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个人信息衍生灰色交易 防止被滥用亟需立法配套
■本报记者王晓映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日前,北京警方通报称,近期连续破获两个有组织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抓获92名犯罪嫌疑人。在其中一起案件中,多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先后出售20余万条客户信息,被诈骗团伙利用后骗得300余万元。
针对个人信息被出售等事件频发的现象,监管层出重拳整治,工信部近日公布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业内专家称,在加强政策层面监管的同时,行业自律构建诚信体系也极为重要。惟有握有用户信息资源的行业及工作人员恪守本分,从源头上遏制个人信息买卖。
倒卖个人信息成百亿产业
“您好,是林小姐吗?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婚庆一条龙服务。”“我们是房屋中介中心,您是否需要买房,卖房,租房呢?”“您好,我是房东,我现在人在外地,请把房租交到这个银行账号。”……从推销保险到卖房产,再到缴纳房租至某银行卡的诈骗信息,莫名而来的各种骚扰电话、短信、邮件连番上阵,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各种困扰,让人不胜其烦。
个人隐私信息被盗用和贩卖的现象也比比皆是,令人防不胜防,人们的态度从最初的愤怒到现在的无可奈何,“到底是谁泄露了我们的信息?”据悉,贩卖信息是产值高达上百亿元的黑色产业链。业内人士指出,从卖方、中间人到买方,一个打包“信息”甚至可以叫价上百万元。巨大的灰色利益使不少不法分子趋之若鹜,并逐渐形成地下产业链。
实际上,个人信息买卖已成为行内的潜规则。近日,一名电视购物员贩卖客户信息40万条,北京房山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此外,CNVD(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通报了TP-LINK路由器存在的高危后门漏洞,黑客可以利用漏洞完全控制路由器,对用户构成较为严重威胁。各地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向广大网名发出了漏洞警示,希望广大网民能够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个人隐私的泄露和财产的损失……
不久前的“3·15晚会”曝光的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也有力说明在当前互联网发展的环境下,我们的个人信息以及隐私变得越来越不安全。面对个人信息泄漏频发的现状,即使广大网民以及普通民众绷紧了个人信息安全的弦,但个人信息安全依然如此脆弱,成为一大社会隐患。
乱象需整治
个人信息买卖在行业已司空见惯,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迫在眉睫。半月谈网曾进行一项3046人参与的在线调查,数据显示有七成网民曾遭遇过个人信息泄露,其中,有30%的网民表示曾多次遭遇此类情况。贩卖个人信息的地下产业链已严重影响人们日常生活,并扰乱经济发展秩序。
近年,国家从政策止、法律上加大对信息安全保护力度,但无奈信息泄露途径多样且灰色产业链“春风吹又生”,所涉及的行业范围较广,整顿收效甚微。此次,工信部以力图通过处罚手段以加大对个人信息安全的监管以及行业的管控力度。《意见稿》明确提出,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用户信息,不得出售和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信息,违者很可能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金,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这或许对从事不法倒卖的企业敲响警钟,因个人信息交易属非法行为,企业与个人越雷池半步将面临法律惩处。
工信部试图加大行业监管,规范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其出发点获得网友肯定。但对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罚款1万—3万元却成为最受争议的内容,因为最高3万元的罚款,与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达百万甚至更多的收益不成比例。例如,去年公安部门破获的一起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案,湖北代某自2010年起,仅7个月时间便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1万多条,涉案金额数百万元。因此,如何处罚才能起到震慑的威力还有待明确,毕竟乱象需重典。
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随着《意见稿》的公布,工信部通信保障局局长赵志国表示,我国还将出台一系列配套规章,推动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建设网络诚信体系。通过切实可操作的措施,规范电信和互联网企业合法、正当、必要地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并同步配套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系列措施。
《意见稿》发布,为构建网络诚信体系描绘新蓝图,这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文具有较强的威慑作用,有助于保护网民的隐私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随着中国社会信息化进展的推进,未来应该在部委规章的基础上,出台一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新规将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为中国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法律基础,并积极呼吁第三方用户平台及相关互联网公司加强自律监管。
规范社会信用活动,行业自律是关键。掌握个人隐私和账号密码等信息的商家、工作人员须以实际行动,加强自律监管,展示企业、工作人员的诚信形象,并肩负起更多、更大的社会责任,净化市场环境。电信企业和互联网网站有义务从技术上为用户提供保护,以防止不法分子对用户个人信息的盗用和贩卖。另外,用户必须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在享受互联网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注意杜绝微博、网上银行等可能存在泄露个人隐私的隐患。
此外,相关部门、商家以及企业对应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不当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应及时通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可运用法律手段、经济制裁、道德规范等多种手段来惩戒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
经历过信息泄露切肤之痛的广大网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个人信息在经济利益面前可以任人宰割?既有企业或个别单位无良,也因监管缺位处罚力度不够,以及社会诚信体系缺失等因素,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缺位或是重要原因,这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根本大法,这是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治本之术。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日前,北京警方通报称,近期连续破获两个有组织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抓获92名犯罪嫌疑人。在其中一起案件中,多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先后出售20余万条客户信息,被诈骗团伙利用后骗得300余万元。
