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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制运行后成品油首次调价未达成

发布时间:2013-4-11 8:02:00 来源:证券日报 【字体: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在每次成品油价格需要调整时,将在当日17时左右公布调价通知

  ■本报记者 夏青 
  
  4月10日是新的成品油价格机制运行以来的首个调价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表示,此次汽、柴油价格暂不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是累加或冲抵。
  数据显示,3月2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先扬后抑。3月底4月初,美国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和英国北海布伦特(Brent)原油期货价格分别达到每桶97.23美元和111.08美元的近期高点,之后受国际发达经济体经济数据欠佳等因素影响又震荡回落。近日,WTI和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分别跌破每桶95美元和105美元。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本次国内汽、柴油应调价金额低于每吨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这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上述发改委负责人还表示,新机制实施后,发改委从数据收集处理、测算调价金额到公布调价信息,都有一套完整严谨的程序。今后,在每次调价日,成品油价格需要调整时,将在17时左右公布调价通知;调价金额不足50元、价格暂时不作调整时,将于调价日15时左右发布信息。
  中国石油大学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震表示,无论从调价周期还是发布机制看,中国成品油价格将进入约“两周一调”的常态化阶段。
  金银岛研究员韩景媛表示,由于国际原油期价走势风云多变,使得国内油价涨跌难料。新机制自实行以来,国际原油大体趋势为涨-暴跌-小涨,机构前期预测的上调窗口转为面临关闭或下调。国内成品油调价不确定性增加,中间商操作突显“小心翼翼”,新机制对国内投机的抑制起到明显的效果。
  据了解,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完善方案,主要是将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与原来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调价频率加快,该降就降、该涨就涨将成为常态,国内油价能够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有效地改变了原机制下调价方向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趋势可能脱节的现象。二是国际市场油价正常波动时,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幅度相对缩窄,有利于稳定市场购销秩序。三是计价周期缩短后,每日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对10个工作日的均价影响较大,这就使国内油价调整的方向和幅度不易预测。
  韩景媛表示,新机制使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更富于联动性,对市场的敏感性增加。并且,对挂靠油种实行保密,由此各个机构针对调价时间及幅度的预测陷入窘境。
  而中国能源网副总裁、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则认为,更贴近市场化,市场配制资源就会越有效。他还认为,不公布挂靠油种是保护消费者。 
  新机制已经正式运行。王震指出,中国成品油价格市场化的最终方向是由市场供需决定价格水平。现阶段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与否仍由国际原油价格决定,调整多少则取决于已确定的定价公式。因此,定价是否合理是衡量新机制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