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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孤儿收养问题 儿童利益是最高原则

发布时间:2013-3-6 4:34: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解决孤儿收养问题 儿童利益是最高原则

  兰考一场大火,让全社会的目光都集中在孤儿收养问题上。如何规范管理民间收养孤儿、保障孤儿权利成为关注焦点。昨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人民大会堂就相关内容接受了包括《第一财经日报》在内记者的采访。

  有关民间收养孤儿问题,李立国说,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个人和民间自行收养弃婴孤儿的行为,对他们的爱心是给予充分肯定的。但对这一行为要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来看待和妥善解决,儿童利益是最高原则,要有利于儿童权益的保护。

  本报记者了解到,1月4日兰考大火发生后,民政部对全国组织了为期一个月的排查。李立国称,民政部从1月6日开始部署全国的排查工作,1月下旬已经基本排查完毕,已经掌握了总体情况。目前,全国个人和民间自行收养的一共有878家,自行收养的弃婴孤儿数量是9394人。其中,25%是个人自行收养,60%多是寺庙等宗教机构收养的。

  李立国称,在排查过程中,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按照民政部门与自行收养的机构和个人用合办或者委托等方式已经妥善解决了一部分。下一步,还要把所有自行收养弃婴、孤儿的事情安排好。

  此外,李立国还说,怎样对待民间机构自行收养孤儿,怎样追究遗弃儿童、不履行对儿童监护权等行为的责任,目前在法律中都缺乏明确的规定。民政部已经提请制定《儿童福利条例》,并要创造条件,适时提出修订与儿童权益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

  据民政部统计,我国的儿童福利机构已经从改革开放前的67所,发展到了目前的397所,另外还有800多家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下设了儿童部。国务院还特别在2010年制定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对孤儿的保障上升为国家全面的制度性安排”。李立国说,从前年开始,我国已经实现了对集中供养的孤儿每个月至少1000元、分散供养的孤儿每个月至少600元的生活标准。

  尽管如此,李立国承认,目前我国的大多数县还没有儿童福利机构,因此暂时“还不具备设施和人力支撑条件,对弃婴孤儿及时按照捡拾者提供情况予以收养和广泛地向居住地域的儿童提供儿童福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