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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3-3-6 11:13: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字体:
全国政协常委刘汉元“两会”期间以提案和大会发言形式积极关注社会热点话题

黄其刚 王辉

  本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先生认真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国是,反映社情民意,并主要针对当前国际环境、国内形势及社会主流价值的多元变化,在社会价值培育、粮食安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光伏产业引导、农业科技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思考和仔细调研,以政协提案及大会发言的形式,分别就“中国需要正能量”、“从全局把握我国粮食安全”、“加快国内光伏产业发展确保我国能源与环境安全”、“加快推进我国农业科技发展”等热点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中国需要正能量
  ——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已变得复杂和多元,更需要注入强大的正能量,引导和凝聚社会共识。
  刘汉元委员谈到,当今中国,正处于国家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财富持续增长,社会不断变化,公民意识觉醒,利益诉求多元,诸多因素激发出空前活跃的思想观点并相互碰撞,进而彰显了我国经济的巨大成就、社会的广泛包容和时代的快速进步。伴随着较为宽松的社会环境,近年来社会主流意识有所缺失,社会总体信任度进一步下降,这种不信任,不仅表现为官民、警民、民商、医患关系之间,还表现在不同阶层、群体、族别和组织之中。
  为此,刘汉元委员以案例进行了深入阐述,指出纵观我国过去、现在及未来较长时间经济转型时期的特殊国情,可以说,今天的中国几乎涵盖了欧、美、日等世界经济最发达以及亚、非、拉等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所有特征。因此,不能因为个别和局部案例而否定行业和社会的整体进步,否定过去三十多年来国家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无论针对政府、企业,还是政府官员、企业家或公民个体,任何时候在批判和检讨的过程中,都不应忽视其积极向上的主流和本质。
  刘汉元委员认为,正处转型期的中国,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已变得复杂和多元,更需要注入强大的正能量,引导和凝聚社会共识。十八大已胜利闭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征途上,中华民族已展现出更加朝气蓬勃、更加充满活力的崭新局面。如何客观看待我国社会转型期面临和存在的各种问题,从社会舆论引导、主流价值倡导、核心价值培育等各方着力,为转型期的当今中国注入强大的正能量,避免、减少和消除负能量,这是政府和社会需要思考的问题,从而建立起社会活力竞相迸发的崭新局面,筑起实现“中国梦”的牢固基石。
  他特别指出,士气可鼓不可泄!转型期的中国需要正气、需要聚气,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需要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需要注入更多的正能量占据社会公众的思想精神高地,需要充分鼓励社会中的各种建设和发展力量,肯定大家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正确理解这中间出现的一些弊端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客观认识我们在社会经济转型阶段社会意识的广泛、多元、复杂和差异,真正为社会各阶层、各派别、各组织营造一个公正、透明、宽松、稳定的舆论、资源、政策、法治环境,继续鼓励社会所有建设者投身国家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集势聚气,凝心聚力,从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加快发展光伏产业,确保我国能源与环境安全
  ——无论从我国能源安全供应、环境安全保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还是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出发,我国都迫切需要大力发展光伏产业。
  刘汉元委员谈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耗逐年攀升,化石能源导致的环境破坏日趋严重,能源安全和环境安全已成为我国面临的两个现实难题。他特别指出,相对于欧美主要国家,我国光伏市场发展总体上还显得滞后。国土面积仅有我国1/27、人口总数仅有我国1/17、总发电装机容量仅有我国1/7的德国,其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近5年快速增长,尤其近三年每年新增均超过7GW,2012年太阳能发电占全国发电量的5%,并在5月26日正午,光伏发电峰值达到22GW,相当于当时德国用电负荷的50%,即光伏发电在当天中午提供了德国一半的电力。按此比例,我国每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应达到50GW左右,年太阳能发电量应达到2500亿度左右。然而,实际上,2012年国内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仅为4GW,总量7GW,仅占全球的7%,2012年新增装机容量仅占我国2012年8000万千瓦新增发电装机容量的5%,2012年太阳能发电量仅35亿度,占全国发电量的0.07%。这与我国世界第一的光伏组件生产大国不相匹配,更与我国巨大的能源消耗不相匹配。因此,随着国家对光伏产业发展的日益重视、各种政策和措施的相继出台,我国光伏产业理应破釜沉舟顺势而为,借助国家光伏新政的东风,大力发展和快速启动国内终端市场,以光伏电站的加快建设,带动我国整个光伏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坚决打破光伏产业长期受制于人的尴尬局面。
  为此,刘汉元委员专门强调,加快发展光伏产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1.确保我国能源安全
  回顾过去的2012年,全国能源消耗已超过36亿吨标煤,占全球能源消耗总量的20%以上,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升级转型的关键阶段,改变能源消费结构已迫在眉睫,尤其是逐年攀升的巨量煤炭消耗、过高的原油进口依存度,亟须得到有效遏止。因此,加快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将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能源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从我国所拥有的光伏资源总量上讲,光伏发电绝非仅能提供国内电力总需求的2%或5%、仅敲敲边鼓的非主流新能源,而是可以成为充分满足我国狭义电力能源消耗,甚至总的一次能源消耗及其增长以后总能源消耗需求的主要能源供应和生产方式。这一能源供应和生产方式的改变,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升级转型、增长方式的转变,尤其是确保我国能源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2.确保我国环境安全
