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联回应非金机构“招安门”博弈背后难掩利益之争
中国银联首度回应对非金融支付机构的“招安”事件。
“招安门”源自一份银联去年底印发的17号文,号召各成员银行清理非金融支付机构(下称“非金机构”)接口,逐步实现非金机构规范接入银联网络。相关人士对此认为,银联17号文一定程度上是在“维护其垄断地位”。
而中国银联总裁许罗德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中国银联并非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封杀”,而是一种规范合作,17号文的出现主要基于银联卡业务的发展需求,以及过往银联卡所发生的差错和风险。
银联与非金机构之博弈
17号文罗列了非金机构银联卡业务“五宗罪”,包括增加成员银行业务经营风险、损害成员银行综合收益、削弱成员银行在支付体系的地位、冲击成员银行传统银行卡商业模式、侵害成员银行的品牌形象等。
“部分非金机构确实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比如银联在调研中发现,一家国有大行与第三方支付有70多个银联卡业务接口,所谓的创新更多是价格战。”一名接近中国银联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
“部分非金机构在银联卡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截磁截密,私自留存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的情况,持卡人信息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一旦发生大规模信息泄露,发卡银行将面临很大风险。”17号文如是称。
根据17号文,银联希望成员银行一是尽快建立总分行对非金机构实施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快建立统一的系统接口,制定统一的接入流程和接入标准,将辖内与非金机构合作开展的银联卡业务上收至总行进行统一管理,执行统一价格标准;二是让合作非金机构尽快加入银联网络,逐步缩小不规范存量业务的规模,逐步断开与非金机构不规范的业务连接,将其纳入银联网络统一管理。
许罗德对本报记者称,目前已有40多家支付机构接入银联网络。“我们正在与支付机构进行交流,通过合作的方式共同遵循银联卡的体系和规则,在已有框架下从事业务和发展创新。支付机构不应该有太多顾虑。”
但支付公司怎会没有顾虑?“当年淘宝网发展初期意欲接入银联网络,却因潜在风险问题遭到拒绝,之后只能逐家银行商谈和直连;而当市场发展到现有规模,银联又希望通过自身地位优势要求支付机构接入银联网络,这似乎不太符合市场开放的趋势。”一名支付行业资深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多名第三方支付公司相关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都说,银联17号文一定程度上是“在维护其垄断地位”,并不利于支付行业的良性发展,还会限制支付产品的创新。
“目前看来不太会主动接入银联网络。”一名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一些小的支付公司会愿意接入银联网络,免去逐家银行谈判和接入的麻烦,但那些业务相对成熟的支付公司目前并不愿意接入。当然,银联可以通过优化网络和推动创新,让支付公司主动接入,而非通过发文手段。”
背后:费率之争还是行业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17号文认为“非金机构往往利用各银行之间、各银行内部相关部门及各分支机构之间存在的不同诉求,多头谈判,压低发卡银行手续费价格”。
银联称,据调研,在银联卡线上支付业务中,非金机构向主要成员银行支付的实际手续费费率平均仅为0.1%左右,大大低于银联网络内0.3%~0.55%的价格水平。“据此初步估算,各主要成员银行的此项手续费年损失超过30亿元。”
事实上,传统的互联网支付价格战早已白热化。一家中资银行电子银行部相关负责人曾对本报记者表示,在线上支付方面,支付公司与银行之间一般为直连,收益分配大多是逐个谈判和整体打包定价,通常会给商户低于银联的交易费率,甚至个别商户扣率为零,然后支付公司将商户整体打包,给定银行一个分成比例,比如千分之三或四,或者采取直接支付银行年费的方式。
当然,在线下收单领域,支付公司仍要走银联网络。央行去年公布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人民币银行卡收单服务,涉及到跨法人交易转接和资金清算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法银行卡清算组织进行”。目前“合法银行卡清算组织”即为银联。
“监管部门对于网上支付是否一定经过银联并未明确规定。”上述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而且很多支付公司都是从互联网公司转身而来,在扣率方面不会很高,关注更多的还是规模和效率。”
在该负责人看来,银联要求支付机构接入银联网络,一方面是因为其较高的线上支付手续费一定程度上缺乏竞争力,另一方面则是试图在“转接”环节对支付公司进行收费。
但前述接近银联人士则说:“实际上,银联希望做的是借鉴国外经验做法,以维护卡品牌作为权益基础,非金机构开展业务需要获得卡组织授权,比如Paypal在刷卡业务发生时,都需要向VISA和万事达进行报备和批示,银联希望让整个支付行业更加规范。”
