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规范保险公司开“分店”
本报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曲哲涵)中国保监会日前出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对现有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办法》在明确审批条件、简化审批程序、方便公司操作的同时,在准入条件方面,强化了保险总公司偿付能力、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为两亿元的,每申请设立一家省级分公司,应增加不少于两千万元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在五亿元以上的,可不再增加。
《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为两亿元的,每申请设立一家省级分公司,应增加不少于两千万元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在五亿元以上的,可不再增加。
标签:保监会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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