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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逻辑的对话

发布时间:2013-11-14 14:30: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 【字体:
 李一戈

    有个朋友最近刚赢了场官司,是买房的事。为期7个月,一直打到北京市高院,赢得不容易。

    朋友夫妻俩已有两套房,年初看中了一套小户型,但没有购房资格,决定办假离婚。卖方正准备换房,于是买卖双方一拍即合。女人们相谈甚欢,就邀请对方来朋友家里做客。合同已签,小两口城府也不深,随口就把自己假离婚的事说出来了。

    如你所知,北京的房价只是在年初犹豫了一下,然后再次直线上涨。两周时间,那套房也涨了约10万。于是,卖方反悔,拒绝去过户,答应退还定金。协商未果,法院相见。对方以为是买来的离婚证,没想到,朋友说时迟那时快,已经到民政局办了真正的离婚证。一审胜诉,裁定合同有效。被告不服,上诉,几个月后市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后来对方不得不配合朋友去过了户。

    这是小老百姓之间的平常纠纷,本不值得他人置喙。但把这个案例放在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来看,却令人不胜唏嘘。卖房人贪图小利输了官司,却也让人同情,10万块对辛辛苦苦的白领确实不无诱惑。可惜他们现在要付出更多,因为此时房价已上涨近50%。逐利贪婪是内因,快速上涨的房价是外因,缺一不可。 

    为了买房而去办假离婚,像我这样年纪的保守派,恐怕是很难作出的决定。但我非常理解不得不为之的朋友。如果不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或者有更好的投资渠道,中国老百姓有几个愿意这么做,何况假戏真做的风险也是有的。

    据报道,今年前三季度北京离婚登记数量达到39075对,超过去年全年的数量,与去年前三季度相比增长41%。有媒体说,这与买房、卖房的规定都有关系。3月30日的政策特别规定,单身限购一套。如果家庭有两套房,把房子过户给夫妻任何一方,离婚后另一方就可再买一套。这是为了买房而离婚。

    政策还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家庭有两套房,夫妻名下各一套,离婚后卖房就是家庭唯一住房,可以免税。

    虽然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处长吴蓓称,北京离婚率增长4成与买房卖房之间“没有任何数据支撑”的必然关系,但我倾向于同意,在其他因素都没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是推动离婚率大增的重要原因,如果不是主要原因的话。

    这些年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逻辑,或者说政府管理楼市的逻辑,与市场自身运行的逻辑,往往相悖。我多次说,北京市住建委可能是全中国最苦最累的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我愿意相信,他们出台政策的初衷,也是为了让房地产市场更健康,让更多老百姓买得起房。

    譬如,据说,11月以后北京单价4万元以上的楼盘,不给发预售证了。显然这是为了完成年度房价控制目标。停售高价楼盘,换来数据上的房价下跌,难道不是掩耳盗铃?

    譬如,明年要建5万套自住型商品房,将占新增供应的50%以上。加上保障房占住宅用地的一半,纯商品房用地就只剩四分之一左右。这样做,纯商品房不大涨才叫见鬼。再譬如,北京市禁止地产商将毛坯房与精装修分拆销售。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场景:地产商搭售空气净化器,50万一台,爱买不买。多么荒谬。

    政策制定者良好的初衷,为什么走到了市场的反面?别以为我们的管理部门都是洗脚上岸的农民,他们中不少是名牌大学经济学科的博士、硕士,对经济学原则和市场规律的理解,未必就比那些责骂他们的市场原教旨主义经济学家差。

    问题出在哪里?本质上是市场运行制度有内在缺陷,制度不重建,再怎么修补成效都不大。设计这些制度的是谁?是人,如你所知,主要是公务员或与公务员密切相关的专家学者。为什么他们设计的制度存在先天缺陷?利益所系。

    为什么公务员的退休和养老待遇,与一般企业员工相差如此巨大?就因为,设计这种二元制度的,正是公务员自己。房地产制度亦是如此。什么时候公务员敢于向自己征税,削平自己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鸿沟,才能出现制度最优。否则,看似他们制定一项又一项政策,堵塞一个个漏洞,不过是忙碌的工蚁在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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