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掘中年人口红利涨工资还是户籍制度改革?
中国人口红利日渐耗尽所表现出的农民工紧缺和工资快速上涨,让东部企业,尤其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叫苦不迭。矛盾的是,与“民工荒”同时共存的是——统计数据所显示的中国农村仍然存在数以亿计的剩余劳动力。
这种共存被称为中国经济之谜。这些人是谁?他们在哪里?正在做什么?
长期关注农民工问题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章铮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经他测算,乡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大约还有1.3亿人。但劳动力生产率最高的30岁以下农民工2010年供给已近枯竭,2011年起供不应求。
35岁是绝大多数企业招工年龄的上限,15年前,男50岁、女40岁构成的“4050”人员是下岗的主体,而如今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导致的15到59岁劳动年龄人口绝对值的减少,尤其是新增青年劳动力的大幅下降,政府和企业不得不认真考虑如何把这些中年农民从农业中释放出来,来补充城市劳动力供需的缺口。
中年农民工进城
在京打工的四川人王萍(化名)近来有些郁闷——老家租种她土地的村民通知要将一亩地“租金”从往年的400斤稻谷,降为200元钱,折价超过了50%。
在这个问题上,王萍觉得自己没有议价权。她知道,留在村里种地的人越来越少了,如果不同意的话就只能撂荒。
王萍公公婆婆的地已经撂荒了,但她舍不得,一方面因为领着国家的种粮补贴,另一方面也怕过几年返乡之后土地就没法再种了。
王萍对本报记者说,最近这几年,周围越来越多像她这样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出来打工,而在以前,年轻人出去得比较多,中年人大多还留在农村务农。
虽然丈夫2000年就到了北京,但因为要照顾孩子,王萍真正出来已经到了2008年,那时她已经42岁了。第二个女儿已是四年级小学生,可以托给家里的亲戚朋友照料。“现在村里留下来大部分都是老年人,还有一些家里有拖累出不去的,不仅年轻人少,像我这个年纪的人也不多了。”王萍说。
工资上涨和岗位需求是拉动中年农民工进城的两大必要条件。以2004年中国迈过刘易斯拐点为标志,劳动力从无限供给转向优先剩余,“民工荒”在东部地区愈演愈烈,低端劳动力工资也快速上涨,同时满足了上述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执笔的一份名为《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发展研究的报告》指出,部分农村劳动力留在农村,一方面是由于在低计件工资或高产量定额下,年龄较大、劳动生产率较低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所得工资较低,所以他们宁可滞留在乡村。
另一个原因是,这几十年来,扣除通胀因素的农民工工资上涨幅度非常有限,而城市生活成本却在迅速提高,加上税费改革之后农民在农村的收入也在增加,使得部分农民工愿意返回农村。
曾湘泉表示,从最近这几年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来看,24岁以下劳动人口数量的变化确实让整个劳动力市场供给较为紧张,农民工工资也得以快速提升,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放宽劳动年龄的限制,一部分中年农民工能够获得工作岗位。
章铮表示,由于存在劳动生产率年龄的差异,以青年为代表的高生产率劳动力短缺之后,带动了农民工实际工资的上涨。对于企业来说,最想招的是青年工人并愿意支付更高的工资,但实际上这部分人已经是供不应求。
“企业虽然不得不放宽招工年龄,但为其支付的工资要低于年青工人,即使如此,也远高于农业部门的收入,对于年龄稍大的农民工来说是有吸引力的。”章铮说。
招工难同样改变着企业主的心态,他们愿意为长期留住工人付出代价。王萍说,她有一对朋友在广州工厂打工,已经干了十几年。作为流水线的工人,以前超过40岁就要考虑返乡了,但现在老板丝毫没有让他们夫妻走的意思,每个月工资也能到3000元。
进城成本谁付?
