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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亮剑违法网络交易防劣币驱逐良币

发布时间:2013-9-19 10:23:00 来源:通信信息报 浏览: 【字体:

  ■本报记者 游寰臻

  网络经济已是我国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战略举措,网络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亦成为左右网络经济命脉的重要因素,如何通过法律法规诱导网络交易市场发展进入正轨至关重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就《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就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做了相关规定。这对于网络商品交易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规范商家经营,同时消费者遭遇网络交易纠纷时也有法可依。

  官方严打违法网络交易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现实中商品交易的方式正逐渐发生转变,网络交易市场规模空前。工信部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电子商务同比增长45.3%,累计交易额达到4.98万亿元。不过,网络交易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究其原因还是违法成本太低所造成。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就《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与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意见》在“实名制”、“罚则的罚款额度”及“第三方交易平台责任义务”等方面的规范力度均有所加强。

  首先,《意见》对网络市场主体的准入规定更加明确。《意见》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可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但应提交其姓名、有效身份证明、住所地、联系电话等真实身份信息。如今,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属于弱势群体,在与那些未实名登记的商家进行交易,“举证难”、“投诉难”等问题使得消费者在发生纠纷后将很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从此次发布的《意见》可以看出,国家工商总局对于网络交易安全问题上,还是坚持以“实名制”的原则来解决。

  其次,《意见》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责任义务新增了规定。《意见》除了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通过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来提升服务质量,还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行为上,如修改协议、交易规则等作出相关规定,以此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意见》对部分责任义务规定增设了罚则,并提高了暂行办法中部分原有罚则的罚款额度,增加了网络交易违法成本。《意见》规定,对于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得到保护的权利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此,工商总局表示,此举旨在提升规章约束力,提高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成本,促使经营者更加自觉地履行法定责任义务,守法经营。

  此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1日。该办法施行后,国家工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将同时废止。

  网上商品交易乱象频发催生新规

  网络购物的快速普及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原本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但一些不法商家为牟取利益,让本应为社会服务的虚拟环境陷入了“诚信”泥潭,现实中不好的商业“习惯”正逐渐在网络交易市场中发生。

  第一,电子商务失信现象严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2013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2013年上半年,通过在线递交、电话、邮件、即时通讯等多种形式,中心共接到全国各地用户的电子商务投诉近41360起。其中,售后服务、退款问题、虚假促销、退换货物、网络诈骗、发货迟缓、质量问题、网络售假、订单取消、节能补贴成为了网友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于实体店相比,网络交易更容易隐藏“陷阱”,而消费者也更难维权。

  第二,商家之间恶性竞争愈来愈烈。近年来,国内网络交易市场上出现价格战的现象越来越多,其力度远大于交易服务本身,这就导致原本促进行业发展的竞争利器成为商家恶性竞争的标志。许多不法商家为牟利通过种种“假动作”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如预先调高价格再降价;为抢眼球“打狠折”,商品却无货可供等等。还有一些网店为提高信誉度,雇佣“刷客”或“差评师”假扮成买家,通过虚假交易,对卖家的商品给出好评和诱导性评论,让消费者对网店商品和服务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第三,通过网络交易进行欺诈、钓鱼等事件频发。电子商务平台促销如火如荼,大量的网购钓鱼网站也是充斥其中。据360互联网安全中心公布的数据,就今年6·18价格战期间,360日均拦截到的网购类钓鱼网站数量高达20万次。

  违法网络商品交易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这是在这种情况下,针对网络交易乱象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显得十分必要。

  政策虽好还需落到实处

  电子商务之所以出现种种乱象,不仅对行业的有序发展带来许多不利,对自身平台的发展也埋下隐患。而电子商务乱象丛生,一方面是因其行业竞争激烈,服务同质化严重所导致;另一方面与监管缺失有关。

  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应尽快得到治理,征求意见稿拟定了禁止从事的7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网络违法交易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诱导网络交易健康发展,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首先,对于消费者方面,一旦遇到网络纠纷时将有法可依;其次,对于商家而言,一旦有了法律法规限制,就可以对其起到规范经营的作用。不过,无论多好的政策、法律法规,要想在现实中真正发挥作用,这还需要落到实处,需要商家与消费者共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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