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产品审批很严
转基因产品产业化问题再次成为热点,多为院士联名“上书”,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审批产品产业化方案,但反对声依然很多。其实,世界各国和主要国际组织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从中可看出各国对转基因产品的态度。
欧盟:慎审批,全流程监控
欧盟法律明确表明,对转基因产品不欢迎,欧盟在国际上极力主张对转基因产品采取“预先预防态度”。欧盟食品工业要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管理非常严格,在没有得到官方授权的情况下,转基因产品不能投放到欧盟市场。
欧盟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着手建立较为完善的转基因管理体系。2000年1月,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两项法规,凡是含有1%以上转基因DNA或蛋白质的食品上市都必须实行许可和标签制度;添加剂和风味剂也要进行转基因标注。2003年7月,欧洲议会通过两项法规,主要涉及转基因食品的标签制度和可追踪性、安全性及上市申请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对于进口食品的转基因监测更为严格。欧盟食品和饲料委员会每周发布的预警通报显示,自2006年起,欧盟预警系统总计通报了184次中国输欧食品中被检测出非法转基因,其中2012年39次,2011年29次,2010年46次,2009年15次,2008年18次,2007年9次,2006年10次。而184次中,大米制品和含有大米的制品175次。
但需要强调的是,欧盟虽然大力抵制转基因产品,但对转基因技术的研究从未停止并一直在加强。近19 年来,欧盟国家农业转基因研究单位从无到有已发展至480家。一旦它的转基因技术成熟、商业化进程加快,就有可能积极倡导转基因产品贸易自由化,赚取巨额利润。
美国:种植易,上餐桌难
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态度要缓和许多,法规文件也相对宽松一些。美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并不强制要求在产品中标明其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国家之一。
1992年5月,美国时任副总统奎尔领导的“竞争力委员会”将转基因作物确立为促进美国出口的新兴产业。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随即出台了相对宽松的有利于转基因食品发展的政策,“只要转基因食品生产商确认产品是安全的,那么这些转基因食品就可以被视作‘公认安全’”。同时,对产品是否应该贴上“转基因食品”的标签,也未作硬性规定。
到2000年,美国在全球转基因食品领域独领风骚。在13个对转基因作物进行市场化种植的国家中,美国的产量占到68%。大豆和玉米是美国种植最广的转基因作物,二者在所有转基因作物的种植比重中一度占到82%。
虽然美国对转基因农作物种植相对宽容,但并不意味着这些农产品就能轻易走上美国人餐桌。2004年加州门多西诺县还成为全美首个全面向转基因农产品说“不”的地方行政区域。
在美国,关于转基因技术实验实行的是报告制和审批制,即由开发公司报告,政府审批。一项转基因技术在获得应用之前,通常要经过几年时间的测试或试验阶段,监管评价还需要几年,其间人们可能要花1000万到1500万美元才能搜集完成所有审批需要的数据。
此外,美国法律规定,每一种转基因食品上市前至少要经过三个部门的审查: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负责管理转基因作物开发和田间试验;环保局负责对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负责转基因食品和饲料的安全性评估,确保新产品符合传统食品安全标准。
日本:严管理,标识明显
日本对待转基因食品的态度与欧盟和美国有所不同,它主张通过非强制性行政指南对基因工程的操作程序,即对生物技术本身进行安全管理。
调查显示,82%的日本消费者对转基因作物持否定态度。再加上地方政府对转基因产品的生产销售限制极为严格等原因,导致日本农业转基因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缓慢,绝大多数停留在实验室阶段。
日本目前尚未展开转基因农作物的商业种植,但允许进口转基因谷类,以制造食用油、饲料等食品。日本允许进口的转基因食品包括8种土豆、12种大豆、181种玉米等,其中玉米大部分用于饲料,其余的是榨油,也有一部分用于食品加工。2001年,日本修改了《食品卫生法》,禁止进口和销售没有经过政府的安全性审查的转基因食品和以其为原料的食品。自此,从当年4月开始,对转基因食品进行安全审查成为法律义务。安全审查由内阁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属的“转基因食品等专门调查会”负责,结果公布在厚生劳动省的主页上。如果进口没有在安全名单上的食品,就会受到处罚。在评估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时,要考虑食品对人体健康的直接有害性以及长期摄取时在营养学上产生的不良影响。
近年来,日本政府在推进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化上表现积极,主张由政府主导基础研究与实用化开发,创造良好环境,并消除民众疑虑。
