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国企高管薪酬谁说了算
最近有媒体称,208家上市国企发布的2012年年报披露了192家国企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年薪,其中年薪超过200万元的有十多位。更有中集集团总裁以998万元的薪酬位列榜首。
这些数字相对西方同等企业的高管薪酬可能是小巫见大巫,不过对中国老百姓而言,这毫无疑问属于天价。若拿国企高管的收入和同级别政府官员的薪酬相比,也有天壤之别。几年前,卫留成从中海油高管转任海南省省长,他就坦言两者收入差距是非常大的,当初还以为是小数点打错了。
这种年报上的薪酬数字极容易引起公众不满的情绪,不过,公允地说,目前年报上公布的高管年薪,主要是名义上的收入,并不一定是他们真正的工资。北京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此前曾以年薪774.3万元成为内地年薪最高的房企高管,但他实际收入并非如此,任志强在博客中也称,“我实际的工资大约低于公布年薪的1/10”。也就是说,在对外公布的名义薪酬之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另有一套标准管控着高管们的薪酬。
所以,国企高管们的尴尬就在于此:一方面既要为自己堪称天文数字的薪酬挨骂,另一方面又可能只拿到不足公开数字十分之一的工资。这样,老百姓不满意,而高管们也未必心服口服。也有一些国企高管抱怨收入和西方企业高管收入没法比,感觉付出与所得不成比例。
当然,拿中国国企简单地和西方企业类比并不太科学,因为所有制等国情差异决定了薪酬体系必然有区别。若中外国企比较,则也未必差距巨大,比如去年法国就开始限制52家国企高管的工资,不能超出企业最低工资的20倍。
若按这个比例,且不参照最低工资,而是按中集集团2012年职工平均年收入8.2万元来算,那么20倍也仅为164万元,相比近千万的数字还是有巨大差异。而且,凭什么要采取最高比例?该集团年报显示,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同比下降47.46%。何况近4年间,该集团高管平均薪酬增长了近13倍;而员工平均薪酬只增长了32%。在这种背景下,公众乃至职工对于高管高薪酬不满也就自然而然了。
在我们看来,要解决国企高管薪酬谁说了算的问题,最关键的是解决高管的身份问题:他们究竟是上级委派的“官员”还是市场竞聘的“职业经理人”?在我国当前的干部任用体制上,一些国企的领导与政府官员的身份转换几乎没有障碍,这也让一些国企高管享受行政级别待遇饱受批评。
所以,要想设定国企高管的薪酬标准,首先就必须坚持对企业和高管进行分类管理,一是将国企分为竞争性公司和公用性、垄断性公司,前者可以参照市场标准并且略低市场,后者就应该参照公务员体系的薪酬标准;二是高管分为组织任命和市场竞聘两种,前者略高于公务员标准——法国是同级别官员收入的两三倍,后者参考市场标准并且略低于市场。习近平同志曾经说过,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这就应该是设定国企高管薪酬的一个基本原则。
其次,加快建立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薪酬机制。今年1月1日,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实施,它采取了一些更为精确的考核措施,更为强调业绩与贡献。国务院今年2月5日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还提出,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我们期待这种措施尽快付诸实践,消弭公众不满情绪。
其三,光有规范薪酬的制度还不够,前述办法就提出“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差异化考核”,可如何实现公开公正,让公众和职工认可高管的薪酬分配,这还需要包括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公开等制度的后续探索。另外,薪酬还只是高管们显性的收入,他们可能还存在不低的福利待遇,甚至还有数额不小的“签单权”,这些都需要引入严格的监督审计,否则国企高管们难以摆脱被质疑的境地。
这些数字相对西方同等企业的高管薪酬可能是小巫见大巫,不过对中国老百姓而言,这毫无疑问属于天价。若拿国企高管的收入和同级别政府官员的薪酬相比,也有天壤之别。几年前,卫留成从中海油高管转任海南省省长,他就坦言两者收入差距是非常大的,当初还以为是小数点打错了。
这种年报上的薪酬数字极容易引起公众不满的情绪,不过,公允地说,目前年报上公布的高管年薪,主要是名义上的收入,并不一定是他们真正的工资。北京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此前曾以年薪774.3万元成为内地年薪最高的房企高管,但他实际收入并非如此,任志强在博客中也称,“我实际的工资大约低于公布年薪的1/10”。也就是说,在对外公布的名义薪酬之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另有一套标准管控着高管们的薪酬。
所以,国企高管们的尴尬就在于此:一方面既要为自己堪称天文数字的薪酬挨骂,另一方面又可能只拿到不足公开数字十分之一的工资。这样,老百姓不满意,而高管们也未必心服口服。也有一些国企高管抱怨收入和西方企业高管收入没法比,感觉付出与所得不成比例。
当然,拿中国国企简单地和西方企业类比并不太科学,因为所有制等国情差异决定了薪酬体系必然有区别。若中外国企比较,则也未必差距巨大,比如去年法国就开始限制52家国企高管的工资,不能超出企业最低工资的20倍。
若按这个比例,且不参照最低工资,而是按中集集团2012年职工平均年收入8.2万元来算,那么20倍也仅为164万元,相比近千万的数字还是有巨大差异。而且,凭什么要采取最高比例?该集团年报显示,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同比下降47.46%。何况近4年间,该集团高管平均薪酬增长了近13倍;而员工平均薪酬只增长了32%。在这种背景下,公众乃至职工对于高管高薪酬不满也就自然而然了。
在我们看来,要解决国企高管薪酬谁说了算的问题,最关键的是解决高管的身份问题:他们究竟是上级委派的“官员”还是市场竞聘的“职业经理人”?在我国当前的干部任用体制上,一些国企的领导与政府官员的身份转换几乎没有障碍,这也让一些国企高管享受行政级别待遇饱受批评。
所以,要想设定国企高管的薪酬标准,首先就必须坚持对企业和高管进行分类管理,一是将国企分为竞争性公司和公用性、垄断性公司,前者可以参照市场标准并且略低市场,后者就应该参照公务员体系的薪酬标准;二是高管分为组织任命和市场竞聘两种,前者略高于公务员标准——法国是同级别官员收入的两三倍,后者参考市场标准并且略低于市场。习近平同志曾经说过,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这就应该是设定国企高管薪酬的一个基本原则。
其次,加快建立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薪酬机制。今年1月1日,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实施,它采取了一些更为精确的考核措施,更为强调业绩与贡献。国务院今年2月5日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还提出,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我们期待这种措施尽快付诸实践,消弭公众不满情绪。
其三,光有规范薪酬的制度还不够,前述办法就提出“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差异化考核”,可如何实现公开公正,让公众和职工认可高管的薪酬分配,这还需要包括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公开等制度的后续探索。另外,薪酬还只是高管们显性的收入,他们可能还存在不低的福利待遇,甚至还有数额不小的“签单权”,这些都需要引入严格的监督审计,否则国企高管们难以摆脱被质疑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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