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益诉讼可“治”违法成本低
上海市环保局长张全:环保公益诉讼可“治”违法成本低
在经历了大面积雾霾笼罩后,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成了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的“红人”,不断有记者联系采访。
3月4日下午,张全对上海代表团的各位人大代表简要讲述了自己的几个议案,并表示:“衷心希望大家复议。”基于对环保的关心,现场不少代表也都直接复议了他的议案。
张全带来的一个议案,主题是“关于应对灰霾天气,加快《大气法》修订”,直指PM2.5和雾霾。 张全说, 2013年1月10日至17日,我国中东部地区出现了大规模灰霾天气,其持续时间之长、覆盖范围之广、污染程度之重都属罕见。
为有效应对灰霾,张全建议尽快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工作,并增加“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章,明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补充完善机动车管理的相关制度。
从管理体制上,张全建议,要尽快组建全国性的区域污染防治机构,并建立协调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控制性指标体系。此外,还应建立区域灰霾污染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污染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机动车污染防治制度,提高标准,特别是油品质量标准和载重车的排放标准,切实控制污染排放总量。完善区域间机动车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异地注册超标车辆的联惩联治。
第一财经日报:从全国层面来联防联控,要如何进行?
张全:我觉得要更注重源头的联防联治,就是说,从我们国家整个大的区域内看,产业是如何布局的,结构怎么样,合理不合理,这个可能是更加根本的。比如人口,大量的快速的迁移,实际上也是带来方方面面环保问题的原因。
造成大规模灰霾天气,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中东部地区重化工业布局过于密集、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耗过大、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过快。由于区域功能布局不合理,污染排放过于集中,一旦遭遇不利于大气扩散气象条件,重污染天气就难以避免。
这个要整体地布局,制定制度性的方案。我觉得这个源头性的问题非常重要。
我们国家现在资源的分布,包括经济的分布非常不平衡,西部往往是我们国家的自然矿产资源分布最丰富的地区,同时生态又非常脆弱,但这种地方恰恰又是经济欠发达的。如果执行更高的环保标准可能更困难,这就需要国家层面统筹,你要转移支付、生态补偿、技术转移,要帮助他们。
日报:具体到长三角、珠三角或者是京津冀,区域的联防联控应该如何进行?
张全:区域联防联治实际上就是要求关于具体的环保目标和措施,区域之间一定要互相地对应,来安排考虑,不能自己做自己的。
但是我们的环境质量实际上是省市负责制的,地方人民政府和环保部门只对所辖区域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负责,这些目标相关性考虑得不够。如果某一个省市的经济条件差一点,大气治理目标就定得低一点,措施定得弱一点,就发生问题了。
联防联治的根本在于区域是不是措施和目标相匹配。实际上还是个经济发展平衡问题,如果区域各地社会经济条件发展差不多的话,要求应该是一样的。环保核心根本问题是发展问题,不是简单的环保问题。
日报:长三角经济发展相对是比较均衡的,2010年世博会期间,长三角建立起了联防联控机制,存在的问题是什么?经验是什么?这些经验是否能够在全国进行推广?
张全:虽然有些区域如长三角地区,已于2008年签订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协议》,开始携手合作区域污染治理,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长三角苏、浙、沪、皖积极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控,保障了世博空气环境质量,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长效机制仍然缺乏。
长三角确实是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接近,但还是有差别的。所以第一个问题是,长三角自己怎么巩固,使之变成常态。这些问题现在还是靠一般的协调,是不行的,还是最好靠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不是法律的强制的规定,各地还是很难长期坚持。
如果区域里面社会经济差别非常大的话,那一定要国家加强统筹,在资金和政策上要力度更大地进行调节、补偿、补助。
日报:所以你此次提出《大气法》的修订?
张全:立法非常重要,当然环保不仅仅是法不够的问题,还有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问题,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但是区域联防联治的工作,法是要好好加强的。
各个地方管理社会、治理污染理念不一样,大家情况也不一样。如果国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个要求、一个相应的法律责任,是不行的。
日报:我注意到你还建议要推动环保公益诉讼?
