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数近12亿 信息消费环境待去浊还清
本报记者 唐隆辉
工信部近日发布了7月份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1.85亿户,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到8.20亿户,对移动电话用户的渗透率达到69.2%,其中3G上网用户占移动互联网用户的比重首次突破30%,达到30.5%。
庞大的移动通信用户群是我国信息消费繁荣的基础,信息消费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通信网络安全、隐私保护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健全网络法制建设,让法律为信息消费产业升级保驾护航,成为当务之急。
移动通信普及率提升为信息消费打基础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7月份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来看,7月份,移动电话用户净增数保持在900万户以上,全国移动电话用户净增7307.4万户,总数达到11. 85亿户。其中,3G移动电话用户净增10093.5万户,相当于去年全年净增总数,3G用户总数达到3.34亿户,在移动用户中占比28.2%,预计三季度末将突破30%。
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方面,用户净增169.1万户,总数达1.82亿户,其中光纤用户达到3159.5万户。1-7月,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净增1278.4万户,比去年同期净增数减少364.6万户,达1.83亿户。移动互联网用户净增5585.2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到8.20亿户,渗透率达到69.2%。3G移动电话用户普及率的不断提升,用户总数达到2.50亿户,占移动互联网用户的比重首次突破30%,达到30.5%。
在用户数增长的同时,互联网流量消费也在不断加大。1-7月,全国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时长177886.9亿分钟,同比增长18.3 %。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69077.2万G,同比增长63.8%。其中,手机上网流量占比升至66.6%。为满足用户需求,信息领域内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反过来激发新的消费需求,成为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来自工信部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达2.07万亿元,同比增长20.7%,电子交易总额达4.98万亿元。信息消费已经成为引领消费、扩大内需、提振经济的新动力。
一系列的数据表明,随着我国移动通信普及率不断提升,用户规模持续扩大,为推动信息消费繁荣发展打下基础。
电话实名制为净化信息消费环境提供便利
在信息消费迅猛发展的同时,问题也接踵而至。移动互联网快速普及使得违法犯罪成本大大降低,利用通信网络发送垃圾短信息、散布有害信息、设置钓鱼陷阱等违法犯罪现象也比较突出。据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中心调查显示,去年下半年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数量为10.7条,占其全部短信比例的22.5%,这些乱象对信息消费安全构成了威胁。
因此,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既需要硬件环境的支撑,也需要构建和谐的消费软环境。为此工信部要求9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话实名制,往后匿名手机卡将很难买到,这增加了嫌疑人利用手机犯罪的风险,有利于从源头上威慑、预防和打击利用通信手段违法犯罪的活动。实名登记信息也将为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行为的侦查线索,最大限度地挽回用户的损失。但也有评论指出,虽然实名制是世界各国遏制不法行为、净化通信网络环境的通行做法,但并不意味着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现象就会减少,实名制只能为打击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提供现实条件。
虽然我国近几年来对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作出的规定甚多,但还仅仅是部门规章,其惩戒力度有限。为此,全面实施电话实名制固然重要,还需要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来对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行为进行有效打击。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避免实名制后的个人信息反为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等提供“精准”便利,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
构建和谐信息消费环境需多管齐下
对于如何构建和谐的信息消费环境,专家建言献策。专家认为,网络治理还是需要多管齐下,首先是法律层面的约束,其次是技术上的升级,最后是思想意识上的提高,这三点缺一不可。
要构建安全信息消费环境,制度要先行。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品新表示,保护个人信息是信息消费产业发展的基础,需要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这是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前置性法律。
其次,需要加强技术层面的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数据库,加强虚拟专用网、防火墙、技术鉴定可以构成基础构造的安全,加强防病毒软件、过滤器等等产品的升级换代等。目前,最简而有效的方式是建立实名制。杨培芳认为,最重要的是首先建立实名制,包括商务网络实名制、网络登记、运营等,要能通过后台找到这个人。付亮认为,网络实名更应该注意堵和疏之间的关系,堵和疏要有度,而且还要达到平衡。
最后,网络信任服务的建设还需要全社会一起协同,提高全民意识,形成一种社会自律的道德环境。当前网络整个公信力在下降,因此需要利用新媒体,逐步建立一个环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为营造构建安全信息消费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促进信息消费的发展,离不开健康安全的信息消费环境。完善的法律是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和系统安全防护水平的有力保障。只有保障基本的信息消费安全,才能实现信息网络通畅、生产生活便捷、城市管理高效,才能惠及全国人民。
