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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一在建酒店遭拍卖 浙江中小房企破产案增多

发布时间:2013-5-8 4:30: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字体:
每经记者 徐杰 发自浙江杭州

    一家位于国内知名景区浙江省千岛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因 “拖欠”土地出让金被国土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日前,浙江淳安县法院发布消息称,将于5月20日10时至5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网络起拍价高达2亿元,此次拍卖的标的物包括淳安县千岛湖镇清心岛(清心山庄)房地产(在建工程)及配套工程清心岛大桥在内的旅游度假酒店综合体,评估价约2.336043亿元。

    至于被拍卖的原因,《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淳安法院获悉,缘于开发商东方巨龙投资发展(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投资)在项目开发中,需补交土地出让金1亿多元,但未按时支付。

    需要指出的是,巨龙投资还涉及一笔有关上市公司香溢融通(600830,SH)的委托贷款,款项本金为5000万元,从2011年1月6日开始履行,截至目前,该款项仍未结清。

    在建酒店项目起拍价2亿元

   淳安县法院表示,此次拍卖的评估价约2.336043亿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同时,买受人需要先行缴付竞买保证金1200万元。清心山庄被查封拍卖的原因,是被告巨龙投资在浙江省淳安县开发“阳光水岸”房地产项目过程中擅自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用途以及进行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需补交土地出让金1亿多元,但未在截止日2012年12月10日前支付。

    法院公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显示,此次被司法拍卖的清心山庄,房屋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1627.3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024.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1718.49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商服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44年7月4日,土地用途为商业旅游、度假酒店、独立客房等旅游娱乐综合区。

    不过,此次千岛湖清心岛房地产的拍卖也有诸多的条件限制,根据《清心岛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清心岛”为度假酒店、宾馆、山庄别墅项目为主的旅游、娱乐(综合区)用地,整个在建工程共规划有10幢房屋,其中酒店中心和普通客房用房1幢,独立式客房用房9幢。

    竞拍要求中,买受人必须按原方案进行施工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明确的土地用途及项目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目前在建的10幢房屋主体已结顶,外立面及内部配套尚处于待安装阶段,清心岛大桥已经建成通车。

    香溢融通5000万债权未“兑现”

   值得注意的是,巨龙投资还涉及到一笔有关上市公司香溢融通的委托贷款,款项本金为5000万元,但截至目前,该款项仍“悬”着。

    根据香溢融通此前公告显示,2011年1月6日,公司与平安银行宁波分行 (原名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巨龙投资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公司将自有资金5000万元委托银行分期贷款给巨龙投资。2011年1月6日,首先发放3000万元,借款期限2011年1月6日~2012年1月5日,委托贷款年利率21.6%;2011年3月30日,再发放2000万元,借款期限2011年3月30日~2012年1月5日,委托贷款年利率21.85%。

    2012年1月4日,上述委托贷款延期至2012年7月5日,上述委托贷款抵押物为杭州市清泰街金隆花园931平方米房产第二顺位抵押,千岛湖清心岛122.59亩土地抵押,但是到2012年7月5日贷款到期后,巨龙投资未能偿还本金5000万元及相关利息,构成违约。

    2012年9月27日,香溢融通委托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巨龙投资归还委托贷款本金5000万元并支付利息等。

    2013年2月4日,巨龙投资归还平安银行宁波分行借款本金150万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最新进展,香溢融通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13年3月22日,香溢融通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2)浙甬商初字第36号,确认公司委托方平安银行宁波分行与巨龙投资达成和解协议:巨龙投资于2013年6月底前分四期归还平安银行宁波分行借款本金4850万元及利息。

    按照上述公告,该笔委托贷款的抵押物涉及到了千岛湖清心岛土地使用权。针对此次拍卖对香溢融通的影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电话联系香溢融通董事会秘书林蔚晴,截至发稿时,手机均未接通。

    记者通过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获悉,巨龙投资的信誉度提示属D(该企业有失信行为记录),系统进一步表示,该公司分别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前者款项为701642元,后者则高达1.18亿元。

    根据香溢融通此前公告,巨龙投资注册资本为1406万美元,经营范围包括在千岛湖镇清心岛、上坑坞进行“清心山庄”“巨龙山庄”的综合开发、建设、商品房的销售、出租及旅游度假村的经营。

    中小房企破产案增加明显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浙江省中小房地产企业破产案明显增加。

    2012年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报告显示,2012年,浙江全省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43件,同比上升85.7%,破产企业资产总额120多亿元,负债总额243亿元,涉及企业职工1.1万余人;审结企业破产案件89件,同比上升64.8%;同时,截至2012年底,浙江省受理过企业破产案件的法院已达71个。

    上述破产企业呈现以下几处特点:从规模看,破产企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从行业看,纺织、服饰、电子等传统制造业企业是破产企业主体,光伏、造船、房地产等行业的破产企业增加;从地域分布上看,破产案件主要集中在温州、宁波、嘉兴和杭州地区。其中,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明显增多,2012年浙江省法院共受理了10家房地产公司破产案件。

    对于房地产公司破产案件数量的增加,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浙江省直律协建筑与房地产委员会委员胡光春律师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除了个别企业经营因素、严峻的经济形势外,还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有关,一些房地产公司无法从银行获取贷款,为了项目开发需要只得向民间借贷,承担数倍的财务成本。其次就是涉及担保连带责任,一家因资金链破产,进而引发数家甚至更多的企业被卷入破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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