  长期使用化石能源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碳和粉尘,给我国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威胁,目前,我国70%左右的城市已无法达到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已高达2万亿元以上,并且这一数字还在以超过GDP的年度增速逐年升高。从能源消费结构看,排放量最大的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耗的近70%以上,全球将近一半的煤炭在我国燃烧,产生的大量污染和排放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影响。只有彻底改变以煤炭、石油为主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发电这一最经济、最清洁、最环保、可永续的人类理想新能源,才能从源头上有效缓解并根本消除雾霾,才有希望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污染和碳排放问题,从而确保我国环境安全,建设美丽中国。
  3.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建设和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中、西部地区由于面临诸多发展瓶颈,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落后于东部和沿海地区,在中、西部地区大开发、大开放的过程中,我们绝不能简单照搬和重复东部的发展模式,如果再修太多的公路、新建太多的企业,不仅会破坏西部本就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还会存在人力资源、资金等各方面跟不上的问题,最终将得不偿失,投入产出将极不经济。但我国广阔的西部地区,幅员辽阔,人烟稀少,是全球太阳能辐射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之一。如果充分利用西部丰富的光伏资源建设太阳能电站,不仅可以解决这些地方发展过程中缺水、缺人、交通不便等诸多问题,而且只需要架设几条输电线,就可以把光伏电力源源不断地输送出去,支持、参与东部经济和我国未来经济的发展,真正形成东、中、西部地区资源互补的良好局面。同时,产业发展还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经测算,按电价0.5元/度的标准,一亩土地用于光伏发电,每年可创造5万元左右的财富收入,而目前1亩土地仅可以生产0.35吨粮食,以每吨粮食最高5000元计算,相当于1亩土地创造财富价值1750元,两者相差28倍。土地财富输出的大幅提升,对西部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国家民族政策的落实、当地居民的长治久安、环境治理和水土保持、老百姓增收致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后,刘汉元委员指出,无论从我国能源安全供应、环境安全保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还是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出发,我国都迫切需要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并进一步扩大光伏装机容量,加速推进西部以光伏发电为核心的国家新能源基地建设,从而使太阳能这种最经济、最清洁、最环保的可持续能源真正惠及全国人民,逐步形成我国和平崛起的永续清洁能源供应基地,缓解我国资源压力,确保我国能源战略安全和生态环境长治久安,基本解决我国未来的全部能源消费问题,并成为拉动内需、支撑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之一。

  从全局把握我国粮食安全
  ——合理提高我国粮食价格;加快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农业发展;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和国民生命线的关键要素一定要抓在中国人自己手中。
  刘汉元委员谈到,当前粮食安全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不仅事关国家安全,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安全的核心和基础。近年来,虽然我国大米、面粉之类的主粮仍保持着95%以上的自给率,但这是以牺牲其它粮食作物的产量为代价的,比如大豆、食用油和玉米等,已高度依赖国际市场,其中仅大豆2012年进口就达5838万吨,进口额达350亿美元,对外依存度超过80%。同时,2012年谷物进口也由2011年的550万吨增加至1400万吨,进口增速快速上升。随着我国粮食进口量的激增以及对外依存度的持续提升,粮食安全已成为我国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战略性课题。尤其是在我国人口规模继续扩大、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土地资源极为短缺、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等严峻形势下,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着巨大压力和挑战。因此,全局性、战略性考虑和应对我国粮食安全挑战,已是我国的重大战略课题,其紧迫性、重要性不亚于能源安全。
  为此,刘汉元委员建议:
  1.合理提高我国粮食价格
  受国际粮价和国内相关政策的影响,我国粮价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为此,在未来10—20年时间里,有必要在不违反现有世贸规则的前提下,通过政策引导尤其是市场调节手段,适当、逐步提高粮食价格,最终在我国形成中高粮价政策。同时还可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定的黄箱、蓝箱方式,对我国农民粮食种植加大补贴力度,以确保我国在现有的土地、资源有限的大背景下,尽可能稳定粮食的自给率,增加农民的种粮收入,并以此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这对于我国当前国情十分必要。另一方面,粮价的提高还可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动力问题,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2.加快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农业发展
  目前我国农民户均耕地不到10亩,且普遍采用传统耕作方式,粮食生产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程度和劳动生产效率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差距。只有通过在城镇化过程中逐步减少农民数量,从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方面配套相关扶持政策,将剩下的农民转变成现代意义上的农场主,真正引导、培育一批从事农业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使之成为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粮食生产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从而大幅度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效率,使粮食的产量增加得到有效保证,从而确保我国粮食安全。
