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不是什么企业都能做
近日,经济学家向松祚先生就中国金融的一席话引起较大反响。他认为,中国今天每个人都想搞金融,这是非常荒谬且不可持续的,尤其是互联网企业,几乎没有不搞金融的,这是奇特的现象。对此观点笔者基本赞成。
互联网金融是中国一个伟大创造和创新,对中国旧有落后、死板的金融体制带来了较大冲击,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弱势经济体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互联网金融绝对是未来金融发展的方向。这就要求传统金融必须转型。往哪里转?转向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移动互联网金融是其目标之一,也赋予了传统金融特别是银行转型的新内容和新任务。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必须给予充分肯定。但是,这不等于不存在问题。当然,这种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
最大的问题就是向松祚所言的,出现一个全民、全社会办金融包括互联网金融的问题。这种一哄而起必将最终酿造出局部、行业性金融风险。不仅如此,整个经济如果过度金融化,对实体经济发展乃至对整个宏观经济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
笔者认为,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真正的互联网金融是以大数据、云计算为基础,在金融本质的信用获取、分析和判断上完全基于互联网平台,高效、全面、完整、及时的获取,从而使得金融交易效率高、风险小、可获得性强、透明、公开等。当然,互联网金融还包括在支付手段上依赖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平台,使得金融结算支付方式出现大变革。
这就要求开展互联网金融必须以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为基础平台,电子商务、社交互联网、搜索引擎互联网等平台上的数据积累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积累到一定时候,自然而然就对金融有了必然的需求,这个时候互联网金融诞生就顺理成章了。阿里巴巴系的互联网金融就是这样逐步地、顺应电子商务发展而诞生的。支付宝、支付宝钱包、原先的阿里小贷、网商银行以及一系列理财公司和产品等都是如此。
对于目前P2P如火如荼又乱象丛生的现实,笔者认为,目前的大多数网贷企业不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而是民间借贷包括高利贷搬到网上而已,其背后基本没有大数据,更谈不上云计算。这里面乱在不仅一些企业一窝蜂开展网贷业务,而且一些人、一伙人简单弄个网络就可以开始P2P业务了,但其实仅仅是穿着个互联网金融的马甲而已。
所有互联网企业都开始涉猎互联网金融绝对不是一个好现象。一方面互联网企业一定要明白金融绝对不是那么好做的,要慎重涉猎互联网金融业务;另一方面对于互联网金融新事物,监管上在包容、宽容、鼓励创新的基础上,应该及时给予监管提示,特别是风险警示,尽快出台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监管办法。既要通过市场的优胜略汰、大浪淘沙式机制使其自动退出,又要通过强化监管勒令其退出市场。
总之,互联网金融到了强调有序、规范发展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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