当前财产税、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等很多二次分配调节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收入增长不注意结构的调整,收入增速的提高可能会加剧贫富差距格局。

  孙珺玮认为,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从根本上涉及到收入分配改革,如何在做大G D P蛋糕的同时,平衡政府、企业与家庭部门的收入分配。“过去十年,政府部门的财政收入与企业盈余占G D P的比重稳步上升,而劳动者收入占G D P之比从2000年的51%降至2011年的45%。现在是时候让劳动者收入占比回归到更合理水平上了。”

  “收入增长并不等同于福利增加。虽然说收入向个人倾斜,但政府有没有转移负担?是否更好地解决了居民在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后顾之忧?”郑超愚表示,我们在关注收入增长的同时,也要关注公共服务是否满足了居民需求,是否能够公平分配。这些综合起来决定了居民的福利。政策目标最终要落实到居民福利增加上来,而不是简单的居民收入增长。

  北京大学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表示,改革开放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的中国经济增长,为提高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与此同时,我国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也扩大化了。有合理的因素,即通过生产要素激励机制提高生产效率,但也有不合理的成分,如市场垄断、土地市场发育不全等造成了一部分人收入及财富的过快增长,不能笼统地把所有的收入分配差异的扩大都说成不好的,而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过更深入市场化改革,使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合理。

  蔡志洲说,继续稳步推进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重点改善农村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收入;通过体制创新和深入的市场化进程,改善市场竞争环境,减少因为制度的缺失导致的收入分配恶化;在生产领域,尤其是在第二、第三产业,要处理好劳动和其它生产要素之间的分配关系;处理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等都是现阶段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