张全:有公益诉讼这个手段对我们推动环保事业有好处,特别对一些责任相对间接又是公益的事情,比如海洋污染的问题,这类问题最适合公益诉讼,而且对事故形成一个救助和救济。我国环保事业始终是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可以通过公益诉讼得到一定的补充。
在经历了大面积雾霾笼罩后,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成了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的“红人”,不断有记者联系采访。
3月4日下午,张全对上海代表团的各位人大代表简要讲述了自己的几个议案,并表示:“衷心希望大家复议。”基于对环保的关心,现场不少代表也都直接复议了他的议案。
张全带来的一个议案,主题是“关于应对灰霾天气,加快《大气法》修订”,直指PM2.5和雾霾。 张全说, 2013年1月10日至17日,我国中东部地区出现了大规模灰霾天气,其持续时间之长、覆盖范围之广、污染程度之重都属罕见。
为有效应对灰霾,张全建议尽快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工作,并增加“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章,明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补充完善机动车管理的相关制度。
从管理体制上,张全建议,要尽快组建全国性的区域污染防治机构,并建立协调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控制性指标体系。此外,还应建立区域灰霾污染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污染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机动车污染防治制度,提高标准,特别是油品质量标准和载重车的排放标准,切实控制污染排放总量。完善区域间机动车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异地注册超标车辆的联惩联治。
第一财经日报:从全国层面来联防联控,要如何进行?
张全:我觉得要更注重源头的联防联治,就是说,从我们国家整个大的区域内看,产业是如何布局的,结构怎么样,合理不合理,这个可能是更加根本的。比如人口,大量的快速的迁移,实际上也是带来方方面面环保问题的原因。
造成大规模灰霾天气,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中东部地区重化工业布局过于密集、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耗过大、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过快。由于区域功能布局不合理,污染排放过于集中,一旦遭遇不利于大气扩散气象条件,重污染天气就难以避免。
这个要整体地布局,制定制度性的方案。我觉得这个源头性的问题非常重要。
我们国家现在资源的分布,包括经济的分布非常不平衡,西部往往是我们国家的自然矿产资源分布最丰富的地区,同时生态又非常脆弱,但这种地方恰恰又是经济欠发达的。如果执行更高的环保标准可能更困难,这就需要国家层面统筹,你要转移支付、生态补偿、技术转移,要帮助他们。
日报:具体到长三角、珠三角或者是京津冀,区域的联防联控应该如何进行?
张全:区域联防联治实际上就是要求关于具体的环保目标和措施,区域之间一定要互相地对应,来安排考虑,不能自己做自己的。
但是我们的环境质量实际上是省市负责制的,地方人民政府和环保部门只对所辖区域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负责,这些目标相关性考虑得不够。如果某一个省市的经济条件差一点,大气治理目标就定得低一点,措施定得弱一点,就发生问题了。
联防联治的根本在于区域是不是措施和目标相匹配。实际上还是个经济发展平衡问题,如果区域各地社会经济条件发展差不多的话,要求应该是一样的。环保核心根本问题是发展问题,不是简单的环保问题。
日报:长三角经济发展相对是比较均衡的,2010年世博会期间,长三角建立起了联防联控机制,存在的问题是什么?经验是什么?这些经验是否能够在全国进行推广?
张全:虽然有些区域如长三角地区,已于2008年签订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协议》,开始携手合作区域污染治理,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长三角苏、浙、沪、皖积极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控,保障了世博空气环境质量,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长效机制仍然缺乏。
长三角确实是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接近,但还是有差别的。所以第一个问题是,长三角自己怎么巩固,使之变成常态。这些问题现在还是靠一般的协调,是不行的,还是最好靠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不是法律的强制的规定,各地还是很难长期坚持。
如果区域里面社会经济差别非常大的话,那一定要国家加强统筹,在资金和政策上要力度更大地进行调节、补偿、补助。
日报:所以你此次提出《大气法》的修订?
张全:立法非常重要,当然环保不仅仅是法不够的问题,还有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问题,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但是区域联防联治的工作,法是要好好加强的。
各个地方管理社会、治理污染理念不一样,大家情况也不一样。如果国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个要求、一个相应的法律责任,是不行的。
日报:我注意到你还建议要推动环保公益诉讼?
张全:有公益诉讼这个手段对我们推动环保事业有好处,特别对一些责任相对间接又是公益的事情,比如海洋污染的问题,这类问题最适合公益诉讼,而且对事故形成一个救助和救济。我国环保事业始终是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可以通过公益诉讼得到一定的补充。
标签:环保两会
上一篇:“两会”环境热生态安全底线如何坚守
下一篇:快讯今年广义货币M2预期增长目标拟定为13%
·3月4日欧元机构观点汇总欧市2013.03.04
·3月4日瑞郎机构观点汇总欧市2013.03.04
·3月4日澳元机构观点汇总欧市2013.03.04
·3月4日加元机构观点汇总欧市2013.03.04
·华侨银行美元日元短线料以震荡为主2013.03.04
·受外资抛售拖累,韩元周一走低2013.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