工信部近日发布了7月份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1.85亿户,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到8.20亿户,对移动电话用户的渗透率达到69.2%,其中3G上网用户占移动互联网用户的比重首次突破30%,达到30.5%。
庞大的移动通信用户群是我国信息消费繁荣的基础,信息消费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通信网络安全、隐私保护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健全网络法制建设,让法律为信息消费产业升级保驾护航,成为当务之急。
移动通信普及率提升为信息消费打基础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7月份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来看,7月份,移动电话用户净增数保持在900万户以上,全国移动电话用户净增7307.4万户,总数达到11. 85亿户。其中,3G移动电话用户净增10093.5万户,相当于去年全年净增总数,3G用户总数达到3.34亿户,在移动用户中占比28.2%,预计三季度末将突破30%。
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方面,用户净增169.1万户,总数达1.82亿户,其中光纤用户达到3159.5万户。1-7月,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净增1278.4万户,比去年同期净增数减少364.6万户,达1.83亿户。移动互联网用户净增5585.2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到8.20亿户,渗透率达到69.2%。3G移动电话用户普及率的不断提升,用户总数达到2.50亿户,占移动互联网用户的比重首次突破30%,达到30.5%。
在用户数增长的同时,互联网流量消费也在不断加大。1-7月,全国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时长177886.9亿分钟,同比增长18.3 %。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69077.2万G,同比增长63.8%。其中,手机上网流量占比升至66.6%。为满足用户需求,信息领域内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反过来激发新的消费需求,成为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来自工信部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达2.07万亿元,同比增长20.7%,电子交易总额达4.98万亿元。信息消费已经成为引领消费、扩大内需、提振经济的新动力。
一系列的数据表明,随着我国移动通信普及率不断提升,用户规模持续扩大,为推动信息消费繁荣发展打下基础。
电话实名制为净化信息消费环境提供便利
在信息消费迅猛发展的同时,问题也接踵而至。移动互联网快速普及使得违法犯罪成本大大降低,利用通信网络发送垃圾短信息、散布有害信息、设置钓鱼陷阱等违法犯罪现象也比较突出。据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中心调查显示,去年下半年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数量为10.7条,占其全部短信比例的22.5%,这些乱象对信息消费安全构成了威胁。
因此,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既需要硬件环境的支撑,也需要构建和谐的消费软环境。为此工信部要求9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话实名制,往后匿名手机卡将很难买到,这增加了嫌疑人利用手机犯罪的风险,有利于从源头上威慑、预防和打击利用通信手段违法犯罪的活动。实名登记信息也将为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行为的侦查线索,最大限度地挽回用户的损失。但也有评论指出,虽然实名制是世界各国遏制不法行为、净化通信网络环境的通行做法,但并不意味着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现象就会减少,实名制只能为打击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提供现实条件。
虽然我国近几年来对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作出的规定甚多,但还仅仅是部门规章,其惩戒力度有限。为此,全面实施电话实名制固然重要,还需要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来对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行为进行有效打击。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避免实名制后的个人信息反为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等提供“精准”便利,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
构建和谐信息消费环境需多管齐下
对于如何构建和谐的信息消费环境,专家建言献策。专家认为,网络治理还是需要多管齐下,首先是法律层面的约束,其次是技术上的升级,最后是思想意识上的提高,这三点缺一不可。
要构建安全信息消费环境,制度要先行。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品新表示,保护个人信息是信息消费产业发展的基础,需要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这是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前置性法律。
其次,需要加强技术层面的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数据库,加强虚拟专用网、防火墙、技术鉴定可以构成基础构造的安全,加强防病毒软件、过滤器等等产品的升级换代等。目前,最简而有效的方式是建立实名制。杨培芳认为,最重要的是首先建立实名制,包括商务网络实名制、网络登记、运营等,要能通过后台找到这个人。付亮认为,网络实名更应该注意堵和疏之间的关系,堵和疏要有度,而且还要达到平衡。
最后,网络信任服务的建设还需要全社会一起协同,提高全民意识,形成一种社会自律的道德环境。当前网络整个公信力在下降,因此需要利用新媒体,逐步建立一个环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为营造构建安全信息消费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促进信息消费的发展,离不开健康安全的信息消费环境。完善的法律是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和系统安全防护水平的有力保障。只有保障基本的信息消费安全,才能实现信息网络通畅、生产生活便捷、城市管理高效,才能惠及全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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