章铮以2010年劳动力数据非年龄组为基础做出测算,从2010年起乡村就不可能更多地提供15岁~30岁青年劳动力,31岁~40岁年龄组仍然存在可以成为农民工或外出农民工的乡村剩余劳动力。
按照异地非农产业转移率计算,乡村从业人员可供给的枯竭岁数为34.6岁。
2010年全国户籍口径的乡村从业人员数量为5.5137亿人。从中减去全国2.4223亿农民工,再减去大约1.8亿的农业劳动力,则乡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大约还有1.3亿人。
中年农民工进城所需的成本与青年不同,尤其是居家迁徙的情况。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2010年一份报告认为,务工地与家庭生活地点的空间分离使外出农民工难以兼顾家庭内部的劳动分工,难以承担种植承包土地、赡养老人和抚育子女等家庭职能。
“如果外出农民工供给进一步增加,很多农户都将面临没有劳动力留守的情形。对由此造成的家庭效用损失,工业部门必须以更高的工资作为补偿。”报告称。
以住房为例,由于长期的供大于求,企业习惯于对劳动力“用而不养”,企业为其提供的工资并不涵盖住房成本,有些企业会提供员工宿舍,但若是居家迁移,其住房成本就会大幅上升。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与住房研究所2009年曾对深圳的进城务工人员做过调查研究,调研显示,平均每个单身的农民工住房面积为9.8平方米,当年全国人均的住房面积为22平方米。若是夫妻孩子全部进城,就必须有夫妻房,住房成本至少要增加一倍。
“如果企业还是支付原来那种被压低的工资水平,农民工的家属不会选择出来,实际上这些家属是城市非常需要的劳动力。”章铮说。
中国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农民工在城市不能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就不可能把家庭带到城市中。在2亿多农民工中,只有3000万真正是居家外迁的。
蔡昉认为,当务之急是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向农民工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可以提高劳动参与率,还可以构建更为稳固的农业生产方式,农民工在城市稳定之后,更加有利于农村土地的集中和规模经营,会有年轻人愿意全家留在农村,使农村的人口结构更加均衡。
“涨工资”的方案更加倾向于由企业来支付成本,改革户籍制度则倾向于由政府支付成本。
蔡昉的理由是工资上涨过快会导致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的速度过快,有些企业在这种调整中可能会倒闭,这种状况可持续性比较差。而户籍制度改革来拉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涨工资的效果是一样,而且这个转移的过程还能带来资源配置和效率提高。
章铮认为工资上涨是更加有效的,他以东莞的数据算过一笔账,一家三口从夫妻二人结婚到55岁,其中包括孩子成家之前给家里的收入,不折现计算总共是106万元,而按照每人10万元的公共服务平均价格来测算,公共服务价值只占到他们全部收入的20%。就业的水平对于农民工来说,显得更为关键。
这种共存被称为中国经济之谜。这些人是谁?他们在哪里?正在做什么?
长期关注农民工问题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章铮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经他测算,乡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大约还有1.3亿人。但劳动力生产率最高的30岁以下农民工2010年供给已近枯竭,2011年起供不应求。
35岁是绝大多数企业招工年龄的上限,15年前,男50岁、女40岁构成的“4050”人员是下岗的主体,而如今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导致的15到59岁劳动年龄人口绝对值的减少,尤其是新增青年劳动力的大幅下降,政府和企业不得不认真考虑如何把这些中年农民从农业中释放出来,来补充城市劳动力供需的缺口。
中年农民工进城
在京打工的四川人王萍(化名)近来有些郁闷——老家租种她土地的村民通知要将一亩地“租金”从往年的400斤稻谷,降为200元钱,折价超过了50%。
在这个问题上,王萍觉得自己没有议价权。她知道,留在村里种地的人越来越少了,如果不同意的话就只能撂荒。
王萍公公婆婆的地已经撂荒了,但她舍不得,一方面因为领着国家的种粮补贴,另一方面也怕过几年返乡之后土地就没法再种了。
王萍对本报记者说,最近这几年,周围越来越多像她这样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出来打工,而在以前,年轻人出去得比较多,中年人大多还留在农村务农。
虽然丈夫2000年就到了北京,但因为要照顾孩子,王萍真正出来已经到了2008年,那时她已经42岁了。第二个女儿已是四年级小学生,可以托给家里的亲戚朋友照料。“现在村里留下来大部分都是老年人,还有一些家里有拖累出不去的,不仅年轻人少,像我这个年纪的人也不多了。”王萍说。
