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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更新13个“僵尸”项目被清理

发布时间:2013-3-29 15:03:00 来源:深圳商报 【字体:
深圳将建立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清理常态机制,旧住宅区暂不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

    【深圳商报讯】(记者何可人)昨日,记者从市城市更新办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对13个纳入城市更新计划但长期不能推动的“僵尸”项目进行清理。今年我市将推动9个旧工业区综合整治项目,原则上旧住宅区暂不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
  13个“僵尸”项目被清理据市城市更新办副主任谭权介绍,为督促城市更新项目加快实施,加强项目监管力度,《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确立了计划清理机制,去年8月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明确规定,对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可按程序调出计划:一是自城市更新计划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完成土地及建筑物信息核查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报批的;二是自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准之日起两年内,项目首期未完成实施主体确认的。
  此次第一批清理淘汰的13个城市更新单元,包括福田区上步片区B213更新单元,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城市更新,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茭塘旧村改造项目、共乐村改造项目、皇岗岭工业区更新单元、松岗街道东方水围旧村改造项目,龙岗区元屋围片区更新单元、南湾南岭村改造项目,光明新区北山牛场更新单元,龙华新区茜坑新围改造项目、龙塘旧村改造项目、陶吓旧村片区更新单元和大鹏新区土洋社区沙鱼涌更新单元。
  谭权表示,为加强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管理,我市将建立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清理的常态机制。每年均常态化开展清理工作。
  开发主体不得擅自征集意愿谭权表示,经市政府同意,今后仍将严格控制旧住宅区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除因建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原因需要拆除重建以外,原则上旧住宅区暂不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通过综合整治等方式提升环境质量,完善配套设施。
  对于确有必要新开展的旧住宅区改造项目,必须要按照《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由区政府主导推进,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开发主体实施改造,不允许开发主体擅自进入小区征集改造意愿,进行计划申报。
  年内推动9个旧工业区整治项目关于旧工业区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试点项目方面,今年我市将积极推广以蛇口网谷为代表的旧工业区综合整治模式,积极开展旧工业区综合整治更新试点。
  据了解,我市旧工业区总面积约145平方公里,自2007年开展以拆除重建模式为主的旧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工作以来,已审批完成旧工业区升级改造规划30项,规划产业用房建筑面积901万平方米,对促进产业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2年12月,市城市更新办向全市征集拟纳入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试点的项目,通过项目梳理,初步确定了以“典型性、示范性、可实施性”作为综合整治类项目的遴选标准。目前已遴选出9个旧工业区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分别为罗湖区笋岗街道笋岗艺展中心、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耀皮厂房综合整治、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创意文化园三期、宝安区西乡街道臣田工业区综合整治、龙岗区横岗街道大运软件小镇、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大浪商业中心、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涌奔康工业区综合整治、葵涌鸿华印染厂综合整治、葵涌街道沙鱼涌更新,在年内予以推动。
  城市更新成效明显记者从昨天的通气会上还了解到,自2009年12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三年以来,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据介绍,截至2012年底,全市城市更新在售在建项目规划面积约161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类794万平方米,产业类267万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类361万平方米,办公137万平方米,各类配套51万平方米。全市已审批的城市更新规划中,已安排中小学45所、幼儿园115所、医院2家、社康中心86家、公交首末站26个,还配建了保障性住房约156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约2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