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财经 >> 时事要闻 >> 浏览文章

“按袋收费”动真格 仍需审慎推进

发布时间:2013-4-8 13:58: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字体:
广州将争取在今年上半年试点分类生活垃圾“按袋收费”

对分类垃圾进行计量收费已是大势所趋,但通过地方先行探索,形成可为全国使用的成功经验还需要多智慧,至少,广州是目前唯一明确提出分类垃圾计量收费时间表的城市,其后续工作值得关注。

本报记者 童彤

    广州城市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鲍伦军日前在广州“城市矿产”开发利用座谈会上透露,分类生活垃圾“按袋计量”要动真格了,将争取于今年上半年在2012年已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的片区开展垃圾计量收费试点。
    我国主要城市对于生活垃圾分类已逐步形成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分类体系。在现代城市管理者眼中,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无疑是将原本摆错了位置的财富重新复位,以此换取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并提高资源再利用效率。
    正因如此,我国早在13年前就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政策方向。 2000年6月,原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8个城市为全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
    作为试点城市的广州,已在生活垃圾分类道路上探索10余年,虽然已逐步让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生活垃圾分类的框架理念,但自去年7月10日起,广州才真正大规模开始垃圾分类宣传,并先后启动了厨余垃圾“专袋专投”、“垃圾不落地”、“按袋计量”等试点工作。
    可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难以速成。伴随城镇化进城加快,人们在大量消耗资源进行大规模生产和消费的同时,也在大量地生产着垃圾,由此带来的垃圾分类需求已遍布全国,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也可谓任重道远。
    经验表明,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在帮助居民树立正确理念的同时,以分类运输和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等无害化处理手段不断成熟为基础,才能逐步开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然而,即使一系列基础条件相对成熟,且已明晰对居民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未能达标的行为收取差别化处理费用的正面作用,但对我国而言,实施分类垃圾计量收费仍需审慎推进。
    第一,分类垃圾计量收费标准难确定,必须确保其公益属性。早在2010年,北京就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也已确定了“谁排放、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混合排放多付费、分类排放少付费”的原则。但时至今日,京版分类垃圾计量收费仍未落地实施,这也让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陷入政策待完善、监督奖惩体系待建立的尴尬境地。
    对此,有专家认为,尽管对分类垃圾实施计量收费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居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但在收费标准和所征费用属性上仍难确定。
    实际上,城市管理者在引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同时,所征收差别化处理费用不宜过高,即不能对居民日常生活构成额外负担。为分担日益增长的垃圾分类处理支出,政府需要以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为依托发展相关循环产业,获取利润以平衡前期垃圾分类处理支出。
    第二,分类垃圾计量收费行为尚需相关机制确保执行。开征分类垃圾计量收费,势必面临征收方式、征收主体、征收途径等机制缺失的问题。从2001年起至今,广州居民垃圾费收取模式为每家每月10元清洁卫生费(环卫站自行收取)和5元垃圾处理费(上缴市财政)。
    一旦开征分类垃圾计量收费,原本清洁卫生费和垃圾处理费是否退出、是否沿用卫生站自行征收途径、征收费用是否统一归于市财政协调、亦或由各区县,甚至社区街道征收管理等一系列现实问题都需要新工作机制确保计量收费得以执行。
    第三,分类垃圾计量收费费用必须用于垃圾无害化处理用途。如果开征分类垃圾计量收费,势必为财政带来一笔可观收入,而确保专款专用,也需要一套贯穿从征收工作起到征收费用投入使用的监督体系;同时,也要确保每笔征收款项在阳光、透明的环境下使用,强化对款项管理使用部门的舆论监督和定期公示要求。
    对分类垃圾进行计量收费已是大势所趋,但通过地方先行探索,形成可为全国使用的成功经验还需要多智慧,至少,广州是目前唯一明确提出分类垃圾计量收费时间表的城市,其后续工作值得关注。
    今年3月,住建部派调研组对广州部分垃圾分类试点进行调研,并对广州充分运用市场激励机制,探索和引入计量收费市场激励机制的创新管理模式表示赞赏,住建部称,“将根据‘广州经验’,会同相关部委出台政策,支持垃圾分类。 ”
    在记者看来,由住建部牵头出台全国层面的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框架性政策十分必要。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城市发展阶段不同,城市管理者和城市居民对生活垃圾处理观念也不尽相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和科学管理手段更是参差不齐;此外,广大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尚停留在简单的露天堆放阶段,因此,如何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二三线城市与一线城市、农村与城镇对接,急需国家层面政策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