  3.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随着大豆、玉米等进口总量连年快速攀升,我国广义的粮食进口依存度已经超过三分之一。在此背景下,如国际政治、军事和安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一些霸权主义国家有意遏制,这部分粮食的进出口通道一旦被切断,中国国内将立即面临极为严峻的粮食安全问题。因此,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和国民生命线的关键要素一定要抓在中国人自己手中,进而确保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加快推进我国农业科技发展
  ——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历史新时期,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风险和挑战,在粮食产量连续9年增加、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情况下,农业发展将更加依靠科技来驱动。
  刘汉元委员谈到,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战略性产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就备受各级政府重视,中央一号文件更是连续十年关注农业问题,农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国家的繁荣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些成就的取得,农业科技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由“一五”时期的19.9%,提高到2012年的54.5%,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7%,良种覆盖率达96%,农业科技为粮食产量实现“九连增”、农民收入“九连快”提供了有力支撑,成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同时,刘汉元委员也指出,随着我国农业进入崭新发展阶段,农业生产与农村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发展,农业增长方式也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农业科技如何解决产量与质量、增产与增收的矛盾,如何满足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科技成果的创新供给不足,转化率低
  由于我国农业科研的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是政府主导型,在农业科研从选题立项到推广应用的整个过程,既缺乏市场的引导,科研项目的选题和立项又受制于科研管理体制,基本由个别政府官员和少数专家说了算,造成大量科研项目不成熟,质量不高、实用性不佳,明显偏离生产实践的需求,得不到市场检验,无法得到转化推广,形成大量无效成果,最后束之高阁。
  2.生产规模制约了农业新技术的应用
  我国人口多、耕地少,决定了每个农村家庭的户均生产规模较小,大部分地区耕地较为分散,各户农民的田块交错分布,彼此耕种品种不一。这种规模很小、零星分散的农业生产模式,对农业新技术的应用形成了很大阻碍,尤其是“规模生产技术”的采用,如大型农业机械、生物技术、化学除草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等,都很难由某个或某几个农民去单独采用。
  3.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缺乏资金支持
  我国农业科研的投入仅占农业GDP的0.6%左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2%以上的比例,也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建议的发展中国家1%的水平。同时,无论社会投入还是公共财政投入,与全国科技的平均投入水平相比,我国农业科研投入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投入结构和方式不合理,投入资金严重不足,阻碍了我国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水平的提高。
  为此,刘汉元委员认为,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历史新时期,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风险和挑战,在粮食产量连续9年增加、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情况下,农业发展将更加依靠科技来驱动,加快推进我国农业科技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他建议:
  1.面向市场和社会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有必要面向市场和社会的实际需要,加快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一方面,原有由政府主导的农业科研机构,其定位应转为主要从事基础性科研项目和进行宏观层面、公共服务层面的研究,突破、解决关系国家全局的基础性、关键性农业技术。另一方面,应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放宽市场准入,加大吸引各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科研的力度,积极承担应用性科研项目。同时可建立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基于市场条件下的合作新模式,加速农业技术成果向企业、市场和终端应用流动,真正及时、有效发挥农业科技的市场价值。
  2.以规模化经营和龙头企业为主导,加快农业技术应用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模式还停留在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主的阶段,经济效益低下,农民对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不高,农业新技术很难得到普及和应用。因此,一方面要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大力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激发农业生产潜能,提高对农业技术的促进和应用,降低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的难度。同时,在不具备规模化经营的地区,可以鼓励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将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农业部门和农户各方统筹,建立高效协作关系,必要时组建农工贸综合体,由龙头企业通过培训、指导、提供良种和设备等方式,促进农户掌握新技术,加速农业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3.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强化财税支持力度
  农业科技的研究与成果推广都需资金支持,增加资金供给是加快农业科技发展的根本保证。在加大政府自身对农业科技投入力度的同时,还要建立政府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的多样化筹、融资机制,通过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充分调动民间力量投入到农业科技的研究与推广活动中。考虑到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可设立国家级农业科研基金和农业科研保险基金,分散和降低可能存在的风险,从而构建多层次的农业科技金融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