工资上涨和岗位需求是拉动中年农民工进城的两大必要条件。以2004年中国迈过刘易斯拐点为标志,劳动力从无限供给转向优先剩余,“民工荒”在东部地区愈演愈烈,低端劳动力工资也快速上涨,同时满足了上述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执笔的一份名为《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发展研究的报告》指出,部分农村劳动力留在农村,一方面是由于在低计件工资或高产量定额下,年龄较大、劳动生产率较低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所得工资较低,所以他们宁可滞留在乡村。
另一个原因是,这几十年来,扣除通胀因素的农民工工资上涨幅度非常有限,而城市生活成本却在迅速提高,加上税费改革之后农民在农村的收入也在增加,使得部分农民工愿意返回农村。
曾湘泉表示,从最近这几年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来看,24岁以下劳动人口数量的变化确实让整个劳动力市场供给较为紧张,农民工工资也得以快速提升,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放宽劳动年龄的限制,一部分中年农民工能够获得工作岗位。
章铮表示,由于存在劳动生产率年龄的差异,以青年为代表的高生产率劳动力短缺之后,带动了农民工实际工资的上涨。对于企业来说,最想招的是青年工人并愿意支付更高的工资,但实际上这部分人已经是供不应求。
“企业虽然不得不放宽招工年龄,但为其支付的工资要低于年青工人,即使如此,也远高于农业部门的收入,对于年龄稍大的农民工来说是有吸引力的。”章铮说。
招工难同样改变着企业主的心态,他们愿意为长期留住工人付出代价。王萍说,她有一对朋友在广州工厂打工,已经干了十几年。作为流水线的工人,以前超过40岁就要考虑返乡了,但现在老板丝毫没有让他们夫妻走的意思,每个月工资也能到3000元。
进城成本谁付?
章铮以2010年劳动力数据非年龄组为基础做出测算,从2010年起乡村就不可能更多地提供15岁~30岁青年劳动力,31岁~40岁年龄组仍然存在可以成为农民工或外出农民工的乡村剩余劳动力。
按照异地非农产业转移率计算,乡村从业人员可供给的枯竭岁数为34.6岁。
2010年全国户籍口径的乡村从业人员数量为5.5137亿人。从中减去全国2.4223亿农民工,再减去大约1.8亿的农业劳动力,则乡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大约还有1.3亿人。
中年农民工进城所需的成本与青年不同,尤其是居家迁徙的情况。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2010年一份报告认为,务工地与家庭生活地点的空间分离使外出农民工难以兼顾家庭内部的劳动分工,难以承担种植承包土地、赡养老人和抚育子女等家庭职能。
“如果外出农民工供给进一步增加,很多农户都将面临没有劳动力留守的情形。对由此造成的家庭效用损失,工业部门必须以更高的工资作为补偿。”报告称。
以住房为例,由于长期的供大于求,企业习惯于对劳动力“用而不养”,企业为其提供的工资并不涵盖住房成本,有些企业会提供员工宿舍,但若是居家迁移,其住房成本就会大幅上升。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与住房研究所2009年曾对深圳的进城务工人员做过调查研究,调研显示,平均每个单身的农民工住房面积为9.8平方米,当年全国人均的住房面积为22平方米。若是夫妻孩子全部进城,就必须有夫妻房,住房成本至少要增加一倍。
“如果企业还是支付原来那种被压低的工资水平,农民工的家属不会选择出来,实际上这些家属是城市非常需要的劳动力。”章铮说。
中国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农民工在城市不能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就不可能把家庭带到城市中。在2亿多农民工中,只有3000万真正是居家外迁的。
蔡昉认为,当务之急是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向农民工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可以提高劳动参与率,还可以构建更为稳固的农业生产方式,农民工在城市稳定之后,更加有利于农村土地的集中和规模经营,会有年轻人愿意全家留在农村,使农村的人口结构更加均衡。
“涨工资”的方案更加倾向于由企业来支付成本,改革户籍制度则倾向于由政府支付成本。
蔡昉的理由是工资上涨过快会导致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的速度过快,有些企业在这种调整中可能会倒闭,这种状况可持续性比较差。而户籍制度改革来拉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涨工资的效果是一样,而且这个转移的过程还能带来资源配置和效率提高。
章铮认为工资上涨是更加有效的,他以东莞的数据算过一笔账,一家三口从夫妻二人结婚到55岁,其中包括孩子成家之前给家里的收入,不折现计算总共是106万元,而按照每人10万元的公共服务平均价格来测算,公共服务价值只占到他们全部收入的20%。就业的水平对于农民工来说,显得更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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