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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支持南沙前海横琴 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

发布时间:2013-4-2 4:39:0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字体:
  ⊙记者 朱文彬 ○编辑 枫林  
  
  日前,广东省正式印发《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双方主要围绕南沙新区、前海、横琴开发推动深层次合作。双方提出,落实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划纲要和行动计划,争取率先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目标。并尽快制定出台CEPA补充协议九相关实施细则,共同争取国家批准将双方已取得共识的内容纳入CEPA补充协议在广东先行先试。
  双方拟在金融合作方面开展诸多合作,其中人民币业务创新成为亮点。粤港将共同支持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鼓励粤港金融机构以人民币银团贷款方式向上述区域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发放贷款。支持香港投资者以人民币资金投资上述区域重点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研究支持设立在南沙、前海、横琴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支持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
  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推广方面,粤港将共同推动扩大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人民币结算规模。支持香港投资者以人民币资金投资广东省内产业项目。推动粤港跨境个人人民币业务创新和发展。推动大型涉外活动以人民币作为计价、核算和统计单位。继续支持广东法人金融机构和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两地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
  该文件还表示,双方支持广东法人金融机构在香港的子公司申请RQFII资格,支持取得RQFII资格的金融机构创新产品设计、扩大投资额度和投资范围。双方还将加强在保险、证券、银行、期货等领域的合作。
  在重点合作区域方面,粤港双方围绕南沙新区、前海和横琴展开。探索南沙实施CEPA综合示范区起步区合作新模式;推进南沙新区国际教育合作试验区、粤港澳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和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园区等项目建设。
  研究推进金融改革创新项目在前海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创新型跨境人民币交易平台,开展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试验,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跨境金融业务总部,发展与港澳地区的跨境金融业务;探索已取得香港工程咨询、规划设计、测量、造价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在前海注册执业等。
  对于横琴,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中医保健、科教研发、高新技术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