“招安门”源自一份银联去年底印发的17号文,号召各成员银行清理非金融支付机构(下称“非金机构”)接口,逐步实现非金机构规范接入银联网络。相关人士对此认为,银联17号文一定程度上是在“维护其垄断地位”。
而中国银联总裁许罗德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中国银联并非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封杀”,而是一种规范合作,17号文的出现主要基于银联卡业务的发展需求,以及过往银联卡所发生的差错和风险。
银联与非金机构之博弈
17号文罗列了非金机构银联卡业务“五宗罪”,包括增加成员银行业务经营风险、损害成员银行综合收益、削弱成员银行在支付体系的地位、冲击成员银行传统银行卡商业模式、侵害成员银行的品牌形象等。
“部分非金机构确实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比如银联在调研中发现,一家国有大行与第三方支付有70多个银联卡业务接口,所谓的创新更多是价格战。”一名接近中国银联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
“部分非金机构在银联卡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截磁截密,私自留存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的情况,持卡人信息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一旦发生大规模信息泄露,发卡银行将面临很大风险。”17号文如是称。
根据17号文,银联希望成员银行一是尽快建立总分行对非金机构实施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快建立统一的系统接口,制定统一的接入流程和接入标准,将辖内与非金机构合作开展的银联卡业务上收至总行进行统一管理,执行统一价格标准;二是让合作非金机构尽快加入银联网络,逐步缩小不规范存量业务的规模,逐步断开与非金机构不规范的业务连接,将其纳入银联网络统一管理。
许罗德对本报记者称,目前已有40多家支付机构接入银联网络。“我们正在与支付机构进行交流,通过合作的方式共同遵循银联卡的体系和规则,在已有框架下从事业务和发展创新。支付机构不应该有太多顾虑。”
但支付公司怎会没有顾虑?“当年淘宝网发展初期意欲接入银联网络,却因潜在风险问题遭到拒绝,之后只能逐家银行商谈和直连;而当市场发展到现有规模,银联又希望通过自身地位优势要求支付机构接入银联网络,这似乎不太符合市场开放的趋势。”一名支付行业资深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多名第三方支付公司相关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都说,银联17号文一定程度上是“在维护其垄断地位”,并不利于支付行业的良性发展,还会限制支付产品的创新。
“目前看来不太会主动接入银联网络。”一名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一些小的支付公司会愿意接入银联网络,免去逐家银行谈判和接入的麻烦,但那些业务相对成熟的支付公司目前并不愿意接入。当然,银联可以通过优化网络和推动创新,让支付公司主动接入,而非通过发文手段。”
背后:费率之争还是行业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17号文认为“非金机构往往利用各银行之间、各银行内部相关部门及各分支机构之间存在的不同诉求,多头谈判,压低发卡银行手续费价格”。
银联称,据调研,在银联卡线上支付业务中,非金机构向主要成员银行支付的实际手续费费率平均仅为0.1%左右,大大低于银联网络内0.3%~0.55%的价格水平。“据此初步估算,各主要成员银行的此项手续费年损失超过30亿元。”
事实上,传统的互联网支付价格战早已白热化。一家中资银行电子银行部相关负责人曾对本报记者表示,在线上支付方面,支付公司与银行之间一般为直连,收益分配大多是逐个谈判和整体打包定价,通常会给商户低于银联的交易费率,甚至个别商户扣率为零,然后支付公司将商户整体打包,给定银行一个分成比例,比如千分之三或四,或者采取直接支付银行年费的方式。
当然,在线下收单领域,支付公司仍要走银联网络。央行去年公布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人民币银行卡收单服务,涉及到跨法人交易转接和资金清算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法银行卡清算组织进行”。目前“合法银行卡清算组织”即为银联。
“监管部门对于网上支付是否一定经过银联并未明确规定。”上述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而且很多支付公司都是从互联网公司转身而来,在扣率方面不会很高,关注更多的还是规模和效率。”
在该负责人看来,银联要求支付机构接入银联网络,一方面是因为其较高的线上支付手续费一定程度上缺乏竞争力,另一方面则是试图在“转接”环节对支付公司进行收费。
但前述接近银联人士则说:“实际上,银联希望做的是借鉴国外经验做法,以维护卡品牌作为权益基础,非金机构开展业务需要获得卡组织授权,比如Paypal在刷卡业务发生时,都需要向VISA和万事达进行报备和批示,银联希望让整个支付行业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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