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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遭股民索赔逾4500万

发布时间:2013-2-5 8:23:00 来源:扬子晚报 【字体:

  借壳上市还不足一年的廊坊发展(600149)将为其前身*ST建通的虚假陈述“买单”了。上周,公司发布公告称,66名股东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金额高达4553万元。该案股民维权律师臧小丽表示,此案为河北省股民维权第一案,不排除法院庭外调解可能。

  让廊坊发展背上“黑锅”的是其借壳对象*ST建通。资料显示,*ST建通于2011年1月12日公告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ST建通虚假陈述的违法事实,其中包括隐瞒关联方占用资金、未真实披露关联交易、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等。这一消息传出之后,导致*ST建通的股票跳水,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根据法律规定,在廊坊发展借壳*ST建通后,必须承担*ST建通遗留下来的所有法律问题。

  廊坊发展公告中称,近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廊坊发展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其主要内容为王琦等65名原告就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起诉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另一原告庞晓荣已于2012年3月,起诉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案件中,66位股民累计索赔4553万元,其中股民庞晓荣一案已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其余65起案件收到《应诉通知书》,但尚未开庭审理。股民庞晓荣代理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股民诉廊坊发展虚假陈述案前几天已经开庭,但第三被告何强在法院公告后仍未出庭,此人为*ST建通前任董事长,也是上市公司违法的主要责任人,应当负连带赔偿责任。庭审争议焦点主要在虚假陈述揭露日问题,她作为原告律师补充提交了相关证据,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不排除调解可能。

  扬子晚报记者 陈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