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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国务院房价快涨城市可提高2套房贷要求

发布时间:2013-3-1 18:22:00 来源:全景网 【字体:
    全景网3月1日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继续做好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房产税试点,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当地央行分支机构可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通知》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将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地要在一季度公布本地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通知》重申要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并细化调控措施。对已实施限购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如扩大限购区域、限购类型包括新房及二手房、购房资格审查环境前移至签订合同前、暂停对无法提供相应纳税或缴纳社保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售房等。

    对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通知》要求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调整限购措施。

    《通知》还要求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此外,《通知》还要求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同时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

    《通知》提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快研究提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框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完善住房金融体系和住房用地供应机制,推进住宅产业化,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全景网)