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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十条”降费用 流通产业迎政策利好

发布时间:2012-12-27 9:45:00 来源:重庆商报 【字体:

  据新华社电 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降低流通费用10项政策措施,审议通过《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

  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会议确定了10项政策措施(见图)。

  会议要求抓紧落实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试点办法,降低交通运输业税收负担。加快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信用消费。

  从事个人征信业务准入门槛高

  会议审议通过《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征信业是市场经济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业。征信服务可以为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创造条件,促进形成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戒的社会环境。草案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草案对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相应的审批程序,明确了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信用信息的范围和行为规范,明确了信息主体的权利。

  “国十条”降低流通费用

  1 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用水用电价格。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用水执行工商业用水价格的较低标准或非居民用水价格。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尽快实现工商业电费同价。

  2 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市场按保本微利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开设专门区域,供郊区农户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

  3 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和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制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的法规。

  4 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深入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降低偏高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完善通行费形成机制。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逐步取消西部地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5 加强对公用事业延伸服务的收费监管,规范清理初装费、维修费、材料费、检验费、代理费等费用,公示收费标准。尽快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

  6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

  7 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3年起三年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8 保障必要的流通行业用地,优先保障农产品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鼓励各地开辟免费使用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

  9 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行为。为物流配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10 建立健全流通费用调查统计制度。

  反响

  观农贸:每年可省100~200万

  商报记者 刘渝畅

  重庆商报讯 昨日,观农贸市场总经理张晓强透露,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新措施,该批发市场每年至少可节省100~200万元费用。

  “以我们市场为例,经营过程中的水电气费用一直都没有收取过,都是市场补贴。”昨日,观农贸市场总经理张晓强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若按照国务院明年起,三年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该市场每年可节省100~200万元的费用。“从今年起,我市就已经全面在执行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通行证管理办法。”据市商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的11~12月集中办理次年度使用的“绿色通道”通行证,而市商委流通处负责对申办单位(个人)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提交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复核办理通行证。

  仅仅相隔4个月 国务院两次发文要求降流通费

  早在8月7日,国务院就下发《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抓紧出台降低流通费用综合性实施方案,其中包括深入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而在4个月之后,国务院为贯彻落实《意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动效率,又推出10项政策措施。

  记者梳理后发现,10项政策主要与农产品流通有关,但是也提到了:深入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降低偏高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会议要求,深入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降低偏高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完善通行费形成机制。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逐步取消西部地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其实,在2011年5月,交通部曾经启动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但是在一年之后却被媒体称为“雷声大雨点小”,已治理的多集中在二级公路上,收费大户高速公路治理进展缓慢。上海律协现代物流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周艳军告诉本报,在物流行业中交通收费的成本其实占比非常大,所以如果能够相应降低收费,那么对行业当然大有裨益。

  不过,收费容易清理难。“收费公路整治难度大,一个主要原因是历史遗留问题。许多超期收费的公路手上都有合法的合同,如若强制用行政手段干预收费,也确有不妥之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此前曾对本报表示。

  今年5月,交通部发言人何建中曾介绍,下一阶段将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修订。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明确立法进程,强调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完善通行费形成机制。此前,多地曾有市民启动涉及收费公路信息公开的公益诉讼,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周艳军认为,执行相关办法会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让公众参与监督,会有效地缓解收费公路与物流企业以及驾驶员的矛盾。

  事实上,25日,四川省政府已决定自2013年1月1日零时起,一次性整体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批准的一级公路、经营性二级公路不纳入此次取消收费范围,仍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继续收取车辆通行费)。而同为西部省份的贵州、云南此前已经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由于它有效降低了出行成本,交通量大幅度提升,更多车辆选择二级公路出行,大量中型货车转移到二级公路上。不过,还有青海、新疆等省区没有明确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时间表。

  国务院政策的推出被看好的同时,公众也在关心执行是否能够到位。现实中,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虽然法律规定明确,但是在利益分成的左右下,这些规定往往形同虚设,部分地区道路所属权和性质模糊不清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郑州黄河大桥收费站服役26年,所收费用早已超出收费还贷的数倍,在政协委员、专家和公众屡屡呼吁之后,才在今年10月回归公益取消收费。

  周艳军建议,在农产品方面国家已经出台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系列通行减免收费的政策措施,效果也不错,如果能够将减免收费的项目范围略微扩大一些,比如把一些日常必需品包括进来,那将会对相关行业构成重大利好,还能提升物流效率,也会适当降低群众的生活成本。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田享华 发自上海

  声音

  十举措为流通费用“瘦身”

  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降低流通费用的十项政策措施,剑指我国流通环节费用高企的顽疾,含金量十足。

  尽管目前我国基本建立起了覆盖城乡的流通网络,但长期以来“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观念,造成我国流通领域的发展依然滞后于国际水平。中国商业联合会的资料显示,2005年以来我国物流总成本占当年GDP的比重一直保持在18%左右,而西方发达国家同类指标是8%到10%,差距明显。

  “社会创造的很大部分财富消耗在流通环节上,这给中国经济造成沉重负担,阻碍经济转型,同时还会推高物价水平,阻碍消费的释放。”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说。

  事实上,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不仅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全局,而且是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近年来,蔬菜、猪肉等农产品价格屡屡坐上“过山车”,“价贱伤农”和“价贵伤民”怪圈反复出现。究其原因,流通不畅,尤其是“最后一公里”难题成为农产品价格非理性上涨的背后推手之一。

  如何为流通费用“瘦身”?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十项措施从降低经营成本、清理整顿收费、减轻税收负担、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用地支持力度等方面多管齐下,打出了“组合拳”。

  以农产品流通为例,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用水用电价格,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等“真金白银”的支持政策,可以降低农产品流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将有利于剔除农产品流通中不合理的“体制性成本”;明年起三年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优先保障农产品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则有利于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向其公益性的本质属性回归。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研究确定的十项举措中的一些政策措施是业内长期以来呼吁的,关键还在于后期落实。对于一些目前仍比较原则性的提法,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同时应该看到,我国流通领域存在的核心问题仍是组织化程度低,流通环节过多。根治流通顽症,切实降低流通环节费用,最终的解决方案还是要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提升信息化水平,培育流通企业核心竞争力。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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