此外,也有一些企业在从事转基因技术的实用化开发和商业化运作。例如通过将开发的转基因康乃馨在哥伦比亚栽培、运回日本国内市场销售的方式来实现商业化。
欧盟:慎审批,全流程监控
欧盟法律明确表明,对转基因产品不欢迎,欧盟在国际上极力主张对转基因产品采取“预先预防态度”。欧盟食品工业要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管理非常严格,在没有得到官方授权的情况下,转基因产品不能投放到欧盟市场。
欧盟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着手建立较为完善的转基因管理体系。2000年1月,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两项法规,凡是含有1%以上转基因DNA或蛋白质的食品上市都必须实行许可和标签制度;添加剂和风味剂也要进行转基因标注。2003年7月,欧洲议会通过两项法规,主要涉及转基因食品的标签制度和可追踪性、安全性及上市申请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对于进口食品的转基因监测更为严格。欧盟食品和饲料委员会每周发布的预警通报显示,自2006年起,欧盟预警系统总计通报了184次中国输欧食品中被检测出非法转基因,其中2012年39次,2011年29次,2010年46次,2009年15次,2008年18次,2007年9次,2006年10次。而184次中,大米制品和含有大米的制品175次。
但需要强调的是,欧盟虽然大力抵制转基因产品,但对转基因技术的研究从未停止并一直在加强。近19 年来,欧盟国家农业转基因研究单位从无到有已发展至480家。一旦它的转基因技术成熟、商业化进程加快,就有可能积极倡导转基因产品贸易自由化,赚取巨额利润。
美国:种植易,上餐桌难
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态度要缓和许多,法规文件也相对宽松一些。美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并不强制要求在产品中标明其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国家之一。
1992年5月,美国时任副总统奎尔领导的“竞争力委员会”将转基因作物确立为促进美国出口的新兴产业。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随即出台了相对宽松的有利于转基因食品发展的政策,“只要转基因食品生产商确认产品是安全的,那么这些转基因食品就可以被视作‘公认安全’”。同时,对产品是否应该贴上“转基因食品”的标签,也未作硬性规定。
到2000年,美国在全球转基因食品领域独领风骚。在13个对转基因作物进行市场化种植的国家中,美国的产量占到68%。大豆和玉米是美国种植最广的转基因作物,二者在所有转基因作物的种植比重中一度占到82%。
虽然美国对转基因农作物种植相对宽容,但并不意味着这些农产品就能轻易走上美国人餐桌。2004年加州门多西诺县还成为全美首个全面向转基因农产品说“不”的地方行政区域。
在美国,关于转基因技术实验实行的是报告制和审批制,即由开发公司报告,政府审批。一项转基因技术在获得应用之前,通常要经过几年时间的测试或试验阶段,监管评价还需要几年,其间人们可能要花1000万到1500万美元才能搜集完成所有审批需要的数据。
此外,美国法律规定,每一种转基因食品上市前至少要经过三个部门的审查: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负责管理转基因作物开发和田间试验;环保局负责对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负责转基因食品和饲料的安全性评估,确保新产品符合传统食品安全标准。
日本:严管理,标识明显
日本对待转基因食品的态度与欧盟和美国有所不同,它主张通过非强制性行政指南对基因工程的操作程序,即对生物技术本身进行安全管理。
调查显示,82%的日本消费者对转基因作物持否定态度。再加上地方政府对转基因产品的生产销售限制极为严格等原因,导致日本农业转基因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缓慢,绝大多数停留在实验室阶段。
日本目前尚未展开转基因农作物的商业种植,但允许进口转基因谷类,以制造食用油、饲料等食品。日本允许进口的转基因食品包括8种土豆、12种大豆、181种玉米等,其中玉米大部分用于饲料,其余的是榨油,也有一部分用于食品加工。2001年,日本修改了《食品卫生法》,禁止进口和销售没有经过政府的安全性审查的转基因食品和以其为原料的食品。自此,从当年4月开始,对转基因食品进行安全审查成为法律义务。安全审查由内阁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属的“转基因食品等专门调查会”负责,结果公布在厚生劳动省的主页上。如果进口没有在安全名单上的食品,就会受到处罚。在评估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时,要考虑食品对人体健康的直接有害性以及长期摄取时在营养学上产生的不良影响。
近年来,日本政府在推进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化上表现积极,主张由政府主导基础研究与实用化开发,创造良好环境,并消除民众疑虑。
此外,也有一些企业在从事转基因技术的实用化开发和商业化运作。例如通过将开发的转基因康乃馨在哥伦比亚栽培、运回日本国内市场销售的方式来实现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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