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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道富建立适应利率市场化金融体系

发布时间:2013-4-15 4:55:00 来源:证券时报 【字体:
  证券时报记者 贾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综合研究室主任陈道富认为,利率市场化真正实现后,金融生态将发生改变,金融的运行机制也将发生变化。但金融市场内在的脆弱性并没有消除,仍需要通过监管和调控,实现金融体系的稳定。
  陈道富认为,利率市场化应该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市场化。从国内市场来看,需要建立较为市场化的机构、业务、产品准入和退出机制,使得利率水平不仅反映有限的市场主体,在有限业务和产品范围内的供求关系,而且反映更广泛的市场主体的风险收益判断、偏好和选择。市场上也需要存在较为顺畅的退出机制,允许金融机构能“用脚投票”。
  陈道富指出,有必要建立与利率市场化后金融运行机制、金融生态相协调的监管和宏观调控体制。具体来说,一是需要将前置性、行政性干预,转变为事后审慎监管。由金融机构自主经营,自主承担和管理微观金融风险,监管部门专注于行业风险管理,并控制系统性风险的累积。
  二是要将机构为主的分业监管,转变为功能性的综合性监管。利率市场化将推动金融市场的融合,业务融合乃至机构融合将成为趋势,为此,需要转变以机构为重点的分业监管模式,探索建立以功能为主的综合性监管,加强监管协调。立法上也应做相应的转变,以功能为主构建金融法律体系。
  三是货币调控从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变。业务融合将模糊货币的边界,也使得数量管理难度较大,有必要转向基于价格的间接调控体系。
  陈道富表示,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将会涉及数量和价格均衡机制的重新平衡问题,还会存在不同市场的重新均衡,甚至存在经济、社会系统的调整适应,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政策的重新定位。所有这些调整过程,都需要通过市场微观主体的行为和机制实现,需要时间和机制保证。这些调整过程,不仅有微观影响,还存在总量意义上的宏观影响。为此,需要全面考察利率市场化过程可能产生的微观和宏观影响,设计好整体的调整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