针对个人信息被出售等事件频发的现象,监管层出重拳整治,工信部近日公布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业内专家称,在加强政策层面监管的同时,行业自律构建诚信体系也极为重要。惟有握有用户信息资源的行业及工作人员恪守本分,从源头上遏制个人信息买卖。
倒卖个人信息成百亿产业
“您好,是林小姐吗?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婚庆一条龙服务。”“我们是房屋中介中心,您是否需要买房,卖房,租房呢?”“您好,我是房东,我现在人在外地,请把房租交到这个银行账号。”……从推销保险到卖房产,再到缴纳房租至某银行卡的诈骗信息,莫名而来的各种骚扰电话、短信、邮件连番上阵,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各种困扰,让人不胜其烦。
个人隐私信息被盗用和贩卖的现象也比比皆是,令人防不胜防,人们的态度从最初的愤怒到现在的无可奈何,“到底是谁泄露了我们的信息?”据悉,贩卖信息是产值高达上百亿元的黑色产业链。业内人士指出,从卖方、中间人到买方,一个打包“信息”甚至可以叫价上百万元。巨大的灰色利益使不少不法分子趋之若鹜,并逐渐形成地下产业链。
实际上,个人信息买卖已成为行内的潜规则。近日,一名电视购物员贩卖客户信息40万条,北京房山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此外,CNVD(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通报了TP-LINK路由器存在的高危后门漏洞,黑客可以利用漏洞完全控制路由器,对用户构成较为严重威胁。各地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向广大网名发出了漏洞警示,希望广大网民能够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个人隐私的泄露和财产的损失……
不久前的“3·15晚会”曝光的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也有力说明在当前互联网发展的环境下,我们的个人信息以及隐私变得越来越不安全。面对个人信息泄漏频发的现状,即使广大网民以及普通民众绷紧了个人信息安全的弦,但个人信息安全依然如此脆弱,成为一大社会隐患。
乱象需整治
个人信息买卖在行业已司空见惯,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迫在眉睫。半月谈网曾进行一项3046人参与的在线调查,数据显示有七成网民曾遭遇过个人信息泄露,其中,有30%的网民表示曾多次遭遇此类情况。贩卖个人信息的地下产业链已严重影响人们日常生活,并扰乱经济发展秩序。
近年,国家从政策止、法律上加大对信息安全保护力度,但无奈信息泄露途径多样且灰色产业链“春风吹又生”,所涉及的行业范围较广,整顿收效甚微。此次,工信部以力图通过处罚手段以加大对个人信息安全的监管以及行业的管控力度。《意见稿》明确提出,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用户信息,不得出售和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信息,违者很可能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金,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这或许对从事不法倒卖的企业敲响警钟,因个人信息交易属非法行为,企业与个人越雷池半步将面临法律惩处。
工信部试图加大行业监管,规范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其出发点获得网友肯定。但对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罚款1万—3万元却成为最受争议的内容,因为最高3万元的罚款,与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达百万甚至更多的收益不成比例。例如,去年公安部门破获的一起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案,湖北代某自2010年起,仅7个月时间便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1万多条,涉案金额数百万元。因此,如何处罚才能起到震慑的威力还有待明确,毕竟乱象需重典。
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随着《意见稿》的公布,工信部通信保障局局长赵志国表示,我国还将出台一系列配套规章,推动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建设网络诚信体系。通过切实可操作的措施,规范电信和互联网企业合法、正当、必要地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并同步配套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系列措施。
《意见稿》发布,为构建网络诚信体系描绘新蓝图,这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文具有较强的威慑作用,有助于保护网民的隐私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随着中国社会信息化进展的推进,未来应该在部委规章的基础上,出台一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新规将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为中国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法律基础,并积极呼吁第三方用户平台及相关互联网公司加强自律监管。
规范社会信用活动,行业自律是关键。掌握个人隐私和账号密码等信息的商家、工作人员须以实际行动,加强自律监管,展示企业、工作人员的诚信形象,并肩负起更多、更大的社会责任,净化市场环境。电信企业和互联网网站有义务从技术上为用户提供保护,以防止不法分子对用户个人信息的盗用和贩卖。另外,用户必须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在享受互联网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注意杜绝微博、网上银行等可能存在泄露个人隐私的隐患。
此外,相关部门、商家以及企业对应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不当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应及时通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可运用法律手段、经济制裁、道德规范等多种手段来惩戒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
经历过信息泄露切肤之痛的广大网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个人信息在经济利益面前可以任人宰割?既有企业或个别单位无良,也因监管缺位处罚力度不够,以及社会诚信体系缺失等因素,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缺位或是重要原因,这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根本大法,这是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治本之术。
标签:个人信息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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