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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禁向超70岁老人推荐保险

发布时间:2013-3-15 13:52:00 来源:重庆商报 【字体:
  商报记者 梁龄 实习生 陈钰曦
  重庆商报讯 商报记者昨日走访市内保险公司获悉,保监会已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保险销售对象和产品作出要求,不得向60岁以上老人销售期缴产品,不得向70岁以上老人推荐保险产品。
  禁向70岁以上市民推荐保险
  “《征求意见稿》里说的不推荐是指不主动兜售,如果能正式逗硬实施,可以说是对销售误导的一记重拳,中老年人被销售误导的现象可能大幅减少。”市内一接到征求意见稿的大型保险人士表示,这份《征求意见稿》目的在于尽可能减少误导销售。
  事实上,一些保险公司今年已开始逐步内部实施“不向高龄客户推销保险”。
  分红型不能对低收入者销售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意见稿》还欲对银保销售起点进行限制,规定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对于起售金额,原则上趸缴不低于5万元,期缴不低于1万元。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对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原则上不能销售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接型、变额型人身保险产品,而应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保险产品为主。
  “这个规定将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针对各类人群保障需求及承受能力差异性大的特点,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市内另一家保险公司内部人士认为,寿险企业应回归保险保障本质,不能简单为了冲规模、做业绩,而销售大量远远脱离保险实质的保险产品。
  银保产品犹豫期或扩至20天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银保产品中,将投保犹豫期由10天扩大至不得短于20天。此外还强化了投保双方的信息对称问题,文件要求,在保单封面上,必须印上风险提示语。同时,保险公司应该给客户提供完整的合同材料,包括投保提示书、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现金价值表、保险费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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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险费率改革年内或启
  继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方案内部征求意见后,人身险费率改革试点方案日前也在小范围内征求意见中。这也意味着,自2010年就处于论证阶段的人身险费率改革今年或将落地。
  “目前仅有部分寿险公司的精算部门拿到征求意见稿。预计在2013年下半年推出的可能性较大。”据保险业内人士透露,根据征求意见稿,人身险费率改革将分四个阶段:开展普通型人身保险和项目挂钩保险产品的费率政策改革试点;配合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等项目开展区域性试点;适时开展公司层面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实现费率管制的全面放开。在推进定价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征求意见稿还提到,通过偿付能力制度严格控制定价风险,避免行业出现恶性价格战。
  据了解,人身险产品定价利率自1999年起一直实施监管管制,即预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复利2.5%,而提出定价利率放开最早在2010年6月。去年以来,保监会反复强调定价利率市场化的问题,而从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可见监管层的改革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