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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减负刻不容缓 政策仍需再发力

发布时间:2012-12-28 6:01:00 来源:证券日报 【字体:
专家建议,逐步建立为小微企业减负的长效机制
  ■本报见习记者 徐科 
  
  12月26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抓紧落实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
  对此,专家建议,要逐步建立为小微企业减负的长效机制,政府也要转变职能,并把更多企业减负任务下放到各级政府。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斌认为,目前我国小微企业需要缴纳和承受的税费、“隐性”负担仍然较重。比如增值税、营业税,比如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以及有关部门提供有偿服务收取的费用。
  国务院常务会议此次要求抓紧落实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也释放出进一步给实体经济减负加油的信号。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特别是起步阶段,需要国家给予更多政策扶持,解决融资难、负担重的问题。
  事实上,自2011年国内经济增速,财政部、国税总局等有关部门已经根据中央精神先后制定了大幅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延长至2015年、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等多项减税措施,这些政策都从一定程度上对小微企业起到了扶植作用。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夏汛鸽建议,进一步加大减税力度、提高税收优惠幅度和推出实质性降费措施;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出台符合地方金融实际的相关措施;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内生发展动力,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小微企业成活率;进一步引导小微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完善小微企业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小微企业有序参与资源开发,逐步解决小微商贸流通企业生存难题;努力完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体制机制改革。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强调,在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同时,还应特别重视、努力减轻中小微企业的税外负担,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比如对蔬菜批发、零售企业免征增值税,还要清理、整顿相关的物流收费,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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