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360案5大焦点
“安全软件作为一类特殊的软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产生了一系列特殊的商业诋毁行为,由于相关法律及行政管理的滞后,导致这类商业诋毁行为屡见不鲜。”
12月4日,“腾讯诉360扣扣保镖案”二审继续在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开庭审理。据媒体对外透露的信息,双方围绕扣扣保镖是否破坏了QQ的安全性、是否属于商业诋毁、是否嵌入QQ软件界面并推广360服务及一审赔偿金额等几大焦点问题展开交锋。
由于当天是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庭审也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的主题——“庭审零距离”,80名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网友代表、媒体代表受邀旁听案件审理。
工具赋予用户的权利是焦点
2012年9月18日,“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腾讯方面认为360推出的“360扣扣保镖”破坏和篡改了腾讯QQ软件的功能,其屏蔽客户广告的做法,破坏了腾讯的商业模式,给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属于不正当竞争,因此向360索赔1.25亿元。2013年4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奇虎360败诉,判罚360向腾讯赔偿500万元,并且在网站首页和其他媒体上进行道歉。
对此,360不服,认为一审判决结果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11月底,奇虎360诉腾讯严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刚结束开庭审理环节,将择日宣判。
昨日,该案件再次进行审理。这次,审判长明确了两家公司争议的焦点,包括五大方面:360针对QQ推出的扣扣保镖是否破坏了QQ的完整性、安全性;扣扣保镖是否涉及对QQ的商业诋毁;扣扣保镖是否嵌入了QQ软件,取代QQ的部分功能并推广360自己的产品;如何看待创新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如果构成不正当竞争,500万元的赔偿额是否合理。
“工具赋予用户的权利以及由此导致的用户行为是否合法将是庭审的焦点。”资深IT分析师唐欣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也是360为自己辩护的核心论据。
腾讯的代表律师坚持一审的诉讼意见称:“360的扣扣保镖通过针对性开发和对用户诱导性启示,并通过对腾讯QQ软件进行检测、打低分,来诋毁腾讯QQ,已经构成了对腾讯声誉的恶意诋毁,这是一种‘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工具软件无罪。”360方面认为,“扣扣保镖”作为一个创新型反捆绑工具软件,旨在提升用户体验,“中国互联网需要创新,任何苛刻的法律判决都会造成互联网发展的停滞不前。”360的代表律师在二审时强调,“腾讯是利用其在即时通信工具方面的垄断地位和其用户的高黏度,推销其增值服务和广告,这是一种粗暴、简单的发展模式。”
360还出示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检测报告(版本号v1.0.0.1005)。报告显示,360“扣扣保镖”合法安全,未发现360“扣扣保镖”存在明显可被利用的脆弱性;未发现“扣扣保镖”存在自我复制行为;未发现“扣扣保镖”有不正常地向服务器发送数据的行为。
诉讼胜负更重要
“诉讼的胜负比赔偿金额的大小更重要。”唐欣表示,这种诉讼的赔偿金额是很难界定的。因为原告很难拿出明确的证据证明损失了多少金额。
“500万元远远不足以补赔我们在三年中付出的诉讼费、时间与精力。”腾讯在公开信中称,尽管如此,还是要讨回公道。唐欣认为,腾讯是希望向各方,尤其是大众舆论证明自身在商业道德方面的正确性,以挽回3Q大战时的要求用户“二选一”等错误公关带来的名誉损失。腾讯还在公开信中呼吁,“让开放透明的公平竞争成为中国互联网的默认设置。”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一兴发现,“安全软件作为一类特殊的软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产生了一系列特殊的商业诋毁行为,由于相关法律及行政管理的滞后,导致这类商业诋毁行为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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